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經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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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經濟:是一種新的經濟形式,它既存在高收益,又存在高風險.網路經濟中常見的風險可分為經濟風險、管理風險、制度風險、技術風險和信息風險等五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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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風險。網路經濟在加強金融全球化和一體化進程的同時,也給金融系統帶來了巨大的風險。網路經濟的實時性、交互性特征以及在此基礎上產生的強正反饋效應,使得各國的金融業務和客戶相互滲入和交叉,國與國之間的風險相關性加強,金融風險交叉“傳染”的可能性上升;網上交易量可能出現瞬間劇增,加大了因交易環節中斷而導致的支付、清算風險,並使補救成本增大,糾錯餘地縮小;由於電子貨幣流通速度快,其對基礎貨幣的衡量和貨幣乘數都造成很大影響;電子貨幣的跨國界流動,使一國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和金融監管受到嚴重的挑戰。
(2)財政風險。財政風險的加劇源於網路經濟的全球化特征和信息的非對稱性。企業在網上經營,一方面由於傳統方式交易數量的減少,使現行稅基受到侵蝕;另一方面由於網路經濟是新生事物,稅務部門還無法適應,來不及制定相應的對策,造成網路空間中的“稅收盲區”,從而導致稅款的流失。同時,電子商務不可避免地引起稅收轉移,企業可以利用“避稅地”進行避稅。大量網上交易和貿易無紙化程度的提高,也加大了稅務稽查的難度。
(3)產業風險。由於強烈的不確定性和正反饋效應,使得網路經濟中的產業和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面對著更大的風險,有著更大的波折。加之,網路經濟的快捷性特征,使得產品生命周期和企業生存周期大大縮短。近年來產生的“網路泡沫”,使很多企業充分體會到,在網路經濟中,生與死、快樂與痛苦,只不過相隔咫尺之遙。網路經濟既充滿了機會,又暗含著殺機。對於任何個人或企業來說,只有擁有卓越智慧和超人膽識,只有充分發揮自己的內在潛能,只有具備極強的適應能力,才有可能在網路經濟中如魚得水、一展身手。
這裡的管理,是指企業的管理制度。據北美地區的統計,73%的網路非法行為是公司內部人員所為。網路經濟使經濟運行規律和一些基本法則都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如果企業不能適應這種變化,不能相應調整自己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就會面臨著極大的風險。
管理風險通常包括兩個方面:
一是組織內部沒有建立相關的管理制度
二是企業沒有真正實施已經建立的管理制度
由於組織對內部人員沒有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內部人員延遲信息傳遞或泄密等類似現象的出現就很難避免,如企業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的泄密等。
這裡的制度,指的是巨集觀經濟管理制度,其中最主要的是系統的法律制度。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是維持良好市場秩序的基石。如果法律制度有所欠缺或“有法不依”,市場秩序就會紊亂,“制度風險”就會降臨。由於網路經濟還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人們對網路經濟的認識不足;又由於國際協調還處於萌芽階段,世界各國基本上都是各自為政。這就使得當前的制度風險顯得尤為突出。雖然各國都已經制定了一系列相關政策,但並不完善。在國際上,由各國政府共同認定的法律和法規就更是寥若晨星了。
主要指網路硬體安全、網路運行安全、傳遞數據安全等方面的問題。網路伺服器常遭受到黑客的襲擊,個別網路中的信息系統受到攻擊後無法恢復正常運行;網路軟體常常被人篡改或破壞;網路中存儲或傳遞的數據常常被未經授權者篡改、增刪、複製或使用。更加令人擔憂的是,由於關鍵技術落後,很多國家的網路關鍵設備依靠國外進口,這就帶來了一些無法預知的隱患。
技術風險造成的損失是巨大的。IT Computer Economics 2001年9月3日發佈的調查披露,2001年全球範圍內電腦病毒感染帶來的損失已達107億美元。統計顯示,變種數多達50種的愛蟲病毒是目前為止價值最高的病毒,自2000年5月份出現以來已感染,了4000萬臺電腦,造成的損失達78億美元。此外,紅色代碼造成的損失達26億美元。
信息風險指信息虛假、信息滯後、信息不完善、信息壟斷等有可能帶來的損失。信息虛假主要指一般企業的信息虛假;中介部門,如金融機構、信息服務部門的信息虛假等。信息的滯後和不完備性對網路經濟的運行安全也會產生威脅,因為這些現象有悖於網路經濟對信息的“快捷性要求”和“完備性要求”。在信息傳遞過程中,如果市場行為主體不能及時得到完備的信息,就無法對信息進行正確的分析和判斷,無法做出符合理性的決策。信息壟斷則是需要關註的另一個重要問題。在我國,信息壟斷主要表現為一些信息綜合部門壟斷著大量信息。他們只願把彙集和綜合的信息無償提供給有關上級部門,而不願提供給迫切需要這些信息的企業和個人。
網上欺詐行為愈演愈烈。據估算,2000年全球利用網上支付方式進行欺詐所涉及的金額高達16億美元。據調查顯示,90%的消費者對網上使用信用卡表示不放心,只有5%的人對電子商務完全,信任。更有甚者,網上消費還有花了錢拿不到東西的可能。據研究發現,約有8%的商品在網上訂購後始終沒有送到消費者手中。不僅消費者深受虛假信息之苦,廠商也難逃這一厄運。網上商店在交易過程中也面臨著顧客出示假信用卡的危險。網路欺詐不僅使廠商和消費者在經濟上蒙受重大損失,更重要的是它使人們對網路經濟這種新的經濟形式失去信心,使市場陷入混亂直至最終癱瘓。
網路經濟中出現的風險,雖然多為傳統經濟中所固有,但它無論在表現形式、強烈程度還是影響範圍上與傳統經濟中的風險都不相同。概括起來說,網路經濟風險具有全球性、傳染性、成長性、隱蔽性、複雜性等重要特征。
網路經濟風險具有全球性特征。風險既可能來自國內,也可能來自世界任何一個地方:其根源在於網路經濟的虛擬性。四通八達的通訊網路,把世界各地都緊緊地聯繫在一起。這一點與傳統經濟大不相同,傳統經濟可以通過自然距離、關稅或非關稅壁壘、互不兼容的法律制度,來製造一道道牢固的屏障,以迴避可以預料到的風險。在虛擬空間中,國界已不復存在,任何自然的或人為的屏障都巴形同虛設。例如,技術風險就是這樣。當黑客發動攻擊時,遇到的唯一障礙就是技術上的可行性。
網路經濟風險可以在全球範圍內迅速傳播,具有很強的傳染性和廣泛的影響力,使人們很難進行有效防範。實時性和交互性是網路經濟的兩個基本特征。一旦風險產生,它就會藉助信息的實時傳遞和市場交易主體之間的交互關係而迅速擴散。這就如同越是人群密集的城市,傳染病的流行就越是廣泛、越是快速一樣。經濟風險、技術風險就具有很強的傳染性。例如,1997年的東南亞金融危機,先始於泰國的“銖危機”,然後是印度尼西亞、南韓、日本也發生危機,並很快波及到世界的其他國家和地區。
在一定條件下;網路經濟風險會迅速成長和壯大,具有一股強大的、摧毀一切的力量。這種異乎尋常的成長性,來自於網路經濟中所特有的不穩定均衡和正反饋效應。網路經濟中的均衡是不穩定均衡。如果企業正處於成長過程中,它就會在正反饋效應的刺激作用下,成長得越來越快、越來越強大,直至成為市場主流,占有決定性的市場份額。反之,一個企業即使是市場的主流,如果受到一些致命的打擊,則有可能在正反饋效應的作用下迅速衰退,甚至在很短時期內消逝得無影無蹤。同樣如此,不穩定均衡和正反饋效應可以使網路經濟風險成為“星星之火”,藉助少許風勢就可以迅速“燎原”。
例如,美國的“網路泡沫”並不是發生在網路經濟潦倒之時,而是發生在網路經濟鋒頭最勁之時,發生在所有的人都為網路經濟歡呼,所有的風險資本家都向大大小小的網站投擲巨額資金之時。微軟敗訴是第一個信號,人們對政府的態度開始產生疑問:政府要干預了?網路經濟的發展要遇到障礙了?一些網站陸續倒閉,人們不再像過去那樣視之當然,而是關註這樣一個問題:為什麼幾乎所有的網站都在虧損?網路經濟是否還有前途?風險資本家也開始收縮投資,很多網站難以維持,於是如同多米諾骨牌,一個個網站紛紛倒閉,納斯達克指數從5000一下跳到2000。產業風險成長之迅速,由此可見一斑。
網路經濟風險具有很強的隱蔽性。風險初起時可能不大容易覺察,當風險變得清晰可辨時,危機就無法避免了。這種隱蔽性,來自信息的非對稱性。在網路經濟中,信息的非對稱性又由網路經濟的虛擬性所派生出來的匿名性和非人化而得以強化。在網路中,人們可以自由遨游,不需要提供真實的姓名和身份。在虛擬空間中,人們之間的交往既沒有責任也沒有義務。在這種情況下,人們的一些不良心理就會得以引發和強化,投機行為、欺詐行為就會滋生。如果再缺少相關的法律進行約束,投機和欺詐就會泛濫,網路經濟就會趨向崩潰。
在網路經濟中,風險不是單一的,而是綜合的。多種風險往往交叉在一起,它們相互影響和助長,使得風險防範的難度大大增加。
“網路泡沫”無疑是一種產業風險。但是,“網路泡沫”的出現為什麼會那樣突然,那樣讓人措手不及?這裡牽涉到其他種類風險的助長作用。例如,由於企業還沒有建立適應網路經濟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而是依靠一些似是而非的理念,如“圈地經濟”、“創意經濟”、“燒錢經濟”等,只是拼命地“圈地”和“燒錢”。似乎只要有足夠的規模和足夠的支出,企業就能占領市場,享受“贏者通吃”的快樂了。至於企業是盈利還是虧損,全不在考慮的範圍之內。這就使網路經濟立足於非常脆弱的微觀基礎上,一有風吹草動,產業風險就會蓬勃生長、勢不可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