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度开发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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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度开发理论(Gradient development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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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度开发理论最早起源于哈佛大学教授弗农等人提出的“工业生产生命周期阶段论”。后由经济学家胡佛等结合社会实践总结发展为区域经济开发理论,其理念包括有在区域经济发展次序上应优先支持和促进高梯度地区经济的发展,从而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带动和促进低梯度地区经济的发展。
但梯度理论忽视了一点,即在低梯度的落后地区,存在着某些经济技术基础良好的点,可以通过率先引进代表产业发展方向的行业,来实现该地区产业结构的高级化,进而推动区域经济的良性发展。
该理论是关于新技术、新生产力的梯度转移理论在区域开发中的运用研究,它与工业的生命周期理论相联系。
梯度开发理论的要点是:
(1)区域经济的盛衰主要取决于产业结构的优劣,而产业结构优劣又取决于地区经济部门,特别是主导产业专业化部门所处的阶段。如果区域主导专业部门是由处在创新阶段的兴旺部门所组成,则列入高梯度区;反之,由处在成熟阶段后期或衰老阶段的衰退部门所组成,则属于低梯度区。
(2)新产业部门、新产品、新技术、新的生产管理与组织方法等大多发源于高梯度地区,按顺序逐步由高梯度区向低梯度区转移。
(3)梯度转移主要是通过城镇体系逐步拓展实现的。
我国沿海地带为第一梯度区,中西部为第二第三梯度区。随着产业技术的梯度转移,东中西部的经济差距将缩小。
反梯度开发理论认为对落后地区开发不能依据现状顺序,而应根据需要与可能,跳过发达地区,直接对不发达地区进行开发,即超越现有生产力状况顺序的跳跃式转移。
发展极理论与梯度开发理论结合的特点: 首先是一个自组织过程, 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可导致产业的转移以及在某些地区聚集。其次是一个可控过程, 政府可运用经济计划建立发展极或选择吸收某些高梯度区的产业。三是两者相互作用共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发展极的发展可导致自身区位的提高, 自身区位的提高则更有积累进行技术创新, 引起主导产业的不断更替, 从而进一步促进发展极的发展。最后, 梯度推进过程是在动态上产生的极化效应、扩散效应共同作用的结果, 既产生经济向高梯度地区集中, 对周围地区起支配和吸引作用, 又带动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