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取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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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取得成本(Fixed assets acquisition c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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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固定資產取得成本[1]
固定資產取得成本是指企業購建某項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這些支出包括直接發生的價款、運雜費、包裝費和安裝成本等,也包括間接發生的,如應承擔的借款利息,外幣借款折算差額以及應分攤的其他間接費用。
固定資產取得成本的界定[2]
固定資產應按其取得時的成本作為入賬的價值,取得時的成本包括買價、進口關稅、運輸和保險等相關費用,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資產取得時的成本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分別確定:
1.購置的不需要經過建造過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包裝費、運輸費、安裝成本、交納的有關稅金等,作為入賬價值。
外商投資企業因採購國產設備而收到稅務機關退還的增值稅款,沖減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全部支出,作為入賬價值。
3.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入賬價值。
4.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原賬麵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入賬價值。如果融資租賃資產占企業資產總額比例等於或小於30%的,在租賃開始日,企業也可按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5.在原有固定資產的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原固定資產的賬麵價值,加上由於改建、擴建而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支出,減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作為入賬價值。
6. 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或以應收債權換入固定資產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麵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的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麵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麵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7.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固定資產,按換出資產的賬麵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麵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後的餘額,作為入賬價值;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麵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入賬價值。
8.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應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入賬價值:
(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入賬價值:
①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②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入賬價值。
(3)如受贈的系舊的固定資產,按照上述方法確定的價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後的餘額,作為入賬價值。
9.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後的餘額,作為入賬價值。
10.經批准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按調出單位的賬麵價值加上發生的運輸費、安裝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入賬價值。
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中,還應當包括企業為取得固定資產而交納的契稅、耕地占用稅、車輛購置稅等相關稅費。
企業購置電腦硬體所附帶的、未單獨計價的軟體,與所購置的電腦硬體一併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計價值記賬,待確定實際價值後,再進行調整。
固定資產取得成本的內容[3]
固定資產的取得成本,是取得該項資產和使之投入運營所發生的—切費用。不同種類的固定資產,其取得成本的內容和計價方法也有所區別。
(一)土地
土地的取得成本,包括購價、經紀人佣金、測量、登記、過戶費用,以及使土地處於可按預定用途使用狀況所發生的清理、平整、排水、美化環境等費用。如果由購買者支付並承擔出讓土地者拖欠的財產稅,則該項財產稅也應計入土地成本。如果購買的土地上有需要拆除的舊房屋,則拆除費用扣除廢棄物處理殘值所得後的餘額,也應計入土地成本。因為這是使土地具備可供使用狀態而發生的費用。
土地成本記入“土地”賬戶,不計提折舊。但與土地的購置和使用有關的支出,如車道、圍牆、停車場等方面的建造費用,因其使用壽命是有限的,應另行記入“土地改良”賬戶,並按有效使用年限計提折舊。
(二)房屋
房屋的取得方式可以是購入或自建。如系購入,其成本包括購價、契稅、佣金、登記過戶費用以及為達到可供使用狀態而發生的改造、改良和修理費用。如果房屋和土地一併購入,所付代價是混在一起的,則應按公平市場價值將其成本在房屋和土地之間進行分配,並分別記入“房屋”和“土地”賬產。
如系自建,其成本包括所有直接用於房屋建造的支出,如建造期間的人工費、材料費、保險費、設計費、工程費、建造許可證費,以及建造期間的動力費用、管理費用、建築設備的折舊費和建造期間借入所需資金的利息等。
(三)機器設備
機器設備的成本,包括購置機器設備的原價、稅款、運費及運輸途中的保險費、裝卸費、基座建造費及安裝費、試車費,以及達到交付使用狀況前的一切有關費用。
假定200X年1月21日購得一臺設備,其成本計算如下:
設備標價 $50000
減:現金折扣(3%×$50000)
凈現金價格 $48500
稅金(6%×$48500) 2910
運費 1450
安裝費
合計 $53800
以上數據,編製會計分錄如下:
借:機器與設備 $53800
貸:現金 $53800
固定資產取得成本的計算[4]
同原材料一樣,不同來源的固定資產其取得成本的計算也不同。下麵介紹外購和自製固定資產的取得成本的計算。
l. 外購固定資產取得成本的計算
外購固定資產的取得成本以購買時發生的實際成本為基礎。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於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
【例1】企業購入需安裝的新刨床一臺,價款150000元,增值稅25500元,另支付運輸費、包裝費6000元,安裝過程中發生費用12000元。則該固定資產的取得成本為:150000+25500+6000+12000=193500(元)
當以一筆款項購入多項沒有單獨標價的固定資產時,也應當按照一定的標準對總成本進行分配,分別確定各項固定資產的成本。
2.自建固定資產取得成本的計算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的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
【例2】某企業採用自營方式建造廠房一幢,為工程購置物資240000元,全部用於工程建設,為工程支付建設人員各種薪酬50000元,為工程借款而發生的利息支出20000元,工程完工驗收交付使用。
該自建廠房的取得成本為:240000+50000+20000=3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