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金融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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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金融債券(又稱政策性銀行債)是我國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為籌集信貸資金,經國務院批准由中國人民銀行用計劃派購的方式,向郵政儲匯局、國有商業銀行、區域性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城市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發行的金融債券。1998年進行了發行機制改革,從1999年開始全面實行市場化招標發行金融債券,截止到2002年6月底政策性銀行累計發行金融債券13000多億元,存量債券8800 億元,使該券種成為我國債券市場中發行規模僅次於國債的券種。近三年,政策性金融債券品種的創新力度很大,為推動我國債券市場建設發揮了重大作用。
政策性金融債券發行分二個階段,派購發行階段和市場化發行階段。
政策性金融債券的派購發行,1994年4月由國家開發銀行第一次發行,從此拉開了政策性金融債券的發行序幕。
政策性金融債券為無紙化記帳式債券,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負責托管登記,各認購人均在中央國債登記有限責任公司開設托管帳戶,中央國債登記有限責任公司接受政策性銀行的委托辦理還本付息業務。政策性金融債券基本上每個月發行一次,每月20日為當月的基準發行日(節假日順延)。
政策性金融債券的市場化發行,仍然是國家開發銀行於1998年9月2日率先推出,中國進出口銀行於1999年開始嘗試市場化發行業務。以國家開發銀行為主的發行主體,按照國際標準結合我國國情設計出多種規範的、便於流通的、發揮市場參照基準的債券創新品種,大大提高市場的流動性,有效地推動了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發展。受到了廣大銀行間市場成員機構的好評,並受到國內外專業媒體和國外金融機構地關註。
政策性金融債券的主要發行主體主要是國家開發銀行,發行量占整個政策性金融債券發行量的90%以上。政策性金融債券是國家開發銀行的主要資金來源,90%以上的貸款以債券資金髮放,政策性金融債券有力的支持了國家大中型基礎設施、基礎產業、支柱產業的發展,為調整產業和區域經濟結構,支持西部經濟大開發,促進整個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政策性金融債券在債券市場的作用僅是我國資本市場發展的前奏,在未來的發展中,金融債券不論在發行方式上,品種設計上,發行規模上,發行範圍上均要有所突破,在完成籌集資金的任務同時,為我國債券市場建設發揮更大地作用。
應當對其風險進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