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調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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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教育調查法[1]
教育調查法是指在科學方法論和教育理論的指導下,通過運用問卷、訪問、座談會、測量等科學方式,有目的、有計劃、系統地搜集有關教育問題或教育現狀的資料,從而獲得關於教育現象的科學事實,並形成關於教育現象的科學認識的一種研究方法。隨著我國教育的發展和改革的不斷深入,教育調查法顯得日趨重要,頻繁地被採用。通過教育調查,一方面可以為教育科學研究搜集第一手材料與數據;另一方面可以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制訂政策、法令、法規和制訂教育發展計劃提供依據;再一方面也可以為教育第一線的實際工作者提供經驗教訓,以更好地改進工作,提高教育質量。
教育調查法的特點[1]
教育調查法有三大特點:其一,間接性。對一些無法藉助於感官去直接感知的現實,如廣大教師對於基礎教育課改的態度,研究者就可藉助於調查法間接的瞭解,這點恰是調查法區別於觀察法的所在;其二,自然性。調查法可以在自然的過程中收集材料,而不必去控制、干預研究對象,這點則是調查法與實驗法的重要區別;其三,現實性。調查法以教育現狀為研究對象,因而區別於以教育史實為研究對象的歷史研究法,不必受文獻資料的限制。鑒於調查法的上述特點,不難看出:該研究方法具有高效全面、自然可靠、經濟方便等優點。但調查法的間接性決定了調查結果的客觀與否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賴於被調查者的合作態度和實事求是的精神,因而材料或數據的代表性較難把握,容易失真。同時,調查法是在自然進程中收集材料的,在解釋問題時往往是由果溯因,因而該法也不能很好地確定現象間的因果關係。
教育調查法的優缺點[2]
1.優點
調查研究作為一種研究的方法,之所以能夠廣泛地運用於社會各個領域,能夠有如此多的實踐工作者去運用,有其自身的優點。
(1)不受時空限制,能在較短時間內、以較快的速度、對較大範圍的事實進行研究。由於調查研究法在很多情況下不必直接感知現象而是一種間接的研究方法,因此,它可以通過郵寄、電話等手段,以問卷、訪談等形式,大量地迅速地收集信息。
(2)簡單方便,容易操作。由於調查是在自然狀態下進行的,對環境和其他一些研究條件要求不高,且不需操縱和控制調查對象,所以能在較大的範圍內為較多的研究者採用。
2.缺點
但作為一種研究方法,它也有自己的局限性。主要有以下幾點:
(1)無法確定現象之間的因果關係。由於調查研究法是在自然狀態下收集資料,而不是通過實驗去主動操縱和改變現象與變數,因此,即使當我們通過調查發現甲乙兩現象之間有密切關係時,我們也難以確定誰是因誰是果,因為甲乙之間的關係會有多種可能。
(2)調查研究的可信度受被調查對象的態度和作風影響。由於調查研究法是向別人間接瞭解情況,因此,被調查者所反映事實的客觀性和真實性程度,決定了我們獲得資料的可靠性程度。如果被調查對象所反映的事實主觀加入成分太多,我們所獲得的資料的可靠性就差,自然調查的信度就差。正因如此,教育調查法也常常與其他科學研究方法結合使用。
教育調查的種類[2]
教育調查法在實際研究中應用得比較廣泛。根據不同的標準,教育調查法可以分為以下一些類型。
(一)依據調查的目的。可分為常模調查和比較調查
常模調查是以瞭解教育現象中某個方面的一般情況、建立某個問題的一般指標為目的的調查。這種調查的結果可以為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研究工作者提供某個問題的基本情況,作為行政部門作出決策或進行某方面研究的參考。例如,“中國兒童情況的調查”、“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情況的調查”、“高師畢業生在中學工作情況的調查”等都為我們提供了一些有價值的研究數據。
比較調查是以比較兩個群體或兩個時期教育的情況為目的的調查。有時我們需要瞭解不同的群體、不同的時期在教育的某些方面的異同,搜集這兩個方面的資料,進行比較分析就可以達到這樣的目的。例如,“中小學男女生學習成績差異發展階段分析”,就是一項比較調查。研究者對“部分中小學男女生的學習成績分別作了逐年的調查,併進行了動態分析”,得出了男女生群體學習成績差異情況的六個階段:第一階段(小一,小二)男女成績差別不大;第二階段(小三,小四)男女成績差別懸殊;第三階段(小五,小六)男女成績差別不大;第四階段(初一)男女成績差別懸殊;第五階段(初二,高一)男女成績差別不大;第六階段(高二,高三)男女成績差別懸殊。
這樣的基本情況的比較研究,對於我們認識男女生學習成績的差異問題會有很大的參考價值。
全面調查,也稱普遍調查,是對研究對象的總體進行的調查,這種調查規模大,具有普遍性。例如,長春市適齡兒童入學率的調查,吉林省小學教師隊伍基本情況的調查,中國兒童情況的調查,都是屬於某個方面的全面調查。全面調查可以瞭解某一個問題的全貌,是一種可信度最高的、最能反映一般情況的調查。但是,全面調查涉及的面很廣,需要的人力、物力也很多,因此不能普遍採用這種調查方法。
非全面調查是從調查對象的總體中抽選一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樣本進行調查。這種調查由於調查的對象少,因而比較省時省力,並且若選擇樣本的方法正確,也會收到很好的研究效果。因此,非全面調查是否可以取得有價值的結果,一個重要的因素就是所選取樣本的代表性。非全面調查應用得比較廣泛,我們通常所見的調查多為非全面調查。
重點調查是在被研究的總體中選出一部分重點個體進行調查,以此結果來分析總體的一般情況。重點的選擇可以依據調查的具體任務而定,可以是重點的學校、教育行政部門或某些重點的學生。有時為了確定重點對象,在調查之前也可以做一些摸底測查,用測查中取得的指標來確定重點內容。
典型調查是在被研究對象中有計劃、有意識地選擇一部分有代表性的單位或個體進行調查。典型調查通常叫做解剖麻雀的辦法,對於在某些方面取得成效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詳細具體的瞭解,從而總結出一些具有典型性的規律,用以指導一般的工作。實際研究中的許多典型經驗的總結都可以看做是典型調查。個案調查是在全體研究對象的範圍內選取個別有顯著特征的對象進行調查。個案調查研究的對象少,可以對調查對象進行深入的接觸,全面細緻的分析,把握具有該特征的對象發展變化的線索特點,通過進一步驗證、深化,推論出具有一般意義的認識。但個案調查對象的選取往往受主觀因素的干擾,弱化了調查結果的代表性,而且在綜合個案研究資料進行一般意義的推論時也要力求避免主觀性和片面性。
專家調查,也叫德爾菲法,是以專家匿名函詢的方式,征求、彙集並統計個人的意見或判斷,以便在一些問題上使大家取得一致的意見,從而對未來作出預測的方法,這種方法是為剋服專家會議法的弊端而提出的。
(三)按照調查的內容,可以分為學科性的典型調查,反饋性的普遍調查和預測性的抽樣調查學科性的典型調查,是與學科建設相聯繫的一種調查,通過對具有代表性的個別事物或個別總體的調查研究,得出某專題研究的一般結論。這種類型的調查具有探索性,重在研究某教育現象或過程內部多種因素的相互關係以及發展的一般特點。
反饋性的普遍調查,適用於調查研究政策制定和政策執行過程中的問題。主要是為了瞭解現狀,解決當前存在的問題以及提出決策辦法而進行的。該項調查通常是調查研究的開端,為進一步的深人研究積累資料、奠定基礎。如對“女中學生現代素質的探索與培養研究”課題,即是對女中學生素質的現狀進行調查,瞭解其素質缺陷,在此基礎上,有的放矢地培養女中學生的現代素質。
預測性的抽樣調查,主要是用於對某一時期的教育發展趨勢動向進行預測研究。它主要關心事物將會怎樣,如“21世紀數學教育的展望”、“21世紀對女性素質的要求”就屬於預測性的抽樣調查。
(四)按照收集資料的方式方法
(1)被調查者自我報告方式收集資料的方法:調查表法、問卷調查法、訪談調查法等。
(2)研究者通過自己的感官等方式收集資料的方法:觀察法和個案研究法,即實地調查法。
(3)通過一定的測試收集資料的方法:通過一定的測試題方式。
(4)經驗總結法:通過總結他人經驗瞭解教育情況。
以上是教育研究的幾種主要的分類方法。從以上分類標準可以看出,調查研究的分類是多角度的、多維度的。在實踐中,每一項研究都可以按各種分類標準歸為多種類型。從不同角度對調查研究進行分類,有助於加深我們對調查研究的認識。進行分類的目的,一是要從實踐中使用的各種具體的調查研究中歸納出一些類型,通過對各種類型的優缺點的分析來對以往的調查經驗進行總結;二是要依據對各種類型的特點和適用範圍的認識,來指導今後的調查研究;三是通過對各種類型的認識來系統地學習和掌握教育調查研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