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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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理論(grounded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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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理論是指在經驗資料的基礎上建立理論,研究者在研究開始之前一般沒有理論假設,直接從實際觀察入手,從原始資料中歸納出經驗概括,然後上升到理論。
扎根理論是由兩位社會學者Barney Glaser與Anselm Strauss於1967年在其專著《扎根理論之發現:質化研究的策略》中首先提出的,其方法形成與來自哲學和社會學的理論思想有關:一是美國的實用主義,強調行動的重要性,在問題解決中產生方法;二是芝加哥社會學派,該學派廣泛使用實地觀察和深度訪談的方法收集資料,強調從行動者的角度理解社會互動、社會過程和社會變化。
扎根理論研究方法的發展應是1964年Barney Glaser與Anselm Strauss兩位學者,研究有關於臨終照護機構的研究(study of dying in healthin stitution)所發展出來,並於1967年出版的「扎根理論的發現」(The Discovery of Grounded Theory)一書,正式出現了扎根理論一詞。當時的社會背景,社會研究者大部分關心是從理論去考驗假設。大部分的社會學者在方法上關心的是,真實的事實能如何被獲取,以及理論能如何更嚴謹的被考驗。(Glaser&Strauss,1967:1)
扎根理論研究法是針對當時美國社會學界所流行的缺乏充裕經驗性數據的巨型理論,以及只有變數分析的經驗性研究所做的一種反擊。前述二種趨勢對於Glaser與Strauss兩位學者而言,將使得社會學缺乏理論;不斷檢驗他人的理論,尤其社會學大師的理論,而無法產生足以解釋新興變化,複雜的,現代社會的理論。此外,社會學研究方式的兩極化(巨型理論與貼近社會現實之經驗性研究)勢必加劇理論與資料間的鴻溝,這些一直到目前仍是社會學研究的重要議題(徐宗國,1994)。
扎根理論的內涵隨著Strauss不同的觀點約可分為三個時期,每個時期的內容分別如下(王敏順,1995):
1、Glaser與Strauss(1967)初創階段:
Glaser與Strauss初步認為扎根理論只是一種歸納的研究方法,主旨在發展建構理論而不是在於驗證上,並且強調研究目的、科學性及現象之間的互動。
2、Strauss(1987)完構階段:
Strauss於此揭示扎根理論研究法的重要觀點,進而完成此方法的研究架構與程式,其主要論點如下:
(1)改變前階段所提扎根理論歸類為「歸納理論」的觀念及說法,詳述扎根理論的基本假設如何建構理論,並認定每個研究階段的假設都是暫時性。其對於此法在質化分析時的假設如下:,每一種不同的數據(訪談、會議筆記、田野觀察、其它文件如日誌與信件、問卷、統計、調查等等)都提供社會研究不可或缺的資料。,當作量化資料分析和質化分析者的搜集資料之比較時,質化分析方法的數據是較原始的。其需經由社會科學共同體被髮展與傳送的更廣、更明顯。需要有效率的理論在不同位階之通則化,並奠基於資料的質化分析。沒有扎根於資料的理論將是空論且無效的。社會現象是複雜的,這意謂概念化細密的理論於社會現象研究的描述具有極大的異質性。當沒有固定迅速的規則以統轄質化分析,給予多樣性的社會情境,研究計劃個別研究型態,和未期望的的偶然性影響此研究,其可能展示一般指導方針和規則指出有效的分析。
此指導方針對於研究者可用於廣泛的學科(社會學人類學政治科學心理學公共健康養育和教育)及不受註意的傳統或理論的取向,就如其深信可藉由質化分析資料更進一步的研究。此分析方法可能被用於研究者較寬廣的社會科學意念或較為人為學者說法之社會研究。
研究是基礎性的工作任務,於實質的和概念的方面,由研究者所建立。發展使用和教導質化分析能被促進思考分析研究工作組織和行為的特別性。如此,吾人的研究工作能被應用於研究方法的改良上。
總而言之,其主張扎根理論乃為質化分析里的一種作法取向,屬於方法,其重視分析數據而不在於搜集數據。
(2)其服膺於符號互動論者的觀念,並認為實用主義乃扎根理論的重要學術淵源,實用主義強調行動在產生問題的情境中解決之道,並視現實現象是彼此互動的及重視研究的過程,即考慮時間因素之下,強調研究過程中有不同階段及不同階段所因應的研究方式。
(3)強調充分的利用數據及個人的經驗性資料,並未完全摒除個人的研究經驗,並指出現有文獻的有限性和研究者辨別力的重要性
(4)對於科學研究的看法,應可容許研究過程中的變通方式,及研究方法不具神聖性的,而在研究的互動過程中應可被修正的
(5)認為田野研究是一種不斷的來回互動搜集的資料,即解碼分析登錄反覆的進行,並採系統化的驗證以建構理論,其不同於一般量化或實證研究的單一線性方向式的研究形式。
3.Strauss與Corbin(1990)彈性階段:
本階段主旨在強調彈性原則的重要性及理論的建構來自行動、妥協的結果,其重要論點如下:
扎根理論乃是一種過程,即從事有意識、有目標的行動過程,它具有積極活動的角色。而研究並不是由建立假說,搜集資料到驗證假說的線性過程,而是一不斷的來回相互影響及比較的過程。保有方法論的彈性,而在方法學上採取一些妥協的策略以建構理論。
1、從資料中產生理論
扎根理論特別強調從資料中提升理論,認為只有通過對資料的深入分析,才能逐步形成理論框架。這是一個歸納的過程,從下往上將資料不斷地進行濃縮。與一般的巨集大理論不同的是,扎根理論不對研究者自己事先設定的假設進行邏輯推演,而是從資料入手進行歸納分析。理論一定要可以追溯到其產生的原始資料,一定要有經驗事實作為依據。這是因為扎根理論者認為,只有從資料中產生的理論才具有生命力。如果理論與資料相吻合,理論便具有了實際的用途,可以被用來指導人們具體的生活實踐。
2、對理論保持敏感
由於扎根理論的主要宗旨是建構理論,因此它特別強調研究者對理論保持高度的敏感。不論是在設計階段,還是在收集和分析資料的時候,研究者都應該對自己現有的理論、前人的理論以及資料中呈現的理論保持敏感,註意捕捉新的建構理論的線索。保持理論敏感性不僅可以幫助我們在收集資料時有一定的焦點和方向,而且在分析資料時註意尋找那些可以比較集中、濃縮地表達資料內容的概念,特別是當資料內容本身比較鬆散時。
通常,質的研究者比較擅長對研究的現象進行細密的描述性分析,而對理論建構不是特別敏感,也不是特別有興趣。扎根理論出於自己的特殊關懷,認為理論比純粹的描述具有更強的解釋力度,因此強調研究者對理論保持敏感。
3、不斷比較的方法
扎根理論的主要分析思路是比較,在資料和資料之間、理論和理論之間不斷進行對比,然後根據資料與理論之間的相關關係提煉出有關的類屬(category)及其屬性。比較通常有四個步驟:
(1)根據概念的類別對資料進行比較:對資料進行編碼並將資料歸到儘可能多的概念類屬下麵以後,將編碼過的資料在同樣和不同的概念類屬中進行對比,為每一個概念類屬找到屬性。
(2)將有關概念類屬與它們的屬性進行整合,對這些概念類屬進行比較,考慮它們之間存在的關係,將這些關係用某種方式聯繫起來。
(3)勾勒出初步呈現的理論,確定該理論的內涵和外延,將初步理論返回到原始資料進行驗證,同時不斷地優化現有理論,使之變得更加精細。
(4)對理論進行陳述,將所掌握的資料、概念類屬、類屬的特性以及概念類屬之間的關係一層層地描述出來,作為對研究問題的回答。
4、理論抽樣的方法
在對資料進行分析時,研究者可以將從資料中初步生成的理論作為下一步資料抽樣的標準。這些理論可以指導下一步的資料收集和分析工作,如選擇資料、設碼、建立編碼和歸檔系統。當下呈現的每一個理論都對研究者具有導向作用,都可以限定研究者下一步該往哪裡走、怎麼走。因此,資料分析不應該只是停留在機械的語言編碼上,而是應該進行理論編碼。研究者應該不斷地就資料的內容建立假設,通過資料和假設之間的輪迴比較產生理論,然後使用這些理論對資料進行編碼。
5、靈活運用文獻
使用有關的文獻可以開闊我們的視野,為資料分析提供新的概念和理論框架,但與此同時,我們也要註意不要過多地使用前人的理論。否則,前人的思想可能束縛我們的思路,使我們有意無意地將別人的理論往自己的資料上套,或者換一句話說,把自己的資料往別人的理論里套,也就是人們所說的“削足適履”,而不是“量體裁衣”。
在適當使用前人理論的同時,扎根理論認為研究者的個人解釋在建構理論時也可以起到重要的作用。研究者之所以可以“理解”資料是因為研究者帶入了自己的經驗性知識,從資料中生成的理論實際上是資料與研究者個人解釋之間不斷互動和整合的結果。原始資料、研究者個人的前理解以及前人的研究成果之間實際上是一個三角互動關係,研究者在運用文獻時必須結合原始資料和自己個人的判斷。研究者本人應該養成詢問自己和被詢問的習慣,傾聽文本中的多重聲音,瞭解自己與原始資料和文獻之間的互動關係。
6、理論性評價
扎根理論對理論的檢核與評價有自己的標準,總結起來可以歸納為如下四條:1)概念必須來源於原始資料,理論建立起來以後應該可以隨時回到原始資料,可以找到豐富的資料內容作為論證的依據。2)理論中的概念本身應該得到充分的發展,密度應該比較大,即理論內部有很多複雜的概念及其意義關係,這些概念坐落在密集的理論性情境之中。與格爾茨(Geertz,1973)所說的的“深描”有所不同的是:扎根理論更加重視概念的密集,而“深描”主要是在描述層面對研究現象進行密集的描繪。3)理論中的每一個概念應該與其他概念之間具有系統的聯繫,“理論是在概念以及成套概念之間的合理的聯繫”(Strauss&Corbin,1994:278),各個概念之間應該緊密地交織在一起,形成一個統一的、具有內在聯繫的整體。4)由成套概念聯繫起來的理論應該具有較強的運用價值,應該適用於比較廣闊的範圍,具有較強的解釋力,對當事人行為中的微妙之處具有理論敏感性,可以就這些現象提出相關的理論性問題。
扎根理論的操作程式一般包括:
(1)從資料中產生概念,對資料進行逐級登錄:
(2)不斷地對資料和概念進行比較,系統地詢問與概念有關的生成性理論問題;
(3)發展理論性概念,建立概念和概念之間的聯繫;
(4)理論性抽樣,系統地對資料進行編碼;
(5)建構理論,力求獲得理論概念的密度、變異度和高度的整合性。對資料進行逐級編碼是扎根理論中最重要的一環,其中包括三個級別的編碼。
一級編碼(開放式登錄)
在一級編碼(開放式登錄)中,研究者要求以一種開放的心態,儘量“懸置”個人的“偏見”和研究界的“定見”,將所有的資料按其本身所呈現的狀態進行登錄。這是一個將收集的資料打散,賦予概念,然後再以新的方式重新組合起來的操作化過程。登錄的目的是從資料中發現概念類屬,對類屬加以命名,確定類屬的屬性和維度,然後對研究的現象加以命名及類屬化。開放式登錄的過程類似一個漏斗,開始時登錄的範圍比較寬,隨後不斷地縮小範圍,直至碼號出現了飽和。在對資料進行登錄時,研究者應該就資料的內容詢問一些具體的、概念上有一定聯繫的問題。提問的時候要牢記自己的原初研究目的,同時留有餘地讓那些事先沒有預想到的目標從資料中冒出來。在這個階段研究者應該遵守的一個重要原則是:既什麼都相信,又什麼都不相信(Strauss,1987:29)。
為了使自己的分析不斷深入,研究者在對資料進行開放式登錄的同時應該經常停下來寫分析型備忘錄。這是一種對資料進行分析的有效手段,可以促使研究者對資料中出現的理論性問題進行思考,通過寫作的方式逐步深化自己已經建構起來的初步理論。這一輪登錄的主要目的是開放對資料的探究,所有的解釋都是初步的、未定的。研究者主要關心的不是手頭這個文本里有什麼概念,而是它可以如何使探究深入進行。
在進行開放式登錄時,可以考慮以下一些基本的原則:
①對資料進行仔細的登錄,不要漏掉任何重要的信息;登錄越細緻越好,直到飽和;如果發現了新的碼號,應該在下一輪進一步收集原始資料。
②註意尋找當事人使用的詞語,特別是那些能夠作為碼號的原話。
③給每一個碼號進行初步的命名,命名可以使用當事人的原話,也可以是研究者自己的語言,不要擔心這個命名現在是否合適。
④在對資料進行逐行分析時,就有關的詞語、短語、句子、行動、意義和事件等詢問具體的問題,如:這些資料與研究有什麼關係?這個事件可以產生什麼類屬?這些資料具體提供了什麼情況?為什麼會發生這些事情?
⑤迅速地對一些與資料有關的概念的維度進行分析,這些維度應該可以喚起進行比較的案例;如果沒有產生案例,應該馬上尋找。
⑥註意列出來的登錄範式中的有關條目。
二級編碼(關聯式登錄)
二級編碼(又稱關聯式登錄或軸心登錄)的主要任務是發現和建立概念類屬之間的各種聯繫,以表現資料中各個部分之間的有機關聯。這些聯繫可以是因果關係、時間先後關係、語義關係、情境關係、相似關係、差異關係、對等關係、類型關係、結構關係、功能關係、過程關係、策略關係等。在軸心登錄中,研究者每一次只對一個類屬進行深度分析,圍繞著這一個類屬尋找相關關係,因此稱之為“軸心”。隨著分析的不斷深入,有關各個類屬之間的各種聯繫應該變得越來越具體。在對概念類屬進行關聯性分析時,研究者不僅要考慮到這些概念類屬本身之間的關聯,而且要探尋表達這些概念類屬的被研究者的意圖和動機,將他們的言語放到當時的語境以及他們所處的社會文化背景中加以考慮。
每一組概念類屬之間的關係建立起來以後,研究者還需要分辨其中什麼是主要類屬,什麼是次要類屬。這些不同級別的類屬被辨別出來以後,研究者可以通過比較的方法把它們之間的關係連結起來。當所有的主從類屬關係都建立起來之後,研究者還可以使用新的方式對原始資料進行重新組合。為了發現目前這些分析方式是否具有實踐意義,研究者還可以在對各種類屬關係進行探討以後,建立一個以行動取向或互動取向為指導的理論建構雛形。這種理論雛形將分析的重點放在處理現實問題和解決現實問題上面,其理論基礎是當事人的實踐理性。
三級編碼(核心式登錄)
三級編碼(又稱核心式登錄或選擇式登錄)指的是:在所有已發現的概念類屬中經過系統的分析以後選擇一個“核心類屬”,分析不斷地集中到那些與核心類屬有關的碼號上面。核心類屬必須在與其他類屬的比較中一再被證明具有統領性,能夠將最大多數的研究結果囊括在一個比較寬泛的理論範圍之內。就像是一個魚網的拉線,核心類屬可以把所有其他的類屬患成一個整體拎起來,起到“提綱挈領”的作用。歸納起來,核心類屬應該具有如下特征:1)核心類屬必須在所有類屬中占據中心位置,比其他所有的類屬都更加集中,與最大數量的類屬之間存在意義關聯,最有實力成為資料的核心。2)核心類屬必須頻繁地出現在資料中,或者說那些表現這個類屬的指標必須最大頻度地出現在資料中;它應該表現的是一個在資料中反覆出現的、比較穩定的現象。3)核心類屬應該很容易地與其他類屬發生關聯,這些關聯不應該是強迫的,應該是很快就可以建立起來的,而且相互之間的關聯內容非常豐富。4)在實質性理論中一個核心類屬很容易發展成為一個更具概括性的理論;在發展成為一個形式理論之前,需要對有關資料進行仔細的審查,在儘可能多的實質理論領域進行檢測。5)隨著核心類屬被分析出來,理論便自然而然地往前發展出來了。6)由於不斷地對核心類屬在維度、屬性、條件、後果和策略等進行登錄,因此其下屬類屬可能變得十分豐富和複雜,尋找內部變異是扎根理論的一個特點。
在核心登錄階段,研究者應該經常問:“這個(些)概念類屬可以在什麼概括層面上屬於一個更大的社會分析類屬?在這些概念類屬中是否可以概括出一個比較重要的核心?我如何將這些概念類屬串起來,組成一個系統的理論構架?”這個時期研究者寫的備忘錄應該更加集中,針對核心類屬的理論整合密度進行分析,目的是對理論進行整合,直至取得理論的飽和和完整性。核心類屬被找到以後,可以為下一步進行理論抽樣和資料收集提供方向。
1、在實地工作時,研究者每天須面對大量的新資料,通常只允許研究者發展「概念」,很難真正達到一種「理論」的地步。
2、同時扎根理論方法中非學術性之預備工作須耗去大部份的時間也是值得商榷。
3、質化研究者很容易主觀上不願意讓自己「資料搜集」與「理論分析」的工作維持高度的互動關係,兩階段的處理方式經常會變成一種主觀解釋現實、“事後諸葛亮”的尷尬。
4、扎根理論的方法使得研究者須出入游走於現象場中無數次,然而,扎根理論卻似乎忽略了實地研究之不易。
內容實用,若是能加上參考文獻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