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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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農問題是指農業生產問題、農村落後問題、農民權利保障與農民收入增長問題。
三農問題的具體表現[1]
(一)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城鄉差距加大
改革開放以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施增強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農業生產力得到提高,農村經濟得到發展,農民收入得到持續穩定的增長。九十年代中期以後,農業仍在快速發展,但農民卻出現了增產不增收的現象,從1996年到2000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增幅下降了6.9個百分點,之後雖有恢復性增長,但很不穩定。就城鄉對比而言,1997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與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為2.47:1,2000年為2.8:1,2009年則上升至3.33:1,農村居民收入增幅的下降使城鄉差距不斷加大。
(二)農村社會保障機制不健全
我國一直以來實行的是嚴格的戶籍管理制度,這種舊的戶籍制度使農村在醫療、就業、養老和教育等許多方面的發展遠遠落後於城市,這不僅不利於農村的穩定,還不利於農業的發展和農民的增收。
(三)農業現代化水平低
農業現代化是指從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化的過程和手段。這個轉化是靠現代工業、現代科學技術和現代管理作支撐的。而農村鄉鎮企業發展缺乏後勁,教育體制存在諸多缺陷,人才匱乏,所以農業生產效率低下,產業化經營步履維艱。
三農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1]
(一)歷史原因
一方面,我國在建國後的“一五計劃”期間仿效蘇聯優先發展重工業,忽視農業和輕工業的發展,對農產品價格實行剪刀差,而且輕工業發展缺乏活力,不能為農業生產提供相配套的基礎設施和服務體系。另一方面,二元制戶籍制度的存在使城市與農村、農業與工業之間發展很不平衡。隨著市場經濟的飛速發展,粗放式經營模式的傳統農業弊端日益暴露,已經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的發展。
(二)制度和政策因素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是國民經濟中最基本的物質生產部門。我國長期以來實行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使得土地經營分散,農業生產效率低下,難以實現規模經濟。政府對農業的投資力度不夠,稅費體制不盡合理,也沒有完善的農村基礎設施,導致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下降。
(三)科技水平低
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無論是工業、農業或者其他產業,科學技術在其發展過程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由於農村教育的落後,人才的流失,致使農業科技很難被傳播和發展。
(四)農業自身的劣勢
農業生產很大程度上受自然條件和地域因素的制約,易受自然災害的侵襲,風險較大,農產品的生產周期較工業產品長,需求彈性小,回報率較低,屬於大宗低值產品。
三農問題的解決對策[1]
(一)增加農民收入,統籌城鄉發展,縮小城鄉差距
目前,農業收人仍是農民收人的主要來源。要想實現農業收入的穩定增長,就需要政府為農產品制定合理價格政策,開拓更廣泛的農產品市場和銷售渠道,同時,農民也要提高自身技能,積極尋求致富之路。統籌城鄉發展就是要把城鄉看做一個整體進行統籌規劃,給與二者平等發展的權利;統籌城鄉產業佈局,使資源真正得到優化配置;努力打破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使城鄉居民享有同等的社會保障權利。
(二)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加快實現農業現代化
農業產業化是一個市場化的過程,是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過渡的必經之路。要積極發展鄉鎮企業,壯大龍頭企業,在原來農業生產的基礎上,大力發展農副產品加工業,延長產業鏈,增加農產品附加值,實現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機械化是農業現代化的基礎,科技是動力,農業產業化是重要內容,農業信息化是重要手段,而勞動者素質則是實現農業現代化的決定性因素,農業現代化的實現要靠這些因素的全面配合。
(三)加大對農業的扶持力度
對農業的扶持主要體現為政府政策的扶持和資金的註入。政府應加大對農村教育、醫療、就業和養老等方面的投資和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投入,尤其是一些風險較大,收益較低的基礎設施;要加強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增強農業生產抵禦風險的能力,降低農民生產風險;要加大人力資本投資,設立專項費用對農民進行農業科技知識和技能培訓,提高農民文化素質和農業科技水平,培育出一批新型農民,以適應農業現代化生產的需要。
(四)改革土地產權制度,加快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既要堅持土地公有制,同時還要明確土地產權,堅持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既能防止政府濫用土地現象,又能保護農民切身利益,提高其生產積極性。政府應鼓勵支持和引導農民通過轉讓、出租、轉包等多種流轉模式實現土地經營權的合法轉讓,使農業經營由分散轉向集中,由人力勞動為主轉化為機械化生產為主,提高農業的生產效率,實現規模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