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後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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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形資產後續支出是指無形資產入賬後,為確保該無形資產能夠給企業帶來預定的經濟利益而發生的支出。如相關的宣傳活動支出等,無形資產的後續支出應在發生當期確認為費用。
按照經濟學的觀點,無形資產具有非競爭性、虛幻性、部分獨占性等特點。無形資產的上述特點決定了企業持有無形資產的難度。企業要想有效持有其無形資產並獲得收益,必須依賴於商業保密及超前進入市場的優勢,同時藉助法律的保護,相應地企業就不得不支付大量的後續支出。無形資產的後續支出具有以下特點:
1.後續支出的多樣性
這主要由無形資產的多樣性決定的,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使用權等,其提供收益的方式不同,造成其後續支出的方式不同,如非專利技術主要發生保密費用和維護改進費用,商標權的後續支持則更多是其維護宣傳費用。
2.後續支出時間的差異性
企業無形資產提供收益的時間方式不同造成其後續支出的時間具有差異性的特點。有些無形資產後續支出持續時間較短且金額確定,如土地使用權一次支付土地出讓金等;而有些資產的後續支出時間較長且金額不確定,如商標權的宣傳費、專有技術保密改進費用等。世界著名品牌可口可樂僅對奧運會的贊助就有幾十年的歷史,從1932年洛杉磯奧運會開始,相關支出達數億美元。
3.後續支出內容的綜合性
與其他長期資產相比,無形資產後續支出涉及市場開發、產品改進、廣告宣傳、保密改進、法律訴訟等方面,涉及範圍廣,且無形資產具有與有形資產相結合的特點,決定了無形資產後續支出必須與有形資產投資相配合,故其後續支出具有綜合性的特點。無形資產後續支出的以上特點,決定了對無形資產後續支出採用單一的處理方法難以體現其多樣化、差異性的特點,必須對其後續支出的性質進行分析,採用不同的方法予以處理。
對無形資產後續支出的處理方法,國際上普遍採用了費用化的處理方法,但同時對一些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後續支出允許資本化,這一點上與我國現行規定有一定的差異。
在1998年頒佈的《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無形資產》中規定,無形資產在其購置或完成後發生的支出應在發生時確認為費用,除非:該支出很可能使資產產生超過其原來預定的績效水平的未來經濟利益;該支出可以可靠地計量和分攤至該資產。若這些條件滿足,後續支出應計入無形資產的成本。在1997年《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常設解釋委員會(SIC)解釋公告第6號——修改現用軟體的費用》中規定,修改現用軟體系統的後續費用應在其發生時確認為費用,除非這些費用很可能使軟體產生超過其原定業績標準的可具體歸屬的未來經濟利益;以及這些費用可以可靠地計量並分配到資產。由此可見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對無形資產的後續支出逐步重視,在採用費用化的同時,規定了符合條件的後續支出予以資本化。
2.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的相關規定
美國會計準則委員會在公認會計原則(GAAP)一般準則的第17章關於無形資產的一般原則中規定:企業除了購買無形資產,還可能發生用於開發、恢復、維護無形資產的費用。企業內部形成的無形資產所發生的費用應予以資本化,但它需要具備三個條件:
(1)這些費用應是可確指的無形資產的費用。
(2)可確指的無形資產有明確的有效期。
(3)這項無形資產不能是企業繼續經營所固有的,也不是企業整體的一部分。
由此可見,在美國會計實務中普遍採用的做法是,對於可辨認無形資產,允許資本化的後續支出通常僅限於那些能夠延長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的支出。即:在符合某些條件時,後續支出可以資本化。
【例】甲公司年初購入一塊場地的使用權,人賬價值為20 000元,年末因某單位侵權,甲公司向法院起訴,因此支付了律師調查費2 100元,最後取得勝訴。該場地使用權賬麵價值還是20 000元,此後發生的支出計人“管理費用”。
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2 100
貸:銀行存款2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