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購銷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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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購銷形式是指出版物經營者之間轉移出版物所有權的方式,主要有報銷、經銷、寄銷和代理四種。這些形式都適用於出版單位和批發商之間的購銷活動,有些則在發行商之間的購銷活動中也適用。
1、包銷
包銷是發行商買斷出版物所有權,在全國範圍內或特定區域或特定渠道內享有專有銷售權,且不退貨的購銷形式。在約定範圍內,出版單位不得自行銷售或委托他人銷售出版物。
包銷的操作程式一般是:包銷商從出版單位買斷某種出版物的發行權——出版單位參考包銷者的包銷數量決定出版物的生產數量——出版物出版後按包銷數交包銷者分發銷售——包銷者按協議時間與出版單位結算貸款。未銷出的出版物不退貨。
2、經銷
經銷是發行商按一定數量向出版物所有者進貨,轉而銷售且不退貨的購銷形式。經銷不具有排他性,出版單位可在同一市場內自行銷售或委托他人銷售出版物。
經銷的操作程式一般是:經銷商從出版單位購入一定數量的出版物——經銷商分發銷售出版物——按協議時間結算貸款。未銷出的出版物不退貨。
經銷也適用於出版物發行商之間的購銷活動。
3、寄售
出版物寄售是指出版物所有者委托發行商銷售出版物,雙方按照協議約定對實際銷售的出版物轉移所有權,允許退貨的購銷形式。
績效的操作程式一般是:出版單位想各發行商按事先協議規定的數量和方式發貨——各發行商進行銷售——按協議時間根據實際銷售量結算貨款,未銷出的出版物予以退貨。
4、代理
代理是發行商受出版物所有者委托,代理其從事出版物發行活動,種類一般有:總代理、獨家代理、佣金代理等形式。
- 孫壽山主編.《出版專業實務》.崇文書局.2015年5月.第36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