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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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略哲學是一門研究戰略的共同本質、普遍規律和一般價值的學問,是關於戰略觀和戰略方法論的理論體系。戰略哲學作為一種思想,自古有之,其演變也經歷了萌芽、發展和逐步豐富的漫長過程。
關於戰略哲學的內涵,國內外存在著許多不同的看法。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觀點有:戰略哲學是“哲學在戰略領域的具體應用”;是“關於戰略領域矛盾運動一般規律的科學”;是“關於戰略問題和戰略理論的哲學觀”;是“研究戰略實踐活動的內在本質及其一般規律的科學”;等等。上述各種觀點從不同視角或不同層面揭示了戰略哲學的本質屬性,並且可以預見,對構建戰略哲學的上述看法或者認識,將隨著戰略哲學研究的不斷深化而逐步加深。因此,我們不能武斷地全面肯定或否定某種觀點,而是應從認識戰略哲學學科性質的歷史演變中,客觀地進行分析和研究,繼承其中的合理因素,以提出比較準確地反映戰略哲學本質的定義來。
通過上面的分析,所謂戰略哲學,就是關於戰略的共同本質、普遍規律和一般價值的綜合性的基礎理論學科。具體講,這一界定表達了以下幾個層面的思想:其一,戰略哲學是人們關於戰略活動的根本看法和觀點,集中表現在戰略觀及其戰略方法論上;其二,戰略哲學是針對整個戰略領域而言的,它所要揭示的基本內容,僅僅是關於戰略的共同本質、普遍規律和一般價值,而不是具體戰略領域的所有方面;其三,戰略哲學是包括戰略本質論、戰略價值論、戰略系統論、戰略創新論、戰略過程論、戰略預見論、戰略方法論等在內的一個系統的理論體系。
就應用哲學的性質而言,目前國內外的學者們存在三種觀點,即哲學性質的、中介性質的、理論哲學與部門哲學中間的獨立層次。(郭國勛等著:《應用哲學導論》,遼海出版社2000年版,第53頁)這些觀點雖然都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都不全面。因為它們只是突出強調了應用哲學的某些方面的特性。如認為它是“哲學性質的”,就難以把它同理論哲學分開;如認為它是“中介”或相對獨立性質的,就難以確定戰略哲學的歸屬。因此,這些看法都難以完全科學地揭示其學科的真實本性或特有的規定性。
在學科定位上,戰略哲學既屬於哲學與戰略學之間的跨層次、邊緣性學科,又屬於戰略學體系中各門具體學科的綜合性學科。由此出發,筆者認為:戰略哲學的性質既與理論哲學不能完全等同,又與戰略學有明顯的差別,它屬於哲學和戰略科學之間具有交叉性、中介性和邊緣性的應用哲學學科。
首先,戰略哲學屬於應用哲學學科。在戰略研究和戰略實踐活動中,通過哲學理論的指導,揭示戰略的共同本質、普遍規律及其一般價值,為深入研究戰略問題提供哲學方法論,因而戰略哲學是一般的哲學原理在戰略領域的延伸與展現。哲學的基本理論和方法論原則是貫穿戰略哲學研究全過程的靈魂與核心。
其次,戰略哲學具有交叉性、中介性和邊緣性。戰略哲學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哲學理論,而是一般哲學理論與戰略活動的有機結合,是理論哲學與戰略學交叉所形成的一門新學科,因而,戰略哲學又不完全是哲學性質的,戰略哲學的研究包含著科學性、實證性和實踐性;它所採用的研究方法也不完全是哲學方法,而是哲學方法和科學方法的有機融合。它處於理論哲學與戰略學的“交叉地帶”,因而能在聯結理論哲學與戰略學及其戰略實踐活動中起到中介、橋梁和紐帶的作用,同時也開闢了應用哲學研究的新領域。所以,戰略哲學是應用哲學的新學科,它同經濟哲學、政治哲學、文化哲學、領導哲學、軍事哲學等部門哲學一樣,屬於應用哲學的分支學科。
戰略哲學的研究對象[1]
任何學科的性質,歸根到底是由其研究對象的性質所決定的。正確把握戰略哲學的研究對象,不僅是深入剖析戰略哲學學科性質的客觀基礎,也是研究和建構戰略哲學理論體系的重要前提。
要確定戰略哲學的研究對象,必須首先明確“什麼是戰略”。“戰略”一詞是在軍事鬥爭的實踐中產生的,也是在軍事鬥爭實踐中不斷得到豐富和發展的。應當說,早在“戰略”這個概念出現之前,人們就已經具有了一定的戰略思維與戰略意識,只是沒有直接使用“戰略”這個詞語來表述。即使在“戰略”這個概念出現後的相當長時間里,人們也沒有對它的內涵和外延做出確切的界定。隨著社會的演變,環境的變化,以及軍事鬥爭的不斷發展,在人們認識、運用以及駕馭戰略的能力不斷得到提高的同時,戰略所服務的主體(階級、民族、國家、政黨及政治集團)的性質、地位和鬥爭的目的、目標等也表現出不同的特點。因此,在不同的社會時代和不同的歷史時期以及不同的國家(集團),都有自己的戰略概念,其含義和內容也不盡相同。
如果說古代西方的思維方式是偏重於分析性的,古代中國人的思維方式則趨於綜合性,即註重從整體上、巨集觀上把握世界。這樣一種文化特質和思維方式反映在治國興邦上,決定了中國人特別註重從戰略的層面觀察和回答問題。我國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就有許多政治家和軍事家研究過戰略問題。公元前6世紀誕生的軍事學傑作《孫子兵法》和戰國時期史官撰寫後經劉向編輯的《戰國策》,都是研究和探討戰略問題的傑作。由此可見,“戰略”最初僅僅是一個軍事術語。這一用法一直沿用了兩千多年。在德國近代軍事學家克勞塞維茨的名著《戰爭論》一書中,對作為軍事術語的戰略作了明確的定義,即“戰略是為了達到戰爭目的而對戰鬥的應用”([德]克勞塞維茨:《戰爭論》第1捲,商務印書館1978年版,第233頁)。根據1980年英文版翻譯出版的《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對“戰略”下的定義是:“在戰爭中利用軍事手段達到戰爭目的的科學和藝術。”(《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第9捲,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86年版,第367頁)《中國大百科全書》給“戰略”下的定義為:“指導戰爭全局的方略。即指導者為達成戰爭的政治目的,依據戰爭規律所制定和採取的準備和實施戰爭的方針、策略和方法。”(《中國大百科全書》(軍事捲Ⅱ),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89年版,第1214頁) 隨著時代的進步和社會實踐的發展,到20世紀初,戰爭問題的複雜程度趨高,政治、經濟、科技、文化甚至精神等因素對戰爭的滲透影響越來越大,促使人們重新思考戰略問題,提出了凌駕於軍事戰略之上的“大戰略”、“國家戰略”、“全球戰略”等概念。隨之“戰略”一詞及其軍事涵義被移植到政治、經濟、科技、教育、外交和社會發展等領域,其內涵也隨著其應用領域的擴展而變得越來越廣泛。一般來說,戰略是與策略相對而言的,“戰略”是泛指重大的,具有全局性、長期性、決定性和起關鍵作用的謀劃、方針和任務。無論是軍事戰略、政治戰略、經濟戰略,還是文化教育和外交戰略,都具有全局性、長遠性、層次性和穩定性等特征。
- ↑ 屠春友.關於戰略哲學研究的幾個基本問題[J].理論前沿,20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