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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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交往是指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一種暫時性的個人之間的非正式平行交往,暫時性是指旅游交往只發生在旅游過程中,一般不會嚮日常生活世界延伸,其交往的對象一般是平等的旅伴、交易者或目的地居民,因此其溝通多為平行的方式。[1]
旅游交往的特點[2]
旅游交往是有水平差異的,交往的水平反映著旅游者與他人相互作用的強弱程度,一般可分為六個水平等級,即隔離、潛交、示意、互動、互助和競爭。
1.隔離
隔離屬於否定性的交往,是交往處於零水平的狀態。處於嚴格隔離狀態的人不僅人身活動自由受到制約,而且也可能失去與他人進行交流、聯絡的權利,甚至個人的成員歸屬資格也被剝奪。由於旅游活動是以旅游者個人人身自由為前提條件,因此在旅游者身上一般不會發生隔離性的交往(旅游在旅游過程中發生的非自願性隔離不在此列)。但是我們也確實能夠發現個別的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極力避開與人接觸,獨來獨往。這種情況可以說僅僅是部分內容上的隔離,因為他總要與他人發生交換、信息溝通,在現代社會一個人要想不食人間煙火而周游天下是不可能的。
2.潛交
潛交就是一種潛在性的交往。這種交往雖然沒有發生現實的接觸,但已是一種存在。旅游者在未動身之前,憑藉旅游企業的小冊子或耳聞目睹的其他物質媒介,便已經在揣摩旅游企業的經營者的服務特征和旅游目的地居民的接待態度了。只要一個人有朝一日心血來潮想外出到某地旅游,他與該旅游目的地的居民、旅游企業的經營者便已經產生一種潛在的交往關係了。潛交是形成旅游期望時的一個重要因素。在潛交階段,旅游者要充分瞭解交往對象的文化特點,瞭解其社會經濟方面的背景,這樣才能使潛交成為調諧旅游期望與旅游偏差的積極先導因數。
3.示意
示意以向交往伙伴做出某種姿態而不介入對方的活動為特征。人類的示意行為不同於動物的示意行為,不是本能的行為,而是在一定目標引導之下、受意志調節並伴有高級社會性情感的行為。旅游者的示意比較集中地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對於意欲結伴出游的人而言,示意意味著向可能同行的人進行的啟發、鼓吹或探討行為。這種示意的特點是向交往對象傳達先行經驗,但不介入對方的活動。另一方面,示意也發生在旅游者向旅游經營商提出的各種旅游信息咨詢上,這種咨詢儘管還不是旅游決策,但極有可能轉化為旅游決策,因此,聰明的旅游經營商不會對這種示意淡然處之。由於旅游本身的異地性特點,在未出行階段,還不會發生旅游者與目的地居民的示意性交往,但在旅游過程中卻會有大量的這種交往發生。
示意與隔離、潛交相比,其特點是已經有了現實的交往對象。但是,示意只能是現實的交往——互動的前奏,示意對象的被動性質決定了示意還不構成真正意義上的交往。
4.互動
互動是人與人之間的直接的社會交往活動,主要體現為人的心理交感和行為交往過程。典型的互動方式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交際,它在旅游者的旅游過程中占據著重要的地位,具有不可忽視的意義。通過旅游交往,可以溝通不同地區、不同國家、不同民族、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們的思想感情,增進相互理解,促進世界和平。對旅游者個人而言,愉快有效的交往也是獲得期望的旅游體驗的前提。
5.互助
互助是集體當中的一種常見現象。旅游過程需要互助,尤其是現代社會的旅游。這種互助不僅體現在旅游者的很多活動要依賴於他人提供的以物質設施或設備的形式存在的產品,而且體現在旅游過程中很多直接的旅游者與旅游者之間、旅游者與目的地居民之間、旅游者與旅游服務企業員工之間的相互理解、支持和幫助。在同行的旅游者之間,他們是共同目標的追逐者,因此常常需要同舟共濟;旅游者與旅游企業的經營者之間由於經濟利益而拴到了一起,沒有互助,旅游過程可以在任何環節中斷;旅游者與目的地居民對目的地的資源越來越負有相同的責任,因此相互的理解與支持是不可少的。
6.競爭
競爭是最高水平的交往。競爭的發生要有三個基本條件:一是必須有一個共同爭奪的目標,二是雙方爭奪的必須是同一個具體對象,三是競爭雙方中一方的成功必然會使另一方失敗。
旅游者之間對於某種旅游產品的競爭會最終影響到該產品的可得性及為之付出的代價,也會影響到旅游體驗的質量;旅游群體內部對於利益或權利的競爭可能導致群體結構的變化;旅游者與旅游目的地居民之間的競爭最終有可能引發暴力事件;而旅游者與旅游企業經營者之間的惡性競爭可能斷送彼此進一步交往的基礎。當然,競爭也可能會對有關各方產生某種推動或約束力量,從而規範各種關係並改善旅游環境。所以,競爭在旅游過程當中是一種伴生現象,甚至也許可以說是一種必然現象。
旅游交往的原則[3]
在旅游交往過程中一定要遵循一定的交往原則,儘量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和衝突,力圖在旅游目的地玩得開心自在,留下美好的記憶,得到交往對象的理解和贊許。
- 尊重是互信的基礎
在旅游過程中,交往雙方只有在彼此尊重的前提下才可能繼續接下來的活動和聯繫,從而完成這次體驗之旅。尊重包括尊重彼此的宗教信仰自由、文化言論自由、意識形態自由以及生活方式、民風習俗、世界觀、人生觀等方面,不可蔑視、輕視、干涉他人的生活。
- 在尊重的基礎上理解
如瞭解客源國的喜好和禁忌,理解旅游目的地的風土人情。在發生衝突和矛盾時要互相讓一步,原則上以尊重旅游目的地居民的風俗習慣為主。
- 互幫互助
在旅游交往中,儘可能的互幫互助,求得旅游目標和利益的統一。特別是團隊游客不可過多的因興趣愛好、旅游線路、游覽購物時間等方面產生過多的爭執,造成不愉快的回憶,影響旅游體驗的質量。而應服從大多數游客的意願,在可能的情況下特殊處理。
- 不幹涉
包括不幹涉當地人的生活方式、價值取向和人生觀。因為在旅游過程中交往雙方的矛盾是廣泛的,涉及政治、經濟、文化和歷史的許多方面。特別是不因旅游目的地的貧窮而瞧不起他們,甚至干涉他們長期保持下來的生活態度。不要企圖用自己的價值觀衡量他們,而應時刻明白自己游客的身份,保持良好的文化修養,做個文明游客。
旅游交往的作用[3]
(1)增長見識、豐富知識結構
觀賞名山大山,可以獲得山嶽旅游的科學文化和審美修養的知識;去少數民族風情區,可以瞭解其風土人情和學習傳統手工業製作技巧;參觀古建築可以瞭解到其藝術特征和建築特色;游覽歷史文化名城可以欣賞到這個城市的歷史文化底蘊;參觀主題公園、海底世界、動植物園等可以獲得相關的專業知識……這些旅游活動,都可以通過參觀游覽或與當地居民或旅游工作者的交流獲得自身知識結構的更新,獲得一種新的體驗。
(2)獲得愉悅的精神享受
在旅途中,通過與他人的交往可以分享旅游的喜悅,解決突發問題,共同面對困難。如面對摩崖石刻共同探討它的藝術魅力,分享體驗心得和研究方法;如請教民間藝人學習雕刻、剪紙、刺繡等技巧,即使暫時掌握不了技法,但通過模仿、交往,同樣可以感受精神的愉悅。
(3)促進文化的交流
旅游者在與旅游目的地的交往過程中,往往會產生自身文化與當地文化的交流和碰撞。如北方人來到南方、外國人來到中國,沿海的游客來到沙漠或內地,不僅可以欣賞到不同的風景,還會感受到不同的人文環境,這種文化的差異性往往會激發游客的參與、模仿和學習的欲望,這是一種潛在的、含蓄的文化交流,而現代的文化修學旅游則是將旅游交往促進信息溝通和交流的作用變得開放和明確,加深了旅游者的愉悅體驗。如大學文化教育旅游、曲阜文化修學旅游、紅色記憶之旅、佛教文化交流活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