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附買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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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附買回交易(Repurchase Agre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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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附買回交易是指交易商出售債券給投資人之同時,雙方約定一定利率與一定承作天期,到期時,交易商得以約定之利率及承作天期所計算之價金向投資人買回該債券。 換言之,附買回交易之債券交易並非所有權完全移轉的買斷方式,僅為暫時性之移轉,因此並不須承擔債券本身價格波動的風險,僅是賺取固定的利息收入。
債券附買回的優點:
資金運用靈活:屬於短期資金調度工具,可依自己資金閑置狀況,選擇合適的天期承作。對於經常要處理流動性資金的企業及個人而言,附買回交易之各種彈性可與投資人之資金調度配合。
利率優惠:利率依短期貨幣市場機能上下波動,比銀行之活存或活儲利率高。特別是股市大戶動輒數千萬資金,最常利用債券附買回交易做為短、中期資金之停泊站。
免稅負:公債交易免交易稅,交易時無稅負成本,且公債利息所得稅是由息票兌領人負擔,故參與附買回交易之投資人為凈所得,不需併入年終綜合所得稅申報,惟若投資者為公司法人,該附買回交易之利息收入,須併入營利事業所得稅。
免手續費:由於附條件交易是透過自營商買賣,因此手續費全免。免手續費由於附條件交易是透過自營商買賣,因此手續費全免。投資人只要透過電話(或當面)委托交易商承作債券附買回交易,確認後依規定辦好交割手續即可,並不需支付任何額外費用。
債券附買回交易需註意的事:
當景氣好時,經濟成長率較高,銀行的定存也會貼近經濟成長率,而RP利率也會反應市場,追逐資金的成本墊高;但遇到通貨緊縮,經濟呈現衰退,物價卻節節升高的低迷景氣時,RP利率不僅會和銀行定存一樣低迷,還會因為物價走高,導致本息的實質價值,隨著物價縮水。
不過,僅管目前RP的1個月利率約為1.3%,扣除分離課稅後僅剩1.17%-1.2%,利率雖低,但對於存款利息超過27萬元的,若投資RP,就能享受分離課稅的好處,具有節稅功能,也算是另類的開源節流。
債券附買回交易與銀行存款之間的最大不同就在於銀行存款之利息所得須併入個人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整體來說,承作公債附買回交易年平均利息收入,高於同期間的銀行活期存款稅後利息收入;承作公司債附買回交易的實質報酬也遠高於銀行定存之稅後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