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企對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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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企對賬是指銀行為防範內、外部風險,保證客戶資金安全而與單位客戶之間核對賬務的工作。包括對單位存款、貸款、委托貸款、委托貸款基金、轉貸款資金等賬務的核對。
1、銀企對賬對企業的重要性。
從企業的角度來看,銀企對賬可以保證企業資金安全性,規範企業會計核算。通過銀企對賬,企業可以對發生的業務逐項核對,不僅核對餘額還可以核對發生的明細,及時發現和防止貪污和挪用公款以及帳戶被非法使用等違規違法行為的發生,確保企業資金安全使用;通過銀企對賬,可以增強企業會計核算的準確性,加強資金的使用與管理,尤其對未達賬項的管理,能有效地防止各種壞帳發生,防範商務活動中的不法行為,保障企業財務運作的安全進行,提高資金營運效益。
2、銀企對賬對銀行的重要性。
從銀行的角度來看,認真深入的面對面的銀企對帳,既是防範風險的重要環節,也是瞭解客觀開展營銷的重要手段。面對面有銀企對賬,有助於銀行隨時掌握企業的資金運行情況,及時發現金融風險,以及反洗錢等金融風險管理工作的深入開展,確保銀行資金的安全。因此,從這個角度上說,銀企對賬絕不是簡單要回一個企業加蓋核對無誤的回執,而規避銀行操作風險、防範案件發生的關鍵環節和重要舉措,有助於銀行提高自身內控管理。通過銀企對賬中的面對面對賬,可以更多地挖掘客戶的業務信息,包括業務需求、存款增長點、業務擴張等,更好地掌握客戶資金結構、狀況以及運行特點,更加親近地接近客戶與銀行之間的距離,更加真實地溝通客戶經營活動的多方位信息,有利於銀行吸收新的客戶資源,拓展新的業務。
1、保證銀企雙方賬務記載的及時性、正確性和完整性。
由於銀行和開戶單位的行業會計制度特點不同、記賬時間不同、記賬憑證傳遞程式不同,因此雙方記賬結果會出現不一致。通過銀企對賬才能發現某方賬務記載過程中的錯記、漏記和重記,以便及時更正。只有銀企雙方賬務記載一致,才能確保銀企雙方賬務記載的正確性、完整性和真實性。
2、及時發現差錯事故和經濟案件,防範操作風險。
銀企對賬是內部控制制度建設的重要手段,能夠保證銀企雙方資金安全高效運營,防範金融風險。尤其是在當前不法分子冒用單位賬戶詐騙銀行資金、銀行內部員工貪污挪用單位資金等經濟案件屢有發生的情況下,切實做好銀企對賬工作對確保經營安全非常重要,也十分必要。
3、堵塞資金管理漏洞,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銀企雙方賬務不一致,會出現未達賬項,若不及時調整,會對本單位的資金管理產生不利的影響:一是銀行已收而企業未入賬,不利於及時將資金投放到更高收益的資產項目中去;二是企業可能過高估算銀行存款資金,造成資金超支使用,甚至形成賬戶透支。只有切實做好銀企對帳工作才能嚴格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4、增強銀行員工風險防範意識,方便銀行瞭解客戶信息。
銀企對賬工作樹立了銀行員工的風險意識,大大提高了風險防範能力,為商行業務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基礎。另外,通過銀企對賬,銀行經辦人員與開戶單位財務人員有了面對面的接觸,銀行能及時捕捉到詳細的客戶信息,包括業務需求、存款增長點、業務擴張等,能摸清開戶單位的家底,清理一批死賬戶,激活部分老賬戶,實現銀行業務不斷擴張。
銀企對賬工作中存在的問題[1]
1、單位客戶的認知問題
在銀行業重視銀企對賬工作的同時,單位客戶對銀企對賬的認識仍然存在很大的問題。從根本上來說,大部分單位客戶缺乏基本的金融風險意識,認為錢一旦存入銀行,即使出現銀行內部挪用或賬務處理錯誤等問題,也是銀行內部問題,由銀行負責,客戶沒有義務為防範銀行內部風險而與銀行對賬,賬務核對工作僅是加重了單位客戶自身負擔和工作量,能拖則拖,致使銀行發出的對賬單返收率較低。孰不知銀企對賬對單位客戶也有諸多益處。首先,銀企對賬可以保證會計核算的準確性,有利於單位客戶的正常財務運作。其次,它可以有力地防止單位客戶內部貪污及挪用公款等犯罪行為的發生。由於單位客戶對銀企對賬工作的漠視,導致了對賬不及時或不對賬,對客戶本身的資金安全造成了很大風險。
2、郵局方面投遞員業務素質有待提高
在對賬單從銀行到客戶的整個流轉過程中,郵局投遞員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投遞員投遞是否及時,是否積極上門催收對賬回單,是否正確回應客戶關於對賬有關問題的咨詢等,都決定著銀企對賬單是否能夠及時有效地收回。
由於郵局對投遞員的考核是以賬單發出及回收數量作為依據的。個別投遞員既想減少往返企業次數,又想提高回收賬單數量,便無視銀行對賬的具體要求,擅自指導客戶只在對賬單上簽字或僅蓋某個私章就作為已回收賬單統計;有的是發出賬單後,沒有繼續後續的回收工作,導致賬單回收期過長或無回收;更有甚者竟不投遞賬單,直接冒充客戶簽字,企圖矇混過關,以此作為賬單回收依據提高賬單回收數量。
3、與財政事業單位的對賬問題
由於財政局對事業單位執行會計委派制,事業單位的賬務出入基本由國庫支付局派員進行,事業單位對其賬戶實際發生的賬務並不掌握。根據對賬要求,對賬單應發至開戶單位,由開戶單位核對賬務相符後加蓋開戶單位印章反饋銀行。但由於事業單位賬務、印章分屬兩地,致使這類賬戶對賬回收時間過長,對賬效果不理想。
4、法規方面的空白
目前已出台的金融法規中,沒有規定單位客戶在銀企對賬工作中相應承擔的責任、追究措施和處罰手段,沒有對單位客戶形成有效的約束力,致使單位客戶不重視、不配合銀企對賬工作,嚴重影響對賬的順利進行。
處理銀企對賬問題的措施[1]
(一)提高單位客戶對銀企對賬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對於一般企業來講,最重要的莫過於經濟利益,對銀企對賬工作的配合,不僅僅是目前顯而易見的利益,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企業資金鏈的控制將會越來越重要,企業可以通過與銀行對賬,時刻關註自己的資金動態,為企業的發展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在委派專人進行對賬的同時,為保證對賬效果的及時有效,各客戶單位還應該對對賬的方法進行改進,變被動對賬為主動對賬,綜合運用互聯網對賬等新的對賬模式,全面提高對賬工作的效率,使可靠的數據及時地送達到決策層。
(二)加強對郵局投遞員的對賬業務培訓,同時完善對其的考核辦法,將對賬單回收質量納入考核,明確回收的對賬單必須加蓋客戶在對賬協議上約定的印章,違規操作將予以嚴厲處罰,造成資金損失的還將追究其相應責任,以提高郵局投遞員的業務素質,加強其工作責任心。
(三)加強與國庫支付局和財政事業單位的溝通,力求事業單位在收到對賬單後能及時交由國庫支付局核對賬務,確認無誤後加蓋約定印章反饋銀行,減少賬單的在途時間,將資金風險降到最低。
(四)借鑒國際慣例,修訂或出台相應金融法規,明確規定銀企雙方在對賬工作中的權利與義務,對雙方形成有效的約束力,為銀企對賬工作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