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度開發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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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度開發理論(Gradient development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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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度開發理論最早起源於哈佛大學教授弗農等人提出的“工業生產生命周期階段論”。後由經濟學家胡佛等結合社會實踐總結髮展為區域經濟開發理論,其理念包括有在區域經濟發展次序上應優先支持和促進高梯度地區經濟的發展,從而取得較高的經濟效益,帶動和促進低梯度地區經濟的發展。
但梯度理論忽視了一點,即在低梯度的落後地區,存在著某些經濟技術基礎良好的點,可以通過率先引進代表產業發展方向的行業,來實現該地區產業結構的高級化,進而推動區域經濟的良性發展。
該理論是關於新技術、新生產力的梯度轉移理論在區域開發中的運用研究,它與工業的生命周期理論相聯繫。
梯度開發理論的要點是:
(1)區域經濟的盛衰主要取決於產業結構的優劣,而產業結構優劣又取決於地區經濟部門,特別是主導產業專業化部門所處的階段。如果區域主導專業部門是由處在創新階段的興旺部門所組成,則列入高梯度區;反之,由處在成熟階段後期或衰老階段的衰退部門所組成,則屬於低梯度區。
(2)新產業部門、新產品、新技術、新的生產管理與組織方法等大多發源於高梯度地區,按順序逐步由高梯度區向低梯度區轉移。
(3)梯度轉移主要是通過城鎮體系逐步拓展實現的。
我國沿海地帶為第一梯度區,中西部為第二第三梯度區。隨著產業技術的梯度轉移,東中西部的經濟差距將縮小。
反梯度開發理論認為對落後地區開發不能依據現狀順序,而應根據需要與可能,跳過發達地區,直接對不發達地區進行開發,即超越現有生產力狀況順序的跳躍式轉移。
發展極理論與梯度開發理論結合的特點: 首先是一個自組織過程, 市場機制的自發調節可導致產業的轉移以及在某些地區聚集。其次是一個可控過程, 政府可運用經濟計劃建立發展極或選擇吸收某些高梯度區的產業。三是兩者相互作用共同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發展極的發展可導致自身區位的提高, 自身區位的提高則更有積累進行技術創新, 引起主導產業的不斷更替, 從而進一步促進發展極的發展。最後, 梯度推進過程是在動態上產生的極化效應、擴散效應共同作用的結果, 既產生經濟向高梯度地區集中, 對周圍地區起支配和吸引作用, 又帶動周邊地區的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