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旅游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社會旅游(Social Tourism)
目錄 |
社會旅游是指通過由國家、地方政府、工作單位、工會或戶主所屬的其他組織團體提供補助或資助的辦法組織收入較低的家庭外出旅游度假的一種旅游福利。各國資助或補助的辦法不盡相同,有的是由所屬單位對員工發放度假津貼或補貼;有的是組織度假儲金會,會員按規定投入儲金,到旅游度假時一次取出,再由工會給予適量補貼。有的國家並不提供資助或補助,而是由國家、地方政府或公司、團體資助興建度假中心,對收入低的度假者減免收費。[1]
社會旅游的特征[2]
(1)受眾特殊,參加者為低收人群體
社會旅游的目的是讓更多的社會低收入群體或企業基層員工享受到應有的休閑權利,使他們在不必擔心經濟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得以放鬆休閑.所以社會旅游的參加者是一些社會低收人群體或企業基層員工。為了達到真正福利的目的,社會旅游的組織者(社區或企業)往往組織參加者以家庭為單位出行,也就是說社會旅游的參加者是若幹低收人家庭或企業基層員工家庭。
(2)經費預算來源特殊
社會旅游的資金來源並不是社區或企業自掏腰包,而是由地方政府出資贊助,這些資金包含在政府預算中,社區或企業可以在旅游活動完成後,依照法規向地方政府申請補助(企業也可以把社會旅游支出納入經營成本)。
(3)目的和效用特殊
國家旅游局推出社會旅游的主目的是促進國內旅游消費.次目的是讓沒有時間或消費能力低的國人都有機會出游,享受休假和旅游的權利。企業採用社會旅游的目的除了獎勵和慰勞外,還會給企業帶來許多無形的功效。包括凝聚員工的向心力、塑造公司的企業文化和提升公司形象、持續鼓勵員工和提升工作績效等。
(4)參與時間的廣泛性
旅游業本身對季節的要求很高,有明顯的淡旺季之分。而社會旅游一般不受季節的影響和限制。若旅行社在旅游淡季接待社會旅游團隊,可以節約大量的費用和開支,獲得經濟效益;同時社會旅游在淡季出游,也可以調節旅游景區(點)的客源市場,彌補景區(點)因淡季客源少而帶來的經濟方面的影響。社會旅游團在季節上一般都錯開了旅游的旺季月份,而這無疑又填補了這些旅游公司、旅行社的淡季業務空白。
隨著全球經濟形勢的變化,社會旅游呈現出三個明顯的趨勢(Teuscher,1991)。第一,社會旅游的指向由過去的特定的人群轉變為指向所有的人們。例如,學生會在其假期利用青年旅館或者學生旅館參加背包旅行;家裡有幾個孩子的中上層家庭也常樂意參加優惠的假日旅游。第二,經濟的動蕩和金融危機一度使人們的收入下降、就業機會收縮,而技術的進步卻仍在使人們的休閑時間延長。這樣,人們每天剩餘的錢用於可支配開支的可能性也就縮小了,從而擴大了人們對低價度假旅游機構的需求。第三,“二戰”以來已經完成工業化的發達國家的旅游業仍然保持發展態勢,同時更加突出的現象是第三世界國家的經濟得到較快發展,那裡的旅游需求也在迅猛地、高增長率地出現,這就為新的社會旅游的普遍蔓延提供了新的機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