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標準倉單質押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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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標準倉單質押貸款(Non standard warehouse receipt pledge lo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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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標準倉單質押貸款是指申請人向銀行申請授信,出質人以其所有的非標準倉單質押給銀行,為授信申請人提供擔保,銀行以貸款、承兌、信用證、保函等融資形式發放的授信融資業務。
非標準倉單質押貸款的主要特點:
1、滿足企業流動資金需求,解決企業因庫存商品形成的短期資金缺口。
2、適用於商品流通企業。
1)非標準倉單質押貸款可以有效解決廣大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拓寬商業銀行盈利空間,並能有效控制信貸風險,是新型物流金融融資模式。
2)有效解決了客戶資金不足,擔保不夠與銀行信用投放需要的矛盾,授信客戶與金融機構簽訂《動產最高額質押合同》後,三方簽訂《倉儲質押監管協議》,金融機構是倉儲貨物的質押權人,倉儲公司代金融機構對倉儲貨物進行監管。客戶可以得到用於經營周轉所需的流動資金。
1、非標準倉單質押業務申請人申請非標準倉單質押業務時,除應符合貸款銀行流動資金貸款條件外,應同時向貸款行提供以下信息和資料:
2、辦理非標準倉單質押業務的出口信用證應滿足以下條件:
1)金融機構是倉單項下的貨物質押權人。
2)為明確各方的權利與義務,授信客戶、倉儲公司須與銀行簽訂《倉儲質押監管協議》。
3)金融機構工作人員須對照倉單親自對質押貨物進行清點,根據客戶出具的《過戶聲明書》辦理過戶手續,並向倉儲公司預留《質押物提貨通知書》及有權簽字樣本。
4)質押貨物應進行保險。
“非標準倉單質押貸款”適用於有經常性貨物貿易、存貨資產占比大、無固定資產可抵押的小微企業,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貸款利率根據借款人的經營、財務、信用狀況等因素,在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基礎上浮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