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妥結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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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妥結匯又稱收妥付款,是指國內議付行收到出口公司的各種單據後,首先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將單據寄交開證銀行(如有償付銀行則將單據寄交償付銀行),開證銀行審核無誤後,立即付款或授權償付銀行對國內議付銀行付款。國內議付銀行收到開證銀行(或償付銀行)將貨款撥人議付銀行賬戶的貸記通知書後,立即將貨款結給出口企業。
按照規定,出口企業只有在取得貨運單據(如海運提單,鐵路運單或空運運單)並向銀行交單後才能確定銷售收入實現。企業以編製完各種單據並審核無誤後,及時將匯票和各種單據送交銀行。銀行按照規定對各種單據進行審核(銀行審單),即辦理議付,將單據寄交國外開證銀行,並向開證銀行或償付銀行發出索匯通知書,通知開證銀行或償付銀行按規定付款。
目前,中國銀行的收妥結匯方式主要有兩種做法:
1、內地中國銀行在國外代理行或海外聯行開立外匯帳戶,不論是即期收匯還是遠期收匯,均憑帳戶行發來貸記報單或電報辦理結匯手續。
2、國外代理行或海外聯行在內地中國銀行開立帳戶,我方銀行驗單後(主要是指即期信用證收匯方式)主動借記(信用證條款規定可以主動借記的)或由國外銀行驗單後授權借記(如對方銀行在我國的開戶行為中國銀行總行,則由辦理結匯的分支行劃付總行帳戶或由總行劃收分支行帳戶),同時向出口企業辦理結匯手續。
其他外匯指定銀行,如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等,一般是在接到國外銀行的貸記報單後,才向出口企業辦理出口結匯手續。
收妥結匯的會計分錄
企業財務部門根據議付回單、發票等確定銷售收入並編製記賬憑證。按照規定,出口企業出口商品,不論採用何種價格條件,均以出口發票所列的外幣總額按照當日市場匯價或當月1日市場匯價摺合成人民幣確定銷售收入。財務部門應根據發票編製轉賬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外匯賬款
貸:出口銷售收入
如是外貿企業代理國內其他企業出口業務,則應編製記賬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外匯賬款
貸:應付賬款——××企業
至於企業按照價格條款或合同規定應支付給中間商的佣金,與國外運費、保險費一樣,應以紅字沖銷出口銷售收入。佣金可以分為明傭、暗傭和累計佣金三種。明傭是指在價格條款中規定,併在發票中註明的佣金,它一般都直接從出口銷售收入中扣減。暗傭是指在價格條款和發票上未註明,但在合同中規定支付的佣金,它一般應在收取貨款之後單獨支付給中間商,同樣可用來沖銷出口銷售收入。累計佣金是指在委托國外客商包銷、代銷的情況下,按照一定時期內累計銷售的一定比例支付給國外客商的佣金,它一般不沖減銷售收入,而是作為經營費用的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