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適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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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適稅率是指一國適度的稅收規模。從不同的角度研究可得出不同的最適稅率。例如,有學者從公共品供給的角度研究,認為最適稅率是與政府和國民對公共產品和私人產品的邊際替代率相等的稅率,因為此時在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下,全社會的資源可以達到帕累托有效配置。也有學者從經濟增長及投資增長的角度,認為最適稅率是使經濟增長最大化或投資增長最大化的稅率。
拉弗曲線與最適稅率的相關文獻[1]
國內外學者關於拉弗曲線的研究主要集中於:在國家巨集觀稅負中如何確定最適稅率;如何確定及評估一個國家或地區拉弗曲線的形狀及位置;在要素市場上如果生產要素的供給彈性發生改變將對拉弗曲線產生怎樣的影響等。Buchanan, Lee(1982)從歷史發展的經驗試圖解釋基於理性的政府決策為何仍會將稅率設定在拉弗曲線理論的“禁止區域”中。他指出其根本原因在於經濟生活中存在著長期拉弗曲線和短期拉弗曲線。即如果巨集觀稅率發生改變時,從長期來看,納稅人的經濟行為可以完全調整。而執政者的政治生涯只有一期,他所面臨的是政策改變造成的短期拉弗曲線。因此,他得出執政者面對的是短期拉弗曲線,而納稅者所面對的是長期拉弗曲線的基本結論。
Fullerton(1982)以生產要素供給彈性和稅率之間的比例關係說明,如果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生產要素的彈性值很高,那麼這個國家或地區的稅收與巨集觀稅率呈負相關。Blinder(1981)基於當時美國經濟社會的基本情況,通過數理推導和論證得出,假設按照勞動所得課征比例的所得稅,拉弗曲線存在最適稅率的基本條件,即當要素市場勞動的供給彈性與勞動需求彈性比例高達2時,拉弗曲線的最適稅率將高達2/3。Bender(1984)採用比較靜態均衡的分析方法推導出使經濟體系處於拉弗曲線正斜率部分的充分條件,即減稅所導致勞動供給增加的百分比必須小於稅率降低的百分比,且減稅所導致儲蓄增加的百分比必須同時小於稅率降低百分比與資本占儲蓄比例的乘積。Varian(1987)指出稅收與稅率必須在生產要素供給、稅率供給很高時才有可能產生拉弗效果,即經濟體系要位於拉弗曲線負斜率的部分,必要條件為生產要素供給彈性大於(1/ 稅率-稅率)的值。
Stuart(1981)利用兩部門模型分析了在勞動可提供給課稅部門(地上經濟)和非課稅部門(地下經濟)時,稅收對勞動供給、經濟增長的影響。Stuart 是第一位將拉弗曲線與地下經濟研究結合起來的學者。他發現,稅率越高,地下經濟占GDP比重就越大,並且,稅率水平越高,稅率再提高1%時將導致的從地上經濟部門轉移到地下經濟部門的勞動力將更多。Stuart 的研究意味著,過高的稅率將打擊人們在地上經濟部門工作的意願,迫使勞動力向地下經濟活動轉移,從而減少政府稅收。
Feige & Mcgee(1983)用模型分析瑞典的拉弗曲線時,發現除了生產要素供給彈性和稅收累進程度外,地下經濟規模也對拉弗曲線形狀、位置有一定的影響。在個人追求效用最大化的前提下,資本和勞動的組合改變會影響稅基,而稅基又與生產要素在地上經濟和地下經濟部門之間的替代性有關,兩者之間的替代性又與資本和勞動的供給彈性相關。即使生產要素供給不具有彈性,過高的稅率也會使地上經濟活動利益相對減少,地下經濟活動利益相對增加,從而擴大地下經濟規模,減少稅基。
對於拉弗曲線所代表的減稅政策的運用問題,Kwon(1984)運用計量模型及時間序列資料對南韓的經濟發展情況進行了論證。他指出在南韓經濟發展過程中,隨著稅率的提高,稅收加速增長,與拉弗曲線的描述不同;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稅收相對於稅率的增速不斷放緩,這同拉弗曲線的描述一致。Ebrill(1987)則對牙買加的數據進行了追蹤,他發現在政府經濟政策的制定中,在大幅度降低邊際稅率時,牙買加的實際稅收顯著增加。同樣的政策在印度則沒有增加稅收,即在牙買加證實了拉弗效果但印度卻無法佐證。拉弗曲線與中國經濟的運用,馬拴友(1992)運用計量模型實證分析了我國巨集觀稅負與投資和經濟增長的關係,計算估計出經濟增長最優的拉弗最適稅率為17%-18%,最高稅率為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