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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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拍卖(Assets A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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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拍卖是指通过竞卖方式将资产公开出售。一般是专门从事拍卖业务的机构受委托人的委托,通过竞买人出价或应价竞争,将资产公开卖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资产拍卖是以公开竞价方式处置资产总额不多、困难较大的小型企业或大中型企业的闲置资产。
资产拍卖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转制的一种方式,主要适应于出售方是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出售方式是公开竞价。买方可以是当地法人、合伙人、自然人,也可是境外投资者。通过资产拍卖,企业可以将一些闲置的有形资产转化成货币资产,提高企业资产运作的灵活性。就社会而言,可以使这些资产重新发挥作用,从而提高整个社会资财的经济效用。就国有企业改革而言,通过对处于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产的拍卖变现,实现国有经济的有效退出。
按其拍卖对象不同可分为单项资产拍卖与企业整体资产拍卖。单项资产拍卖,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中的部分资产委托专门的机构公开拍卖。它的对象主要是企业中的闲置资产。国家所有的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矿藏开采权等拍卖,也属于单项资产拍卖的对象。整体资产拍卖,是将企业的整体资产进行公开拍卖,他的对象一般是资产总额不多、困难大的小企业的整体资产。
资产拍卖主要包含两种形式:
1.英格兰拍卖。亦称增价拍卖,它是指拍卖标的的竞价由低向高依次递增直到以最高价(达到或超过底价)击槌成交的一种拍卖。增价拍卖是最古老并一直占统治地位的一个拍卖种类,在我国的拍卖活动中较为广泛采用。
2.荷兰式拍卖。亦称减价拍卖,它是指拍卖标的的竞价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直到第一个竞买人应价(达到或超过底价)时击槌成交的一种拍卖。
企业资产拍卖的内容[1]
根据我国《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的有关法律规定,企业资产拍卖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企业固定资产;
2.企业的流动资产;
3.企业的无形资产;
4.破产企业的整体资产;
5.亏损企业的资产拍卖;
由于目前大多数国有小型企业实行了承包和租赁经营,对这些企业资产拍卖时,原则上应在承包和租赁期满后再实施拍卖。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拍卖的,应首先按照法定程序中止承包或租赁合同,然后再实行拍卖。这种情况下,应对承包人或租赁人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同时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即在拍卖附加条件中说明,任何买受人如果获得被拍卖企业产权,原承包或租赁合同应继续履行至合同期满,但须变更出租方主体。
企业资产拍卖的程序[1]
企业资产拍卖程序是指资产拍卖从最初准备到拍卖成交并完成资产交割的基本过程。规范企业资产拍卖首先要从规范拍卖程序开始,这是资产拍卖中的关键环节。一般情况下,企业资产拍卖的程序如下图:
- (一)签订委托协议
委托协议(合同)是委托人与拍卖人签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拍卖的合同。其特征主要有三点:第一,委托拍卖合同的目的是处理委托人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第二,委托拍卖合同为要式合同;第三,委托拍卖合同为有偿合同,即委托人在拍卖成交后应当向拍卖人支付一定比例的佣金。
1.委托人应提供的相关资料。企业资产拍卖,由于政策性强、影响大,在签定协议时,拍卖人应要求委托人提供相应的文件和资料。
(1)国资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拍卖的批准文件;
(2)出示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事务所提供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
(3)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评估报告》的确认批复文件;
(4)非国有企业资产拍卖,委托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具有该资产处置权的相关资料;
(5)破产企业的资产拍卖则由人民法院委托。
2.企业资产委托拍卖协议的内容。
依据我国《拍卖法》及企业资产拍卖的实践,在企业改革过程中,拍卖国有企业资产或其他类型企业资产,委托人和拍卖人签订的委托协议,对具体拍卖标的及保留价一般不作具体规定,而是在签订协议基础上,通过公告宣传,依据竞买人的咨询情况及心理价格的分析,在拍卖会正式举行前才决定底价。
企业资产委托拍卖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1)委托拍卖企业名单;
(2)拍卖底价的确定原则;
(3)采取的拍卖方式;
(4)委托方的责任和权利;
(5)拍卖人的责任和权利;
(6)佣金的收取比例;
(7)资产交割的方式及对买受人付款方式的要求;
(8)违约责任。
- (二)制定拍卖方案
拍卖方案是拍卖人进行拍卖的行动计划的时间安排,是保证拍卖活动成功的关键。因此,在进行企业资产拍卖时,要制定详细的拍卖方案。其内容主要包括:
1.拍卖企业简况;
2.对拍卖企业投资价值的分析;
3.拟采取的拍卖方式;
4.招商宣传方式及实施步骤;
5.拍卖的时间和地点;
6.具体的时间进度安排;
- (三)发布拍卖公告
企业资产拍卖关系到国有资产的流失,在拍卖中必须提高公开性和透明度,依据《拍卖法》必须发布拍卖公告。所谓拍卖公告是指通过公开媒介向公众通告有关企业资产拍卖必要事项的文书。咒布公告的目的一是向公众传递有关拍卖信息;二是具有招商宣传的作用,吸引有竞买意向的企业、团体和自然人前来咨询、考察,增强购买信心。拍卖公告应当于拍卖日7日前通过媒体公开发布。通常采用的媒体有:报纸、电视、广播、招贴等。发布公告时,依据对企业资产状况的分析和可能竞买人的预测,应合理地选择发布媒体。
(1)资产规模大、竞买人范围广,应选择媒体传播范围大、收视、阅读率高的媒体,全国性的电视台和报纸应成为首选目标,如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中华工商时报》等;
(2)如果竞买人可能在本省内,则选择当地的主要媒体,如省市电视台、省级报纸、当地晚报。
企业资产拍卖公告应注明如下主要内容:
(1)拍卖企业名单(标的物);
(2)咨询、考察的时间和地点;
(3)拍卖的时间和地点;
(4)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5)联系办法,包括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 (四)组织实施拍卖
发布拍卖公告后,如果竞买人购买欲望强烈、人数较多,此时就可按照拍卖公告发布的时间、地点举行拍卖会。拍卖的实施是企业资产拍卖活动中最重要的程序,拍卖人和其他拍卖参与人应共同遵守拍卖会的规则,以保证拍卖会的顺利进行。拍卖实施一般包括如下三个阶段:
1.拍卖前的登记阶段。竞买人在进入拍卖会现场前,应办理登记手续。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提供相关证件。如是企业购买,应提供企业法人执照(留存复印件)、法人代表姓名、竞买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是个人购买应提供个人身份证及详细住址、联系电话。拍卖机构要加强对提供资料及证件的审查。
(2)交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应按《拍卖公告》规定的保证金数量金额支付保证金后才可办理竞买人登记表。由于企业资产拍卖价值较大,为了维护委托方的利益、保证拍卖会现场的良好秩序,对竞买人的竞买行为通过保证金进行约束。保证金的多少可依据企业资产评估价值的5%-10%交付,也可根据资产状况及竞买人的有关情况,确定一个基数。如竞买人未成交,则保证金应全额退还。
(3)竞买人资信审查。对竞买人进行资信审查,是竞买登记的一项主要任务,其目的在于保证拍卖成交后能够付款。资信证明由企业开户银行提供,个人资信证明应出示银行存款支票(无抵押)。资信证明金额应接近企业资产的评估价值。
(4)领取竞买牌,在核对竞买人有关资料、交付保证金及资信审查后,竞买人可领取竞买牌号,然后进入拍卖会场。一般情况下,领取竞买牌时应交一定的押金,以防止竞买牌的损坏和丢失。
2.拍卖会现场的组织实施。
在各项准备工作完备的条件下,则可以举行企业资产拍卖会。拍卖会应严格按照《拍卖法》规范操作。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拍卖会现场布置。企业资产拍卖会场布置必须庄严肃静、布局要合理。会议主题要明确、醒目:
(2)拍卖会议程。企业资产拍卖,由于其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级政府领导、社会公众、新闻界等参与人数多,其议程主要包括:
第一项:宣布拍卖会开始,介绍出席拍卖会的领导及来宾、新闻界;
第二项:领导讲话;
第三项:介绍拍卖企业资产状况;
第四项:宣布拍卖规则及拍卖特别规定;
第五项:拍卖师主持拍卖;
第六项:宣布拍卖会结束
(3)拍卖会的参与者。拍卖实施人员包括主持拍卖的拍卖师,负责记录拍卖过程的书记员,成交后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签单员,拍卖会的主持人员,办理登记手续的会计人员。在企业资产拍卖活动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拍卖行的管理制度和条例,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自工作。同时,拍卖实施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拍卖的业务知识,熟悉拍卖的全过程,能够解答竟买人提出的各种问题。
(4)拍卖过程。任何一项标的物,在拍卖过程中从开始到成交,其流程如下图:
(5)拍卖师的操作。
在企业资产拍卖过程中,整个会场的气氛完全由拍卖师操作,技巧运作的如何会直接影响到拍卖的效果。拍卖师应熟练地运用起拍价、加价幅度策略,创造一个良好的竞价环境,以保证拍卖会的成功,拍出一个好的“价格”,一方面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另一方面通过竞价,实现物有所值和寻找“意中人”。企业资产拍卖中主要采取有底价拍卖方式,即在拍卖前依据具有企业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事务所”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文件,充分考虑市场因素,由委托人和拍卖人双方协商确定出标的物的合理拍卖底价,并且予以保密。根据操作实践在确定底价时,应采取估低价拍卖,即将底价确定得较低些,以便于竞争和最终成交。通常可将底价定在评估价值的70%左右。底价确定后,委托人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并签字盖章,以作为拍卖成交的最低价格界限。
3.拍卖会结束的清算手续。拍卖会结束后,仍需办理如下手续:
(1)买受人凭成交确认书办理退牌,并按规定交付一定比例的价款,原保证金一般作为购买价款,并签订成交合同;
(2)对未成交者应全额退还所交保证金并收回竞买牌;
(3)拍卖会现场的清理。
- (五)办理结算交割
企业资产拍卖落槌成交后,在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后,委托人和买受人还应签订付款及资产交割合同。因为企业资产拍卖,金额较大,一般很难当即付款进行资产交割。结算交割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
1.付款方式。一般有两种方式,即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采取一次性付款的通常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2.付款时间。即成交后最迟在多少天之内付清全部款项,只有在付清款项后才能办理交割手续。
3. 财产清单。主要依据资产评估报告确定财产交割清单。
4.买受人按照协议在规定的时间付清全部款项后,凭拍卖人出据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标的财产权证,委托人和买受人到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证照变更、产权过户等手续。只有办理完这些变更手续,企业产权才真正转移到买受人名下。变更内容包括:
(1)变更营业执照;
(2)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3)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变更土地使用权证;
(4)机器、设备等的移交清单;
(5)车辆的过户、牌照变更等。
5.产权变更。企业资产拍卖在办理完交割手续,得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后,企业产权才真正归买受人所有。此时,买受人可依据整体方案对企业进行改组,优化资源配置,使企业进入良性运作的轨道。
资产拍卖案例[2]
近年来,到拍卖会上“淘金”成为不少企业的投资选择,以往在许多人看来拍卖是一件高深的事情,现在却逐渐成为众多企业身边熟悉的事情。面对低于市场70%—80%的价格,许多人都不禁自问:在拍卖行里“淘金”是否安全呢?某年5月21日,广西某市李先生在某拍卖公司主持的拍卖会上,与范先生一起,以35万多元的价格购买了某市土产公司的6间门面房,事先,两人交了5万元的保证金。但办理过户手续时,他们才得知这4间门面房已抵押给了当地农业银行,某市土产公司根本没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他们要求退还保证金,被拒绝。两人找到该拍卖公司的杨经理,杨经理说,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现在当地农业银行,拍卖公司手中没这8间门面的“两证”,事先没告诉竞买人。两人又来到农业银行,银行资产经营部的黄先生说,拍卖行在拍卖前没有经过银行同意。为了挽回自己的损失,两人起诉到了当地法院。法院认为,某市拍卖有限公司明知该门面房没有“两证”,不提前告知竞买者,为获取佣金将其拍卖,属欺诈行为。因其拍卖程序违法,拍卖应视为无效,并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