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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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是指應由銷售產品、提供工業性勞務等負擔的銷售稅金和教育費附加,包括營業費、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相關稅費。
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但與投資性房地產相關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在本科目核算。
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具體實行時分區域的差別比例稅率,即按納稅人所在城市、縣城或鎮等不同的行政區域分別規定不同的比例稅率。具體規定為:
(1)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這裡稱的“市”是指國務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區”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轄區(含市郊)的區域範圍。
(2)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這裡所稱的“縣城、鎮”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縣城、縣轄鎮(區級鎮),縣城、縣轄鎮的範圍按縣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鎮區域範圍。
(3)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縣轄鎮的,稅率為1%。
(4)納稅人在外地發生繳納增鎮稅、消費稅、營業稅的,按納稅發生地的適用稅率計徵城建稅。
教育費附加征收率(註意不是稅率):根據國務院《關於教育費附加征收問題的緊急通知》的精神,教育費附加征收率為“三稅”稅額的3%。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是指納稅人實際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三稅”稅額。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
1、“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科目屬於損益類科目,核算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應當負擔的稅金及附加,包括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附加費、資源稅、土地增值稅等。這裡,所指的負擔的稅金是指銷售過程中企業應負擔的稅金(不包括增值稅)。銷售過程以外應負擔的稅金,根據不同的情況,計入管理費用、在建工程、存貨等科目。
2、“應交稅金”科目屬於負債類科目,核算企業應交納的各種稅金,包括除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及其他不需要預計應交數的稅金以外的各種稅金。
舉一個例子,或許能夠幫助你的理解。“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與“應交稅金”的關係,相當於“原材料”和“應付帳款”之間的關係。
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審計程式
客戶: 簽 名 日 期 審計項目: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審計程式 編製人 索引號 會計期間: 覆核人 頁次 1 一、審計目標 1、確定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的記錄是否完整;
2、確定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的計算是正確;
3、確定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在會計報表上的披露是否恰當。二、審計程式 執行情況說明 索引號 1、根據審定的提供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按規定的稅率計算本年度應納的營業稅額;
2、根據審定的應稅消費品銷售額,按規定的稅率計算本年度應納的消費稅額;
3、根據審定的應納資源稅產品的課稅數量,按規定的適用稅率計算本年度應納資源稅額;
4、檢查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的計算是否正確;
4、驗明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是否已在損益表上 恰當披露。
客戶: 簽 名 日 期 項目:銷售稅金及附加審核表 編製人 索引號 F 4 - 3 會計期間: 覆核人 頁次 1 索引號 項 目 應 稅 收 入 適用稅種 稅率 應交稅金 應交城建稅 應交教育費附加 提示:本表是銷售稅金及附加審定表的附表,用於審驗銷售稅金的計算是否正確。
舉例:
序號 項 目 單位 單價(萬元) 生產負荷50% 生產負荷80% 生產負荷100% 第 2 年 第 3 年 第 4 年 銷售量 銷售收入 銷售量 銷售收入 銷售量 銷售收入 1 產品銷售收入 31185.50 49896.80 62371.00 1.1 保鮮白條肉 噸 1.20 10200.00 12240.00 16320.00 19584.00 20400.00 24480.00 1.2 精加工分割肉 噸 2.40 4462.50 10710.00 7140.00 17136.00 8925.00 21420.00 1.3 滷腊肉製品 噸 5.60 892.50 4998.00 1428.00 7996.80 1785.00 9996.00 1.4 保鮮豬副產品(含頭腳腸皮肺) 頭 50元 1375.00 2200.00 2750.00 1.5 保鮮其他豬產品(含油雜肉骨) 頭 35元 962.50 1540.00 1925.00 1.6 滷臘豬副產品 噸 6.00 150.00 900.00 240.00 1440.00 300.00 1800.00 2 銷售稅金及附加 2472.26 3955.59 4944.49 2.1 增值稅 2247.50 3595.99 4494.99 2.1.1 銷項稅17% 5301.54 8482.46 10603.07 2.1.2 進項稅(13%—17%) 3054.04 4886.46 6108.08 2.1.2.1 原料(13%) 2519.40 4031.04 5038.80 2.1.2.2 其它(17%) 534.64 855.42 1069.28 2.2 城市維護建設稅5% 112.38 179.80 224.75 2.3 教育費附加5% 112.38 179.80 224.75
舉一個例子,或許能夠幫助你的理解。“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與“應交稅金”的關係,相當於“原材料”和“應付帳款”之間的關係 馬上就理解了。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