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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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傭(Hidden Com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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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暗傭[1]
暗傭是指不在合同中明確表示佣金率,而是按事先約定另付佣金的一種做法。暗傭通常由出口商向成功完成一筆交易的買方代理支付,以此作為買方代理提供有關競爭性售價和提供出口商產品進入其委托人市場機會的一種補償。暗傭通常為出口價款的2%或3%。
暗傭的表示方法[2]
雙方可就具體內容簽訂“付傭協議”或“代理協議”加以規定。
暗傭的作用[3]
1.暗傭是進口方或出口方給與中間商的商業賄賂。出口方向中間商支付的暗傭通常是出口商向成功完成一筆交易的買方代理支付的,以此作為買方代理提供有關競爭性售價和提供出口商產品進入其委托人市場機會的一種補償。進口方向出口方代理支付的暗傭是在緊缺商品的銷售中進口方為了購買商品而支付出口方代理人的賄賂。因此,暗傭是中間商不願其委托人知曉的佣金。在這種情況下,中間商一方面向其委托人索取明傭,另一方面向買賣合同的另一方面當事人索取暗傭。這種在一筆交易中同時從買賣雙方獲取佣金的情形,人們習慣上稱之為“雙頭傭”。
2.暗傭為中間商逃稅提供了有利條件。按我國稅法規定,當中間商為個人時,委托人在支付中間商佣金時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如果不在買賣合同中寫明佣金,就為出口方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提供了可能。所以,中間商為了逃稅,也可能要求委托人不要在買賣合同中寫明佣金,而採用暗傭。因為在所有的支付憑證中都不表明“暗傭”或“含傭”字樣,因此,暗傭通常是在賣方收到貨款以後另行支付或進口方在貨款之外另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