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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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Customs Head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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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關總署是中國海關的領導機關,是國務院直屬機構,實行集中統一的垂直領導管理體制,統一管理全國海關。海關總署機關內設15個部門,並管理6個直屬事業單位、4個社會團體和3個駐外機構。中央紀委監察部在海關總署派駐紀檢組監察局。
垂直領導管理體制的特點主要體現在:中國海關總署的最高領導機關是海關總署,統一管理全國海關,中國海關總署最高行政領導是署長(現任海關總署署長牟新生);國家在對外開放口岸和海關監管業務集中的地點設立海關,海關的隸屬關係不受行政區劃的限制;各地海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向中國海關總署負責,不受地方政府及其他機關干預。除廣東分署,天津、上海特派辦和海關院校外,全國共設有41個直屬海關。
1、研究擬定海關工作的方針、政策、規章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研究擬定關稅徵管條例及實施細則,組織實施進出口關稅及其他稅費的征收管理,依法執行反傾銷、反補貼措施;
3、組織實施進出境運輸工具、行郵物品和其他物品的監管,研究擬定加工貿易、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倉庫及其他業務的監管制度並組織實施;
4、研究擬定進出口商品分類目錄,擬定進出口商品原產地規則,組織實施知識產權海關保護;
6、統一負責打擊走私工作,組織查處走私案件,組織實施海關緝私;
7、研究擬定口岸對外開放的整體規劃及口岸規劃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審理口岸開放;
8、垂直管理全國海關,包括管理全國海關的組織機構、人員編製、工資福利、教育培訓及署管幹部任免;
9、研究擬定海關科技發展計劃,組織實施海關信息化管理,管理全國海關經費、固定資產和基本建設;
10、開展海關領域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11、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