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投資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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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投資管理模式是指在保險企業內部設立專門的資金管理部門(資金運用部或者投資部),由該部門負責整個保險企業的資金運用。日本保險公司較多地採用了這種組織模式,如日本第一生命保險公司、安田生命保險公司等。通過內設投資部門,保險公司對投資活動取得了直接控制權,便於監督和控制。
獨立投資管理模式的優點適用於較小的保險公司,可以節約投資管理成本。
獨立投資管理模式的缺點隨著保險業規模的迅速擴張,現在西方國家這種管理模式已經很少被用到。其缺點表現為:
一是缺乏專業化運作,風險較大。如1997年日本日產生命保險公司破產,在日本保險市場引發動蕩,其重要原因之一是專業性不足,保險投資的收益低於市場回報;
二是採取獨立投資的管理模式,對保險資產管理的專業化水準和市場競爭能力的提高會構成較大限制。
我國保險投資的管理模式是大型保險公司或保險控股集團的資產管理模式,而中小保險公司不能設立資產管理公司,只能採用獨立投資管理模式。目前,國內部分中小保險公司正開始計劃建立自己的資產管理公司,直接進行股權投資、境外投資項目,同時,把保險公司獨立進行資金運用的投資部或資金運用部升格為資產管理中心,這意味著獨立投資管理模式在悄然發生變化。
2007年9月,民生人壽把公司資金運營部悄然升格為資產管理中心,已具備一家專業資產管理公司的雛形。公司在設立資產管理中心過程中,大幅增加了人員編製,參照資產管理公司模式健全了組織架構,因此在投資決策機制、風險管理、約束激勵機制等方面將更加健全,投資管理將更加專業化,更能適應公司業務規模不斷增長、負債結構日益複雜、資金運用渠道逐漸豐富、投資品種越來越多的新形勢。可見,國內保險公司做大做強的欲望很強。中小保險公司都想做大自己的資產管理平臺,但相關的法規確定了門檻,所以,多數中小保險公司只能採用獨立投資模式來進行資產管理。當然,大型保險公司和保險控股集團設立了自己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後,並不等於完全撤銷獨立的資金運用部門,所以,保險公司獨立投資管理模式仍在保險業存在,只不過,它們的投資範圍和發展空間要小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