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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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發行是指出版單位通過商品交換將出版物傳送給消費者的活動。它作為聯繫出版物生產與出版物消費的中間環節,構成了出版物由生產領域向消費領域轉移的商品流通過程。
一項完整的出版物發行活動,由以下要素構成。
1、出版物發行者
出版物發行者是指從事出版物發行活動的單位與個人,即出版物發行主體,主要包括出版單位和出版物發行商。
2、出版物
出版物是發行主體的作用對象,也稱“發行客體”,包括圖書、期刊、報紙、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在我國,按照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規定,只有經過國家批准的出版單位所公開出版的出版物,才能進入出版物市場,成為合法流通的商品。經一定審批程式而獲准複製的,並以非貿易形式發行的內部參考資料,如內部報刊、紀念性文集等,不能進入出版市場流通。
3、出版物消費者
出版物消費者是指購買、租賃、閱讀、觀賞和使用出版物的單位和個人,是構成出版物市場需求的基本條件,是發行活動產生和發展的原動力。滿足消費者需要是出版物發行活動的根本目的。
1、發行是出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2、發行是促進出版物生產發展的動力
(1)為生產者縮短出版物買賣時間;
(2)影響出版物生產成本;
(3)促進出版物生產規模擴大;
(4)影響出版物生產者的經營效益。
(1)使消費者的精神文化需求得到滿足;
(2)引導消費者積極消費;
(3)為消費者提供增值服務。
1、批發
批發是出版物所有者向出版物經營者批量銷售出版物的發行方式。每種出版物的批發商數量不一,而且批發本身也往往有幾個銷售層次。這是因為批發商購入出版物後,既可直接批發給零售商,也可批發給其他批發商由其再轉批發,直至出版物進入零售環節。
2、零售
零售是出版物經營者直接向消費者銷售出版物的發行方式。零售商的數量特別多,但銷售層次只有一個。
出版物發行的程式
1、信息交換
銷售方以各種信息傳播方式向購貨方發佈可供出版物的信息,而購貨方則將自己所需出版物的信息告訴銷售方。
2、確定購銷關係
銷售方與購貨方就購銷形式、折扣、賬期等作出約定。在大部分零售活動中,這一步驟非常簡略。
3、實物交割
銷售方按照事先的約定利用各種運輸工具或當面將出版物送到購貨方手裡,購貨方則檢驗出版物的品種和數量是否合乎約定。
4、結算貨款
購貨方將貨款支付給銷售方,意味著一次商品交換活動的終結。
5、搜集各種反饋信息
銷售方調查、分析出版物市場狀況,聽取、收集各種購貨者、消費者的意見和建議,為進一步做好以後的發行做準備。
需要說明的是,由於發行方式的不同,上述程式並非一成不變,也並不是所有的發行活動都必須按照上述程式開展。如在寄售制下,還有退貨問題等。
- 孫壽山主編.《出版專業實務》.崇文書局.2015年5月.第35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