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治理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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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治理目標概述[1]
首先從公司財務和公司治理兩個角度理解財務治理目標的內涵及其表現形式,並最終得出具體的財務治理目標。
從公司財務角度來看,財務治理目標直接體現為公司財務的總體目標——本金(資本)增值的滿意化。財務治理是公司財務重要的組成部分,財務治理目標要從屬於財務總體目標,財務治理的最終財務目標還是追求本金增值,取得相應的財務收益。
從公司治理角度來看,財務治理目標主要體現為優化財務資源配置、促進科學財務決策。這一目標體現了財務的基本資源配置功能,財權配置和財務治理結構是資源配置的基點,是公司治理中權利配置的核心。同時,這一目標還體現了財務治理在公司運營中所要達到的治理目的,財務決策往往事關重大,是否為科學決策將直接關係到公司的生存和發展。
事實上,公司財務目標與公司治理目標具有統一性,只是各自表述不同、各有側重而已,都是追求公司最終的價值增值。財務治理目標最終從屬於財務總體目標,同時也是公司治理目標的具體財務表述。
依據財務治理自身的特點,筆者認為,財務治理目標是形成科學合理的財務治理體制、制度和行為規範。這些治理體制、制度和行為規範是對財務治理主體的直接約束,是財務治理體系取得良好運作成果、財務科學決策及本金有效增值的根本保證。
由以上分析可以認識到,財務治理目標與財務目標、公司治理目標之間存在著緊密的內在聯繫,只有對財務目標和公司治理目標深刻把握,才能得出科學合理的財務治理目標。財務治理目標在財務範疇內、公司治理框架下,分別服從於財務總體目標和公司治理—般目標,只是具體表現方式有所不同罷了,並體現出了財務治理目標一定的靈活性和包容性。
財務治理目標的確立[2]
財務治理目標與財務目標、公司治理目標有著密切的內在聯繫,只有對財務目標和公司治理目標深刻把握,才能得科學合理的財務治理目標。財務治理目標在財務範疇、公司治理框架下,分別服從財務總體目標和公司治理一般目標。但又不同於公司治理目標和財務管理目標。
公司治理的目標,不僅是股東利益的最大化,而且是要保證公司決策的科學性,從而保證公司各方面的利益相關者利益最大化。同時,公司治理的目的不是相互制衡,至少最終目的不是制衡,而是保證公司科學決策的方式和途徑。公司財務治理在為公司治理的核心和重要組成部分,其目標必然與公司治理目標密切聯繫。
同時,財務治理理論作為一種獨立的理論,是財務理論體系的制度層面,因而財務治理的目標必然與公司財務總目標具有一致性。理論界對財務目標的研究由來已久,從財務目標的發展過程看,取得共識的有代表性的觀點有:經濟效益最大化、利潤最大化、股東財富最大化、企業價值最大化和利益相關者價值最大化。財務目標的確定取決於企業的價值導向,隨著企業價值導向的發展,與之相對應,財務目標也經歷了從股東價值導向到利益相關者價值導向的演變過程。從財務日標的演化過程可以看出,財務目標包括財務目標主體和目標內容兩個基本部分,即實現誰的目標,實現什麼樣的目標:財務目標始終在追求財務目標主體利益的最大化,只是不同時期利益最大化的主體不同而己。傳統的財務目標,是指財務管理的目標。隨著財務治理理論的提出,財務治理與財務管理共同構成完整的財務體系,那麼現代公司財務目標(或者財務總目標),就是公司財務治理和財務管理的共同目標。也就是說,獨立的財務治理理論的研究,會使目前財務管理的公認目標——企業價值最大化也向新的日標轉化。
財務治理目標體系[2]
考慮企業可持續增長能力,我們將財務目標定位於“利益相關者共同財富最大化”即“相關者利益最大化”或“利益相關者價值最大化”。利益相關者共同財富最大化是指通過企業財務上的合理經營,採用最優的財務政策,充分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和風險與報酬的關係,在保證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上,使企業整體價值達到最大化。這一日標的基本思想是將企業長期的可持續發展擺在首位,強調在企業價值增長中滿足各方利益,從這個角度講,利益相關者價值最大化也可稱之為企業整體價值最大化。利益相關者共同財富最大化並不是孤贏的各個利益主體財富最大;利益相關者共同財富最大要通過利益相關者利益均衡來實現,片面追求個別主體財富最大不能稱為真正意義上的利益相關者共同財富最大,因為只有利益相關者利益均衡後,大家才會合作,在此基礎上企業“餡餅”才能做大,從而利益相關者獲得比單個經營更多的利益。
我們認為,公司財務目標與公司治理目標具有統一性,只是各自表述不同、各有側面而已,都是為了追求公司最終的價值增值,或者說追求公司財富的創造。財務治理的日標,從公司財務角度看,直接體現為公司財務總體目標,追求利益相關者共同財富最大;從公司治理角度看,主要體現為優化財務資源配置、促進決策科學化。
綜上所述,財務治理的目標是一個目標體系,包括總體目標、具體日標和細分目標。總體目標是:利益相關者共同財富最大化;具體目標是:優化財務資源配置,促進決策科學化;理順利益主體的財務關係;細分目標有很多,諸如:提高企業會計信息的質量,優化企業財務資本結構,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等等。
- (1)財務治理的目標實際上就是財務治理主體的目標。
財務治理日標與傳統意義上的財務目標即財務管理日標不是一回事。公司財務管理目標是基於公司利益而言的,儘管在公司內部存在著所有者、經營者及職工等之間的衝突和協調,但是,以企業價值最大化為公司財務管理目標可以得到上述利益主體的認同和執行。但是,公司財務治理中的利益相關者卻不僅包括了上述主題,也包括公司外部的利益相關者,如債權人、政府、分散的小股東等財務治理不僅站在公司所有者的角度,而且也基於社會效率的提高。而要明確財務治理目標就必須瞭解兩個問題。一是代理問題;二是不完全合約。股東、債權人經營者等利益主體之間要求並不總是一致的,而不完全合約的存在本質上是由於信息不對稱引起的。由此,可以認為財務治理目標實際上就是財務治理附體的目標。我們從財務治理的利益相關者邏輯分析可以得出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即並不存在一個唯一的財務治理目標,而是多種財務治理口標並存於現實中的同一或不同的企業中,終極目標是實現公司內外部利益相關者的信息對稱和利益制衡,在此,我們表述為“利益相關者共同財富最大化”。
- (2)“利益相關者共同財富最大化”與“企業價值最大化”。
如前所述,我們認為由於獨立財務治理理論的產生和發展,將引起公司財務日標由企業價值最大化轉為利益相關者共同財富最大化。“利益相關者共同財富最大化”與“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理財目標不是矛盾的,而是辯證統一的。現代企業最基本的特征是財產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由此,對於現代企業來說,基本的財務管理主體有兩類:一類是企業的利益相關者,他們分別是企業的財產資本、人力資本和公共資本等資本的所有者,都有維護自身權利不受損害的權利:另一類就是企業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經營實體。因此,我們可以從這兩個方面來理解財務管理日標:一方面,對企業來說,存在著普通層次的理財目標,這就是利益相關者的個別資本保值與增值的要求;另一方面,企業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經營的實體,由於其各方利益相關者都對其有所求,它又必須實現相關者利益最大化和企業價值最大化的一致。利益相關者的個別資本保值與增值的要求是普通層次的個別目標,相關者利益最大化和企業價值最大化是企業層次的綜合目標。只有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得到了合理的滿足,才有利於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實現;而企業價值實現了最大化,各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才都能有所增加。這樣,公司財務才能良性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