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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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經濟(Brand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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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經濟是生產力與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以品牌為核心整合各種經濟要素,帶動經濟整體運營的一種市場經濟高級階段形態。包括單個企業的品牌化運營、總體市場層面的品牌化運營與區域經濟體系三個組成部分。
人類社會經濟形態經歷了由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形態到半自給型自然經濟形態到小商品市場經濟形態再到大商品市場經濟形態的發展過程。在自然經濟與小商品市場經濟狀態下,由於交易規模、種類有限,交易頻率低,尤其是持續交易很少,交易規則與價值度量微弱,品牌問題不突出。自工業革命開始,人類社會進入大商品市場經濟社會,出現了四種情況:
- 大企業、大批量、多種類、多規格、標準化的產品日益增多,市場交易規模、邊界空前擴大;
- 競爭的制度約束、規則、契約提上議事日程,且要求越來越高;
- 價值要素(創造產品價值的內在要素)發生差異、“溢價”收益因素增多,誰能在“交易性”、“生產規模”、“工藝”、“技術分工”、“標準化”、“產業化/企業化”、“差別化’、“生命周期”等價值要素中創造出較多的要素,達到較高的水平,誰就能獲得較高的“溢價性”;
- 用戶關係、文化使命、社會責任提上議事日程,並同創利能力發生一體互動。
由於這四個原因,企業為了在競爭中獲勝,自覺、不自覺地強化了區別性,併在區別性內涵上附加信守規則、契約、忠於用戶、忠於社會的內容,尋求儘可能多與儘可能高水平的價值要素與“溢價性”。強化區別性的品牌與圍繞品牌集中文化要素與價值要素的品牌經濟應運而生。
品牌經濟形態是成熟的市場經濟形態中的高級形態、主體形態、核心形態,在不成熟的市場經濟中是先導形態、優勢形態在較為成熟的市場經濟中,可以說大多數的企業都採取並融人品牌經濟模式,只有少數、非主流的經濟仍然是非品牌經濟。因此可以說品牌經濟是成熟的市場經濟的主體與核心的經濟模式,也是企業參與市場競爭乃至控制市場的主導形式。
在後發區域經濟中,或者說在不成熟的市場環境中,品牌經濟形態是一種局部經濟形態,但卻是先導形態、精英形態、優勢形態,也是一種跨越形態。我國的市場經濟形態應當說是不成熟的,品牌經濟可以說還未成為主體的、核心的形態。在這樣的市場經濟中,誰首先推出品牌化運營,誰就會成為先鋒,形成優勢乃至領導地位。後發國家面臨的一個共同課題是跨越式發展問題,一方面要經歷工業化階段的循序漸進,同時又要直接切入現代化前沿。在不成熟的市場經濟中,跨越式地推進品牌經濟可以說就是一個旨在領導潮流、後來居上的遠見卓識的舉措。
綜合前述三個方面現嘗試為品牌經濟作出如下定義:所謂品牌經濟,就是以品牌為核心整合各種經濟要素,帶動經濟整體運營的一種經濟形態。它是企業經營的高級形態,也是市場經濟高級階段形態、一種新高度的經濟文明。具有市場經濟的基本要素,但又具備市場經濟初級階段不具備的新經濟要素乃至新文化要素,具有一系列新的結構、規範、秩 序。它可以分為單個企業的品牌化運營、市場總體的品牌化運營體系即市場經濟高級階段形態、區域品牌化運營體系三個組成部分來把握。
品牌經濟可分為單個企業的品牌化運營、總體市場層面的品牌化運營、區域品牌經濟系統三個組成部分。
對於品牌經濟的構成目前很少有系統深入的研究。這裡試從單個企業的品牌化運營、總體市場層面的品牌化運營、區域品牌經濟系統三個層面的視角加以細分研究。
1、單個企業層面的單個企業的品牌化運營
單個企業的品牌化運營大致包括:
2)圍繞品牌的相關層面品牌化運營,包括:
- 物質層面的產品與服務、技術研發、設備、環境、貨幣、資本等的品牌化要求的運營;
- 知識智能層面的專有知識、技術、智力、能力、信息的品牌化要求的運營及無形資產的運營;
- 行為制度層面的組織、管理、營銷、公關、研發、生產行為及規章制度、員工行為方式的品牌化要求的運營;
- 文化精神層面的企業文化、價值觀、企業目標、經營理念、凝聚力等的品牌化要求的運營;
- 人力資源層面的領導者及各類員工的素質、智能、工作狀態的品牌化要求的聚集與培養;
- 市場用戶層面的用戶體驗、認知、忠誠、購買等方面的品牌化要求的運營以及知名度、美譽度的營造;
- 效益規模層面的市場占有率、創利、發展規模、社會效益、社會評價等品牌化要求的運營。
3)品牌自身的運營,包括:
2、總體市場層面上的以品牌化運營為主體的市場經濟高級階段形態
單個企業品牌化運營融人市場與社會後,至少發生了六種關係:單個企業品牌化運營與用戶、社會的關係;與非品牌經濟的關係;實行品牌化運營的企業之間的關係;與國家、地區政府及行業相關組織的關係;對文化包括價值觀、企業宗旨、倫理、社會理想等因素的吸納;對新經濟因素如知識經濟、信息經濟、網路經濟的吸納。這些關係相互作用的結果形成了市場總體的新格局、新規範、新秩序,從而推動市場經濟進入高級形態一品牌經濟形態。品牌經濟形態作為市場經濟的高級階段形態具有與初級階段的市場經濟不同的特征與構成,主要有:
1)以品牌為核心對種經濟要素進行重新自組織,並吸納了知識經濟、信息經濟、網路經濟等新經濟因素及至文化、倫理、社會理想因素,導致經濟形態的整體提升並抵達一種新的經濟文明。
2)以品牌市場機制代替產品市場機制,提升市場經濟總體效率,催生市場經濟新秩序,保證先進的合理的規則、契約的遵守。
3)代表了市場經濟成熟階段控制市場乃至全球經濟的最高形式。市場經濟的初級階段是產品輸出控制、資本輸出控制;高級階段進展為知識輸出控制、品牌輸出控制。耐克公司可以一雙鞋不做而用品牌控制全球鞋市場;可口可樂老闆說,如果把他的固定資產全部燒光,他可以立刻憑品牌的無形資產而重生;迪斯尼的行政總裁奧維茲甚至說:“工商界中無論誰,其全部未來都維繫在他的品牌資產及有關的一切之上”。
4)最大限度地促進現代企業制度成熟,提高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提供具有卓越性能、可靠質量、精湛技術的產品與服務,滿足市場和消費需求,帶動創造社會財富與人類福祉。
5)在文化、價值觀、倫理上的承諾向相互忠實的人類關係乃至社會公正、全球公正靠近,為“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的最終境界預留了可能性。當然目前全球品牌經濟體系還遠遠不是理想的,可以分為現狀的品牌經濟體系及理想的品牌經濟體系來研究,甚至可以結合後品牌經濟形態來加以更富遠見的考慮。
3、區域品牌經濟體系
儘管全球一體化正在形成,但全球經濟在很大程度上還是由國家或區域經濟組成。進入品牌經濟階段也不例外,由於地緣、文化與民族、地區利益的原因,總會形成自覺的或事實上的國家或區域的品牌經濟戰略與體系。區域品牌經濟體系內容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