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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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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標會

  標會民間合會的一種,標會由發起人(稱會頭)邀請若幹人(稱會腳)參加,約定時間按期舉行,每次各繳一定數量的會款,以投標競爭方式決定收取會款次序。在會頭優先無償使用第一次會款後,以後按期由願意付一定的利息會腳把匯款標走。不需要錢的人可以吃到這份利息。標到錢的人又在自己承受範圍之內支付一定的利息,可以說是一種民間互助的理財方式。

  標會在我國已歷史悠久。“凡中、下層民眾不能無緩急,有了緩急,因一時周轉不靈,得不到現款,於是有合(標)會之舉,仰求親友幫忙,以助其成”(《民國文獻彙編》)。據考證,標會在我國起源於唐宋年間,現今廣泛流行於福建、廣東、浙江、臺灣乃至海外華人社區。

標會的術語

  會首:標會的發起人稱“會首”,或稱“會頭”。會首也可由參與標會的人共同推舉產生,只能是一人。標會首期籌款歸會首所有,同時會首負有義務召集每期聚會、收取會錢並把交付給該期得款的會員。如有成員違約未按時繳納會錢,會首須先行墊付,再向該會員追討。在標會裡,會頭負責全體會腳會費的籌集,追繳和競標等工作,作為回報,會頭不需要競標,可以從所有會腳在第一次集會上一次性交納的兩次會費中領取其中一次的總會費進行支配,結束時不用付利息把本金歸還給大家。[1]

  會腳:除會首外其他參與標會的人。

  會員:會首、會腳的總稱。

  標金:事先約定的每個會員每期須繳納的會費。

  得標:獲得某期籌集的全部會款。

  死會與活會:標會對於已經得標的會腳即為“死會”,尚未得標者即為“活會”。

  出險會:如果有已經得標的會員開始不繳或拖欠會款,此標會即為“出險會”。

  倒會:某會員得標後不再繳交會款的行為稱為“倒會”。

  內標會:死會會員每期繳交約定標金,活會會員繳交約定標金扣除當月得標利息,這種標會稱為“內標會”。

  外標會:死會會員每期繳交約定標金加投標利息,活會會員繳款約定標金,這種標會稱為“外標會”。

標會盛行東南沿海的原因

  對於標會盛行的原因,廈門大學金融系副主任陳善昂表示,由於在東南沿海經濟發展起步快,民營經濟發達,民間資金需求量特別大,而民間資金也比較活躍,在此種情形下標會就必然盛行。

  福建專門研究標會的民間學者秦川表示,改革開放以來,福建、浙江、廣東等地民營經濟異常活躍,規模迅速發展壯大,形成數額驚人的民間閑置資本。

  “近年來,我國商業銀行存款利率一直處於相對低位、加之利息稅開徵,而且由於通貨膨脹導致的實際上負利率,也促使民間資本改變原先靠存入銀行獲取利息的投資理念,開始長期體外迴圈,以民間借貸等形式獲取高於銀行存款的利息收益。”

  福建社會科學院一份專題研究報告分析認為,標會在江南、沿海等地區經久不衰,有其深刻的歷史、經濟和社會原因。

  首先,民間標會操作簡單,而且主要依托親情、鄉情、友情等人緣、地緣關係,容易被接受。與正規的金融機構相比,在資金鏈條不斷、會費和利息收繳正常的情況下,急需資金的參會者可通過“標會”籌集到所需的資金並付出他所願意和可承受的利息。與銀行信貸相比,民間標會融資方式手續簡單,無須抵押擔保,符合廣大居民小額融資習慣,通過口傳心授,能夠較容易掌握民間標會的組會規則,能夠自行計算利息,不存在技術障礙。

  其次,政策法規缺位也是“標會”滋生的原因之一。民間“標會”產生的直接動因是正規融資渠道無法滿足民間資金需求,可以說“標會”是一種非正規的地下融資渠道和組織。目前民間標會的運作還沒有法律依據,相關的政策法規是空白的。“標會”的產生沒有法律約束限制,完全自發性,且組會方便。然而,正是“標會”的運作沒有相應的法律規範,利益主體之間的權利和義務缺乏法律保障,極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引發道德風險

  另外,利息收益的衝動,老百姓期望獲取高於正規金融機構存款利息收益。改革開放以後,廣大城鄉居民手頭暫時閑置的貨幣資金急劇增多,存在貨幣增值的衝動,在投資渠道比較單一的情況下,民間標會的高回報自然成為一種投資選擇。

標會的倒會風險

  標會,在兼有互助性和互利性的傳統合會中,可能是最晚被演化出來的,互惠性最少而互利性最多,最接近市場化運作的一種合會組織形式。其與輪會、搖會最直接的差別,是會腳們的得會順序通過利息競標來確定。因此,標會的利率肯定會比輪會、搖會要高一些。也正是由於標會更加追求盈利性,所以潛在風險也最大。不過,儘管標會的風險要大,但在民國的回憶錄中,當時的標會倒會仍然是零星事件。

  但是到了上世紀80年代以後,我們可以看到,死灰復燃的合會出現重大惡性倒會事件時有所聞,如1986年浙江樂清倒會案,1987年福建平潭倒會案,2004年福建福安倒會案,2010年浙江寧海倒會案,2010年江蘇黃橋倒會案,2011年福建福鼎點頭鎮倒會案。以上被新聞媒體報道的重大合會倒會案中,除了1986年的樂清倒會案是抬會以外,其餘全是標會。 站在傳統的視角上,我們可以省察一下,標會這種古老的合會品種,到底有什麼制度性風險?是什麼原因使其潛在的風險在現當代被不斷放大和引爆?

  高利率並非直接原因

  標會利率較高這一點,似乎並不能導致標會的倒會風險比輪會和搖會大出很多。因為以高標息競標得會的人,一定不會僅考慮會款的優先獲得,還要綜合考慮這麼高的標息,以後能不能還得起。因此,得會會腳所投資項目的預期利潤率,就給標會的利率設定了天然限制,不可能高得離譜。而且只要標會的規模是有限的十數人幾十人,已經得過會的不再參與競標,則每輪競標的人數總是有限的,標息就不可能太高。

  當然,會腳對預期利潤預測不准,或者走投無路而病急亂投醫的情況是有的。比如預測利潤率是10%,於是以8%的利率競標獲得優先使用權了,結果投資以後並沒有得到相應的預期利潤率,或者根本就虧了。再有,因急於解決家庭重大窘困,不管利率有多高也通過競標得了會款,但後來家裡境況一直沒有好轉,自然還不起。但是,這兩種情況造成的倒會風險,標會有,輪會和搖會也會有。會腳用標來的錢投資失敗,或者家庭狀況窘困破產,導致會腳無法繳納後續的會金而造成倒會,根本上來說與高標息關係不大。如果一個會腳因投資經營失敗而破產,那麼他支付不起的,就不僅僅是利息。

  退一步講,即使一個標會,由於一兩個會腳投資經營失敗、家庭破產,而支付不起後續會金,導致一個標會倒會。那也僅僅是個別標會的倒會事件,而不可能說當地整個城鎮,僅僅因為一個會腳的破產、一個標會的倒會,而引發全縣全鎮的大面積倒會事件。

  在這中間,一定還有其他被忽略的風險環節和線索。

  潛在風險的引爆

  在上述當代惡性標會倒會案中,有一個明顯的共同點就是大面積連環倒會。一兩個會首或者會腳宣佈破產了,或者捲款外逃了,就引起整個區縣的成千上萬個標會連鎖倒會,涉及金額動輒數億數十億,波及的人員囊括全鎮甚至全縣數萬、數十萬個家庭。

  所以,凡是這種惡性倒會事件,必有一個關鍵細節,就是會套會,全縣全鎮成千上萬個標會,並非各個獨立,而是資金上彼此相連,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甲會中標得的會款,被用來支付乙會、丙會和丁會的會金。典型的會套會中,大多數居民都不僅僅只是一個標會的會員,而是常常同時參加幾個會或者幾十個會。

  會套會的形成,直接的原因是會首(或會腳)吃息差,以會養會。息差的形成,首先似乎是由於合會的一個簡單規則,就是會首先得會,而且可以免息使用會款,那麼會首完全可以拿著這筆會款參加另一個合會做會腳,躲在後面等著吃息差。如果僅僅是會首吃息差“以會養會”的話,成千上萬個標會的會套會格局,就會有一個基本眉目:金字塔形,也就是小會會首去做中會會腳,中會會首再去做大會會腳。越往上層,標會的數量和參會人數越少,會款金額越大。

  如此一來,標會資金匯聚的終點,也就是金字塔的最上層標會,其前期得會的會腳們,不再可能是吃息差者,而必須是實實在在的投資人才行,否則成千上萬個標會疊成的金字塔就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而且其投資項目利潤率必須很高,否則不足以誘導成千上萬個標會的資金向其匯聚。

  這一點,在上述重大倒會案的有關報道中,也得到了一部分證實。比如2004年福安標會案,全縣標會的大量資金實際上被引向了當地繁榮的地下賭場。但是,儘管高利貸房地產暴利、賭場、六合彩這些高利息“行業”是造成高利息、造成會與會的息差的罪魁禍首,但卻不是事情的全部。因為,在上述倒會案中,差不多每一次倒會的發生,都並非是最終用錢的“行業”的危機造成的。比如福安標會危機的爆發,並不是地下賭場先被查封了,利息源頭斷流了,才引起了標會的成片倒閉,而是先有標會金字塔資金鏈條斷裂,之後才導致地下賭場蕭條。

  原來,在會套會的格局中,金字塔式的資金關係並非唯一,而是還有一個“狗咬尾巴”式的資金迴圈方式,但實質上類似於老鼠會

  1986年浙江樂清倒會案中的抬會,就是典型的老鼠會。老鼠會的資金供應鏈條不是“狗咬尾巴”,而是金字塔形的,資金會最終匯聚到一個高息攬存的核心人物身上。比如將傳統合會“創新性地”改造成抬會的浙江樂清婦女葉三鳳,就是利用高利息匯聚親友資金,並用後來的資金支付先來者的利息;由此而贏得信用以後,再匯聚更多的資金,再繼續用後面人的本金支付前面人的利息,如此以往,一直到周邊資金被吸收的差不多了,老鼠會游戲無法持續之時,操作騙局的核心人物捲款跑路。

  抬會不符合合會的古法,本就是騙子的創造,後來在江浙地區似乎也沒有再流行過。但是有歷史傳統的標會,卻時不時一頭栽進了與抬會一樣的老鼠會邏輯。這是怎麼回事呢?

  可以看到,標會倒會案中,吃息差的絕非僅僅是一個會的會首,而大多數都是會腳,是會腳用高息標來的錢,投入別的標會來以會養會。這種做法聽起來就是荒唐的,因為這等於用高利息借錢收穫高利息,其中很可能根本就沒有息差可吃。那麼這些會腳又在圖什麼呢?圖的還是息差。息差從何而來呢?從混亂中來。原來當高息差逐漸興起的時候,看到有人發財,就會有更多的人來走這個捷徑。把參與標會吃息差當成一種發財模式,我們來看一個參與以會養會的網友披露的情況:

  標會倒後的連鎖反應

  福安民間標會的一個特點就是家族會,通過親友間的合股或者借款的形式,一個家族的資金都被吸入會中,一旦倒會,不止一家破產,而是一個家族破產。標會本身風險就很大,一旦標會與賭博聯繫在一起,風險就被成倍的放大。“賭場的賭資來自於會款,在高利息的刺激下,越來越多的會款流向賭場,標會的資金鏈出現斷裂,倒會就成為必然”,現年41歲的王志光說。

  這種瘋狂的金錢游戲為什麼能越玩越大?會首陳麗萱說:“參加標會的人都是一個‘貪’字,都想一夜暴富,都想不勞而富。”倒會風波後當地流傳著這樣的話:“男人被女人騙,城裡的被鄉下的騙,有文化的被沒文化的騙,大家都被錢生錢的游戲騙了。”

  好比我有30萬元,參加5個萬元會,每個會假設有10期,每期1個月。如果我要想得到這5個會的高利息的話,我把我這30萬元投入這5個會,可以維持6個月。那麼,在6個月臨近之際,我就要面臨資金鏈條的斷裂了。怎麼辦呢?那我再另行組一個會,做會首。因為按照標會規則,會首可以免息用會款。或者就在現有的5個會中間,用高息標得一筆會款,用於支付5個會後5期需要交納的會金。如果再往後面還有資金鏈條斷裂的情況,就再行如法炮製。

  在這當中,有兩個細節需要註意,當人們為高利息誘惑而投入標會的時候,自己的錢用光了,就再組織標會做會首,或者乾脆做會腳用新標來的錢養舊會,這裡面就含有自身資金鏈條的斷裂而造成的狗急跳牆的因素,到最後實際上大量參與標會的會眾變成了互相借錢的格局,只是這個自我迴圈的資金鏈條被混雜在複雜的會套會中難以清理。而且,有更多的人陷入這種游戲,就會有更多的人陷入資金鏈條斷裂的壓力,結果,對於每個人來說,就不得不參與更多的會,而且,會期會被逐漸加速。在上述倒會案中,還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當地的會期在一兩年內就會加速縮短,本來正常的標會會期是一個月一會,到了後來就會出現半月會、周會,直至最後演化成天天會。會期縮短,標息的實際利率自然就陡然增大。

  顯然,這樣的自我惡性迴圈游戲會越來越加速,套在人們脖子上的繩索也就越勒越緊,直到有人受不了,捲款跑路,或者投案自首,點燃整個危機的爆發。這就是一種搖尾巴式的老鼠會。但是沒有一個核心詐騙犯,而是每個人都是詐騙犯,自己騙自己的錢。

標會的倒會案例

案例一:2004年福安倒會案[2]

  2004年5月中旬,一個叫李住的“會首”主動到福建省福安市公安機關投案,自此,一場金融風暴迅速席卷閩東小城福安。李住的“倒會”事件在當地引發了連鎖反應,其後倒會現象愈演愈烈。福安市這次倒會事件涉及金額超過9億元,最後的金額可能超過這一數字。當地大部分家庭卷入這場金融風暴,不少家庭因此破產。倒會事件發生後,多名會首和捲款的會員逃往外地,為了追討會款、催逼債務,福安市一度發生多起打砸搶事件,嚴重影響當地的社會穩定。

  2004年5月16日,會首李住因資金短缺被迫倒會並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以免會員追債不成對其進行人身傷害。初步查證,李住標會涉及金額達9千多萬元,會員1800多名。李住的倒會迅速引發連鎖反應,福安市大部分標會在此後相繼倒會。公安機關初步掌握的會首有160多人,報案登記的直接受害者逾萬人,涉及金額9.1億多元。參加標會的既有普通群眾也有機關幹部,投入的會款從幾萬到幾十萬甚至幾百萬不等,既有自有資金,也有親友間的借款。當地群眾估計,這次的倒會風暴涉及金額超過10億元,城關地區80%以上的家庭卷入其中。而福安市2003年的財政收入為2.3億元,城關人口大約16萬,如果以10億元計,平均每人被套資金超過6千元。

  標會之所以能吸引這麼多人,是因為所謂的“高回報”。在福安,標會的回報率一般都在10%以上,這讓不少群眾把家底都投到標會中。

  福安的標會最初是互助會,2002年底,部分會首開始惡意炒作,民間標會開始發生質變。最初標會的金額並不大,而且都是月會,但後來出現五天會、十天會和天會,會款也從最初的一百元發展為幾千甚至幾萬元,每天“標”一次的天會就如同高速運轉的吸錢機器。更為糟糕的是,開始出現“會連會”“會中會”的情況,小會的會首又是大會的會員,大會吸收小會的資金,最後資金集中於部分大會首手中,一個環節出現問題,就會產生連鎖反應

  福安民間標會的一個特點就是家族會,通過親友間的合股或者借款的形式,一個家族的資金都被吸入會中,一旦倒會,不止一家破產,而是一個家族破產。標會本身風險就很大,一旦標會與賭博聯繫在一起,風險就被成倍的放大。“賭場的賭資來自於會款,在高利息的刺激下,越來越多的會款流向賭場,標會的資金鏈出現斷裂,倒會就成為必然”,現年41歲的王志光說。

  這種瘋狂的金錢游戲為什麼能越玩越大?會首陳麗萱說:“參加標會的人都是一個‘貪’字,都想一夜暴富,都想不勞而富。”倒會風波後當地流傳著這樣的話:“男人被女人騙,城裡的被鄉下的騙,有文化的被沒文化的騙,大家都被錢生錢的游戲騙了。”

參考文獻

  1. 福安標會:瘋狂的游戲.新華網,2004-06-17.
  2. 項開來.福安市"倒會"金融風波始末.當代經濟,2004年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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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shan2013,Lin,寒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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