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专业中文经管百科,由121,994位网友共同编写而成,共计436,035个条目

抽象行政性壟斷行為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什麼是抽象行政性壟斷行為

  抽象行政性壟斷行為是指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規定行為,其具體形式包括決定、公告、通告通知意見會議紀要等。《反壟斷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行政機關不得濫用行政權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規定”。這是對抽象行政性壟斷行為的禁止規定。與具體行政行為只針對特定主體和特定事項不同,抽象行政行為則是行政機關針對不特定對象發佈的能反覆適用的行政規範性文件,具有一定的“普適性”,因此,抽象行政性壟斷行為比具體行政性壟斷行為的危害更大。此外,經營者以依據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組織制定、發佈的行政規定為由實施壟斷行為,亦為違法。

本條目對我有幫助2
MBA智库APP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分享到:
  如果您認為本條目還有待完善,需要補充新內容或修改錯誤內容,請編輯條目投訴舉報

本条目由以下用户参与贡献

Tracy.

評論(共0條)

提示:評論內容為網友針對條目"抽象行政性壟斷行為"展開的討論,與本站觀點立場無關。

發表評論請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有關規定。

打开APP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官方社群
下载APP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