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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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科技,實際上是科技要服務於以人為本、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綜合概括和表達,是指與民生問題最直接相關的科學技術,即與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相關的科學技術。民生科技則是在民生科學基礎上融合了相關的技術,“民”的概念決定了民生科技追求的是群體目標,形成的是追求和諧生活的價值觀。自主創新與技術擴散並重,是民生科技的內涵。加強民生科技包括增加與民生直接相關的科技儲量和擴大科技應用範圍兩方面的含義,即科技創新(尤其是自主創新)和技術擴散兼顧。
可以對“民生科技”的概念進行廣義和狹義的理解。廣義的“民生科技”概念泛指一切可以改善民生的科技活動,而狹義的“民生科技”概念則從狹義的“民生”概念出發,將發展民生科技與政府的職能聯繫起來。根據這種狹義的理解,“民生科技”是指能夠普遍促進民眾改善生存和生活狀態、增加發展機會、提高發展能力和優化權益保護狀況的各種科學、技術活動及其相關政策的體系。簡而言之,民生科技是指為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提供支撐和引領的科學技術。
第一,“民生科技”具有明確的目標指向,這類科技活動具有公益性和普惠性,即以普遍改善公眾生存和生活狀態為宗旨,這體現了政府科技工作要以為民服務為根本目的的理念。第二,“民生科技”要充分發掘科學技術在改善公眾生存和生活狀態方面的重要功能與作用。第三,“民生科技”是一個多層次、多維度的複雜體系。
就“民生”的目標而言,這一概念包括三個層面:
1、公眾生存和生活的基本需求,比如生存的食物及其安全問題,衛生健康與疾病防治問題,生活環境的健康問題等;
2、公眾發展與自我發展的需求,比如為公眾提供必要的、公平的受教育的機會,為公眾的發展提供必要的知識、技術與信息等;
3、改善公眾社會福利的需求等。
就“科技”的功能而言,這一概念包括三個維度:
2、改善民生的技術的生產、傳播和普及;
3、以最大限度改善民生為目標,促進民生科技發展的政策體系。
就“民生科技”的推進主體而言,政府和企業都有可能成為重要的推動力量。但企業往往並不以改善民生為最終目標,對民生的改善可能是其實現獲利目標的手段,或者是其趨利行為的副產品。但對政府而言,改善民生往往是其職能所在,是某些政府支持的科技活動的直接目的,也是所有政府科技活動期望實現的總體目標。
因此,對政府而言,提出“民生科技”的概念具有明確的政策意義。一方面,這意味著要把提供“改善民生”的公共產品作為政府科技工作的重要任務,科技投人要向公益性、普惠性地解決民生問題傾斜。另一方面,也意味著政府要通過法律、政策等手段引導並規範科技活動朝著改善民生的方向發展。事實上,進入21世紀以來,包括中國在內的許多國家已經在各自的科技發展規劃中加大了對民生問題的傾斜,從巨集觀政策層面對民生科技進行引導和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