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體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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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的基本內容為三大類,即專項改革試點、重點領域綜合改革試點和省級政府教育統籌綜合改革試點。
此次試點改革內容,涵蓋各級各類教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著眼解決群眾關心的“入園難”、中小學生課業負擔重等重點難點,更遵循了統籌謀劃、循序漸進的思路,彰顯出我國以堅定的態度、穩妥的步子,勇“啃”“深水區”硬骨頭的決心。 中央確定深化教改"突破口"
十大改革試點將全面啟動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開展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的通知》,確定了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的主要任務和試點單位,各地各校申報的國家級試點項目即將全面啟動實施。
黨中央、國務院召開了新世紀以來第一次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發佈了《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教育規劃綱要》以人才培養體制、考試招生制度、建設現代學校制度、辦學體制、管理體制、擴大教育開放為重點,對教育體制改革進行了系統設計,並提出了本屆政府啟動實施的十大改革試點,作為深化教育體制改革的突破口。
試點內容三大類
涵蓋各級各類教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
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的基本內容為三大類,即專項改革試點、重點領域綜合改革試點和省級政府教育統籌綜合改革試點。
基本任務
專項改革包括十大試點任務:基礎教育有3項,分別是加快學前教育發展、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探索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的途徑;高等教育有3項,分別是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改革高等學校辦學模式和建設現代大學制度;另外4項是改革職業教育辦學模式、改善民辦教育發展環境、健全教師管理制度和完善教育投入機制。
重點領域綜合改革試點,包括基礎教育綜合改革試點、職業教育綜合改革試點、高等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和民辦教育綜合改革試點。省級政府教育統籌綜合改革試點,旨在深化教育管理體制改革,探索政校分開、管辦分離實現形式。統籌推進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統籌城鄉、區域教育協調發展。統籌編製符合國家要求和本地實際的辦學條件、教師編製、招生規模等基本標準。統籌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集教育經費、保障教育投入穩定增長的體制機制。總的來看,試點任務涵蓋了各級各類教育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每項任務在確定試點地區時統籌考慮了東、中、西部的佈局。
通知簡介
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項目由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辦公室在全國範圍內實施。國務院辦公廳2010年印發了《關於開展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的通知》(國辦發〔2010〕48號),一批改革目標明確、政策措施具體的教育改革項目完成備案程式,標志著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全面啟動。
《通知》要求,深化教育體制改革要立足基本國情,遵循教育規律,解放思想,勇於實踐,大膽突破,努力形成有利於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要堅持以人為本,著力解決重大現實問題;堅持統籌謀劃,確保改革協調有序推進;堅持因地制宜,鼓勵各地各校大膽試驗。要以改革推動發展,以改革提高質量,以改革增強活力,使教育更加符合時代發展的要求,更加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更加順應人民群眾對接受更多更好教育的新期盼。
《通知》從專項改革、重點領域綜合改革和省級政府教育統籌綜合改革三個層面,確定了改革試點的十大任務:建立健全體制機制,加快學前教育發展;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多種途徑解決擇校問題;推進素質教育,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改革職業教育辦學模式,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養質量;改革高等教育管理方式,建設現代大學制度;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改革高等學校辦學模式;改善民辦教育發展環境,深化辦學體制改革;健全教師管理制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完善教育投入機制,提高教育保障水平。
《通知》要求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工作,要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要科學制訂實施方案,明確改革目標、進度安排、和配套政策,突出針對性、操作性、實效性;要建立督促檢查機制,對試點項目跟蹤調研,定期進行評估,加強檢查指導,確保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有序推進。要加強宣傳引導,對實踐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好成果,要及時總結,組織交流,加以推廣,將改革不斷引向深入。
我國教育改革已進入“深水區”,面臨著很多前所未有的新情況、新問題、新矛盾,改革的難度大、壓力大,矛盾也比較多,許多問題沒有現成答案,需要在實踐中探索。
為了儘可能地少走彎路,避免折騰,使改革的收益最大化,改革的風險最小化,必須積極穩妥地推進教育改革,做到統籌謀劃,系統設計,循序漸進。一是重視頂層設計,對各項改革都有一個前瞻性的通盤考慮和設計,明確目標任務和操作步驟。二是突出重點,抓住那些長期困擾教育科學發展的難點問題和社會充滿期待的熱點問題,集中力量爭取突破,不能全面鋪開、平均用力。三是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將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的可承受程度有機統一起來。
教改領導小組由20部門組成
註重跟蹤調研 確保試點取得成功
為加強對全國教育體制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國務院成立了國家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由20個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審議教育改革發展的重大方針和政策措施,研究部署、指導實施教育體制改革工作,統籌協調教育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改革試點啟動後,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家有關部門要建立督促檢查機制,按照試點實施的計划進度,開展跟蹤調研,及時瞭解情況,定期進行評估。對於實施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因素,要深入分析和系統評估,做好預案,積極化解。對於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研究,及時妥善處理,避免出現大的偏差。
著眼解決群眾關心的重點難點
教改試點要在四方面取得突破
著眼於破除制約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著眼於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重點難點問題和突出矛盾,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力爭在4個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是在人才培養體制改革上取得新突破,著力推進教育教學內容和方法、課程教材、考試招生和評價制度改革,探索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推進素質教育的有效途徑和方法。二是在辦學體制改革上取得新突破,著力推進落實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改革職業教育辦學模式,改善民辦教育發展環境,提高中外合作辦學水平。三是在管理體制改革上取得新突破,著力建立健全加快學前教育發展的體制機制,全面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多種途徑解決擇校問題,深化高等教育管理方式改革、建設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四是在保障機制改革上取得新突破,著力健全教師管理制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完善教育投入機制、提高教育保障水平,推進教育信息化進程、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