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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服务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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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服务贸易(Tourism Service Trade)

目录

什么是旅游服务贸易

  旅游服务贸易是指旅游服务在国家之间的有偿流动和交换过程,即国家之间相互为旅游者进行国际旅游活动所提供的各种旅游服务的交易过程。尽管20世纪以来国际旅游迅速发展,并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但从服务贸易角度研究国际旅游的理论和政策却十分薄弱,因此必须从服务贸易角度,充分认识和理解旅游服务贸易的概念和内涵。

  (一)旅游服务贸易是国家间的旅游服务交换活动

  国际旅游是指人们为了特定目的而离开居住国,前往其他国家并作短暂停留(不超过一年)的旅游活动,其主要目的不是为了从访问地获得经济收益。通常,国际旅游不仅包括本国居民到其他国家的出境旅游,也包括其他国家居民到本国的入境旅游。因此,旅游服务贸易是为进行国际旅游的入境旅游者和出境旅游者所提供的服务,而对国内旅游者提供的服务一般不纳入旅游服务贸易的范畴。因此,旅游服务贸易是国家之间有偿提供旅游服务的交换活动。

  (二)旅游服务贸易包括旅游服务的出口和进口

  旅游服务贸易既然是现代服务贸易的组成内容,必然也包括旅游服务出口进口。根据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对旅游的定义,国际旅游一般包括出境旅游和入境旅游两方面,因此旅游服务贸易也包括旅游服务出口和进口两部分。首先,旅游服务出口,表现为向入境旅游者或在国外以其他形式为旅游者提供各种旅游服务,并相应获得旅游服务的出口收入;其次,旅游服务进口,表现为向本国旅游者出境旅游或在国内消费由外国旅游经营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以及进口旅游服务必须的配套设施、原材料等,而相应发生旅游服务的进口支出等。

  (三)旅游服务贸易遵循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

  由于旅游服务是一种综合性服务,涉及大量对旅游者提供的直接服务和相关服务,因此旅游服务贸易基本涵盖了《服务贸易总协定》所定义的四种服务贸易形式,不仅包括直接对旅游者进行国际旅游所提供的境外服务,同时也包括以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的形式提供的各种旅游服务,使旅游服务贸易的范围广泛而内容复杂。因此,旅游服务贸易作为一种服务贸易方式,其整个交易活动也必须符合服务贸易的有关国际法律规定和运行规则,各国对旅游服务贸易的政策规定一般都以《服务贸易总协定》和有关的国际协议文件为依据,整个旅游服务贸易的业务也必须符合服务贸易的国际规则和要求,并与服务贸易的国际惯例相适应。[1]

旅游服务贸易的基本特征[2]

  为了加深对旅游服务贸易的理解,还必须了解旅游服务贸易的基本特征。根据服务贸易和旅游服务贸易的概念,结合国际旅游发展的实际,旅游服务贸易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旅游服务贸易的生产与消费同时发生

  与货物商品的生产不同,旅游服务具有不可存储性,不能先生产、再销售。因此,旅游服务的产品和服务生产者是不能分离的。由于旅游服务产品的这个特点,旅游服务的消费者多数情况下需要直接到东道国消费。因此,旅游服务市场的对外开放也就包括了对境外消费方面的政策平等,例如,不得限定外国消费者必须在“涉外场所”消费、不得对国内外消费者实行两种价格

  (二)旅游服务贸易的国际性

  国际旅游国内旅游相比较,最大特点是旅游活动的跨国性,即不论是出境旅游还是入境旅游,其本质都必须是跨越国界的,否则就不能称为国际旅游。由于国际旅游的跨国性特点,决定了旅游服务贸易必然是国家之间相互提供的一种旅游服务,不仅要求为国际旅游者提供食、住、行、游、购、娱等方面的旅游服务,而且还必须提供相关的国际旅行手续方面的服务,如护照与签证、出入境手续、卫生检疫、货币兑换等。因此,旅游服务贸易不同于一般的国内旅游服务,具有内容丰富、手续复杂、程序较多等国际性特点。

  (三)旅游服务贸易的不确定性

  旅游服务贸易对于交易双方来讲,既存在许多利益上的一致性,又不排除双方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可能性,从而要求旅游服务贸易的双方,即旅游服务的消费者和提供者之间必须相互信任和友好接触,从而能保证旅游服务贸易的顺利实现。但是,由于在旅游服务贸易中存在着旅游需求的变化性和旅游供给的相对固定性,导致交易双方所处地位的不平等,即旅游消费者通常是按照自身的消费偏好主动选择旅游服务提供者,而旅游服务提供者则是被动地向旅游消费者提供服务,从而使旅游服务贸易存在着明显的不确定性,要求旅游服务人员必须努力提高旅游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并主动针对不同的旅游消费需求及变化,始终保持将优质的“服务产品”提供给旅游消费者

  (四)旅游服务贸易的高效益性

  由于国际旅游与国内旅游相比,通常出游距离较远,在旅游目的地停留时间较长,加上要办理各种国际旅行手续,其用于旅游活动的交通、住宿、餐饮等消费支出一般要比国内旅游高得多。因此,对于提供旅游服务出口的国家来讲,积极发展国际入境旅游,吸引大量的国际旅游者,不仅能增加大量的外汇收入,获得更多的旅游经济效益;而且通过向国际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出口,还能促进国内劳动力就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带来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五)旅游服务贸易的财富转移性

  通常,在不考虑旅游对其他产业的带动效应的情况下,国内旅游消费对一个国家而言一般并不增加国家经济的总量,只是促使国内财富的再分配。但是,对于国际旅游则存在着根本的不同。从旅游接待国方面看,入境国际旅游者的消费支出构成外来经济的“注入”,从而必然促进旅游接待国的经济总量增长;从旅游客源国方面看,出境国际旅游者的消费支出会引起旅游客源国经济的“漏出”,从而引起旅游客源国经济总量的减少。因此,旅游服务贸易必然造成国家之间的财富转移。

旅游服务贸易的分类[3]

  通过对旅游服务贸易概念和基本形式的分析,可以看出旅游服务贸易的范围广泛、种类繁多,而且每一种类又可进一步划分为很多细类和内容。因此,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旅游服务贸易的内容,根据国内外学者对服务贸易的分类方法,一结合旅游服务贸易的特点,可将旅游服务贸易内容划分为以下主要类型。

  (一)直接旅游服务贸易和派生旅游服务贸易

  根据对旅游者出游动机和需求的分析,一般可以分为直接旅游需求(direct tourist demand)和派生旅游需求(indirect tourist demand),前者是指旅游者以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纯旅游为主要目的而产生的国际旅游活动;后者是指依附于其他各种国际活动而派生的国际旅游活动,如国际商务活动、国际会议和展销活动等。因此,按照对国际旅游活动的分类,旅游服务贸易也可以划分为直接旅游服务贸易和派生旅游服务贸易两大类。

  1.直接旅游服务贸易(direct trade in service for tourists),是指为满足旅游者直接旅游需求所提供的各种旅游服务,包括对旅游者进行观光旅游度假旅游文化旅游、生态旅游、娱乐旅游等提供的各种旅游服务,其构成了旅游服务贸易的主要内容。

  2.派生旅游服务贸易(indirect trade in service for tourists),是指为满足各类旅行人员的派生旅游需求而提供的旅游服务,包括对旅游者进行国际商务、会展、学术、科考活动而提供的旅游服务,其构成旅游服务贸易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和国际技术、经济、文化交流的广泛进行,不仅直接旅游服务贸易进一步持续增长,而且派生旅游服务贸易也不断扩大和发展。

  (二)核心旅游服务贸易和附加旅游服务贸易

  根据对旅游产品旅游消费的分析,可以将旅游服务消费分为核心服务消费和附加服务消费,并相应将旅游服务贸易也划分为核心旅游服务贸易和附加旅游服务贸易。

  1.核心旅游服务贸易(core trade in service for tourists),通常是指旅游者在国际旅游活动中购买和消费的核心旅游产品,包括食、住、行、游、购、娱等方面的旅游服务,任何旅游活动都离不开这些旅游服务内容,否则旅游活动就无法进行。随着现代科技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核心旅游服务贸易的内容、范围和领域也不断扩展,包括以现代信息技术作为传递媒介的旅游信息服务、远程预订服务及国际旅游咨询,都将逐渐成为旅游服务贸易的核心内容。

  2.附加旅游服务贸易(additional trade in service for tourists),是一种伴随着核心旅游服务贸易而发生的旅游服务贸易,如邮电通讯、外汇兑换、医疗保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服务,这些旅游服务是为了提高旅游服务贸易的竞争力,获得更多国际旅游市场份额而采取的重要内容与手段,其与核心旅游服务贸易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旅游服务贸易不可分割的有机体。

  (三)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和技术一知识密集型旅游服务贸易

  按旅游服务贸易与旅游生产要素的构成关系,可划分为劳动密集型旅游服务贸易、资本密集型旅游服务贸易和技术一知识密集型旅游服务贸易三种。

  1.劳动密集型旅游服务贸易(trade in service for tourists of labor-concentrated),主要指以旅游服务人员提供的各种劳务服务为主的旅游服务贸易,包括旅行社服务、旅游导游服务、旅游咨询服务、旅游规划设计服务等。

  2.资本密集型旅游服务贸易(trade in service for tourists of capital-concentrated),主要指需要投入大量资本建设旅游设施和购买旅游设备才能提供的旅游服务,包括旅游交通运输服务、住宿餐饮服务、旅游娱乐服务、旅游通讯服务等。

  3.技术—知识密集型旅游服务贸易(trade in service for tourists of technology & knowledge-concentrated),主要指以提供技术和各种专门知识为主的旅游服务,包括旅游信息服务、金融保险服务、旅游管理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等。

  在现代旅游服务贸易中,主要以劳动密集型旅游服务贸易和资本密集型旅游服务贸易为主体,但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和知识经济的到来,技术—知识密集型旅游服务贸易将在旅游服务贸易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四)要素旅游服务贸易和非要素旅游服务贸易

  从对旅游服务贸易的基本形式分析,可以看出旅游服务贸易既可以在国内进行,也可以在国外进行,但从旅游生产要素是否跨国移动看,可将旅游服务贸易划分为要素旅游服务贸易和非要素旅游服务贸易。

  1.要素旅游服务贸易(fai!tors trade in service for tourists),主要指有关旅游服务中各种劳动力、技术和资本等生产要素跨国界移动的旅游服务贸易,包括涉及旅游劳动力生产要素国际流动的旅游劳务输出及获得的收入,国外投资者的旅游投资及获得的利润利息股息等收入,国际旅游技术转让中转让方输出的技术、管理、知识产权及相应获取的各种转让收入等。

  2.非要素旅游服务贸易(non-factors trade in service for tourists),主要指不涉及生产要素跨国界移动的各种旅游服务贸易,包括旅游交通服务、住宿餐饮服务、娱乐购物服务以及相关的各种境外服务等。

  目前在旅游服务贸易中,非要素旅游服务贸易是主体,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要素旅游服务贸易将日益发展,其在旅游服务贸易中的比重将不断增加和提高。

旅游服务贸易的形式[1]

  《服务贸易总协定》定义了四种服务贸易形式,因此下面也以四种形式为基础来划分旅游服务贸易的形式和内容。

  (一)跨境交付

  跨境交付,是指从某一缔约方境内向任何其他缔约方境内消费者提供服务,是典型的跨国界服务贸易,其特点是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分别处于不同的国家,其充分反映了国际贸易的一般特征。

  从旅游服务贸易看,跨境交付贸易主要体现在通过国际电讯、计算机网络等方式,为境外旅游者提供各种旅游信息、旅游咨询、远程预订服务和部分旅行社服务等。随着现代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和国际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以跨境交付为形式的旅游服务贸易内容日益丰富,领域更加广泛,交易数量不断扩大,将成为旅游服务贸易的重要形式之一。

  (二)境外消费

  境外消费,是指在某一缔约方境内向任何其他缔约方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其特点是消费者跨国移动而服务提供者不移动,如交通运输服务、旅游服务、金融汇兑服务、医疗服务等,也是服务贸易的基本方式和重要内容。

  从旅游服务贸易看,境外消费是旅游服务贸易的主要形式之一,因为大多数国际旅游活动都是消费者在境外的旅游活动,因此为外国消费者提供各种旅游服务就成为旅游服务贸易的主要内容,其包括了旅游交通服务、住宿餐饮服务、观光游览服务、娱乐休闲服务、旅游购物服务等多方面的内容。随着国际旅游的进一步发展,以境外消费方式为主的旅游服务贸易将不断扩大和发展。

  (三)商业存在

  商业存在,是指某一缔约方在其他任何缔约方境内通过商业存在而提供服务,即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外国建立商业机构为消费者服务,其特点是服务提供者跨国移动而消费者一般不移动,由于这种服务贸易往往与对外直接投资联系在一起,规模大、范围广、发展潜力大,因此是国际服务贸易中最敏感、最活跃、最主要的形式。

  从旅游服务贸易看,外国投资者到一国建立旅游饭店旅行社、航空公司,甚至开发旅游景区景点等直接提供旅游服务,或者设立银行保险公司律师事务所等间接提供旅游服务都属于这类旅游服务贸易内容。随着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以商业存在为基础的旅游服务贸易将进一步得到发展。

  (四)自然人流动

  自然人流动,是指某一缔约方的自然人在其他任何缔约方境内向消费者提供服务,一般规模较小、时间有限,其特点是服务提供者和服务消费者均可能跨国移动。

  从旅游服务贸易看,自然人流动主要表现为外国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到一国内提供有关的旅游服务和管理,如国外从事旅游规划开发、旅游饭店管理、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服务人员,到一国的有关旅游机构向旅游者或其他消费者提供旅游服务等。目前,自然人流动仅限于技术和管理人员方面,由于自然人流动实质上是生产要素流动的主要内容之一,因此随着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国之间的谈判,发展中国家积极要求把各种旅游服务人员的流动也纳入服务贸易框架之中。

旅游服务贸易的作用[4]

  1.增加外汇收入

  在旅游业对外开放的环境下,旅游服务贸易的发展可以吸引国际闲置资金的投入,还可以吸引国外的旅游者从而增加外汇收入。对普通的商品货物贸易来说,两国间的贸易会受到进口国家或地区贸易保护政策的限制,而旅游服务贸易是就地消费,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开贸易保护措施及关税的限制。此外,经旅游服务贸易出口的产品无须包装、储运、办理保险,也不涉及办理繁琐的进出口手续,创汇简单快捷。

  2.创造就业机会

  旅游服务业是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在创造就业机会方面比其他行业更具优越性。旅游服务贸易要满足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多方面需要,需容纳大批具有各种技能和水平的劳动力。此外,旅游服务贸易的发展可以带动为旅游服务贸易直接、间接提供服务的各行各业的发展,从而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

  3.优化产业结构

  中国当代经济结构调整的总体部署是,巩固第一产业,提高第二产业,发展第三产业。旅游服务贸易一方面对相关行业有较强的依托性,另一方面又有十分强烈的推动作用。旅游服务贸易的带动功能直接给交通、饭店、餐饮服务、景点等带来了客源和市场。大力发展旅游服务贸易,有利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优化产业结构,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旅游服务贸易的统计方法[1]

  根据国际有关组织对旅游服务贸易的统计,目前主要有两种统计方法。一种方法是按照世界贸易组织对服务贸易的统计方法,将服务贸易划分为商业服务、投资收入、其他政府服务和收入、单方面转移四类。其中,商业服务贸易包括货运服务、其他运输(客运和港口)服务、旅游服务、其他民间服务(包括劳务、所有权和个人服务)四方面,因此旅游服务贸易被纳入商业服务贸易的内容进行统计。在具体的商业服务贸易收支统计中,主要包括货运收支、客运收支、旅游收支、劳务收支、所有权收支和其他民间收支六部分。

  另一种方法是按照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和世界旅游理事会提出的“旅游卫星(或附属)账户”核算方法统计,其把旅游服务贸易具体划分为个人旅游支出、商务旅游支出、政府旅游支出和旅游资本投入四个方面,并按照国际服务贸易的要求进一步分为旅游出口收入和旅游进口支出,以测算旅游服务贸易的变化情况。但是,由于这种统计方法目前还未在全球推行,因此对旅游服务贸易的统计主要还是以世界贸易组织的统计方法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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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1.0 1.1 1.2 罗明义.旅游经济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08
  2. 田里,牟红.旅游经济学.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1
  3. 罗明义,毛剑梅.旅游服务贸易:理论·政策·实务.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4
  4. 首都旅游服务贸易发展报告 2009.中国商务出版社,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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