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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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Annunci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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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通告[1]
通告是在一定範圍內公佈應當遵守或周知事項時使用的告知性公文。根據《辦法》第二章第九條第四款之規定,通告“適用於公佈社會有關方面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通告的分類[2]
通告是在公佈社會各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時所使用的公文文種。它既適合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也適合社會團體在所轄範圍內公佈有關事項。它主要分為以下三類:
1.知照性通告
知照性通告是公佈需要有關單位和個人周知的某些事項的通告。如通告停電、停水、電話升位等。
2.辦理性通告
辦理性通告是公佈要求有關單位和人員需要辦理的事項的通告。要求辦理的事項多為註冊、登記、年檢等公共行為。
3.禁管性通告
禁管性通告是公佈一些令行禁止類事項的通告。令行禁止的事項一般為交通管制、查禁違禁物品等事項。
通告的特點[3]
通告的使用不限於政府機關,一般單位或有一定指揮權的臨時機構也可以使用。但必須依法發佈,限定範圍不能超過發文機關的許可權。正因為它是各級機關、團體常用的具有周知性和一定約束力的文種,所以它具有以下幾點特點:
(一)周知性
通告的內容,要求在一定範圍內的人們或特定的人群普遍知曉,以使他們瞭解有關政策法令,遵守某些規定事項,共同維護社會公務管理秩序。
(二)法規性
通告常用來頒佈地方性的法規,這些法規一經頒佈,特定範圍內的部門、單位和民眾都必須遵守、執行。
(三)務實性
通告是一種直接指向某項事務的文種,務實性比較突出。其內容一般屬於業務方面的問題,而且多為局部的、具體的問題,如交通、金融、能源等,使用頻率比較高。
(四)廣泛性
通告不只是對本組織或成員發出的,並且是對本組織之外的社會成員發出的,對象範圍較廣。
通告的行文對象[2]
一般情況下通告是泛行文,黨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都可以使用。但是行政公文中的通告是下行文,行文對象是上級機關所管轄的下級機關,或者整個轄區內的人民。
由於具體的通告的行文對象不同,通告事項的性質、內容不同,在寫作過程中通告內容的繁簡程度和詳略程度都是有所不同的。這樣才能照顧到所有的行文對象,使他們都可以準確、明白地理解通告的內容。
當行文對象是下轄機關的時候,通告內容可以適當簡化,因為機關內部的人對一些專業術語和名詞,還有工作上的程式都比較熟悉。當通告是面向社會而發時,內容就要明白具體,力求使每一個階層的人都能理解、明白其內容。
通告的寫作[3]
(一)標題
通告的標題有四種寫法:
1.完全式寫法,這是公文標題的常規寫法,由發文機關、事由、文種三者共同構成。如《關於××區東中街施工期間禁止機動車由南向北行駛的通告》等;
2.省略事由的寫法,由發文機關、文種組成。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通告》等;
3.省略發文機關,由事由和文種構成標題,如:《關於清理整頓河道污染的通告》;
4.只標文種“通告”兩字。
(二)發文字型大小
通告的發文字型大小不像一般公文那樣只用常規方式,在實踐中有多種情況並存。
如果是政府發佈通告,要有正規的發文字型大小,如:《××市人民政府關於整治市區人行道違章停放車輛的通告》,發文字型大小就是“市政告字[2006] 16號”。
如果是某一行業管理部門發佈通告,則可採用“第×號”的方式,標示位置在標題之下正中。一些基層企事業單位發佈的通告,可以沒有字型大小。
(三)主送機關
通告亦為普發性公文,不需要寫主送機關。
(四)正文
通告的正文共分三大部分:
1.通告緣由
作為開頭部分,通告緣由主要用來表達發佈通告的背景、根據、目的、意義。通過敘述相關的政策、法規依據或具體的實際情況來說明行文的原因。
2.通告事項
這是主體部分,寫明社會有關方面周知或遵守的事項。文字多,內容較複雜的,多採用分條列項的寫法,以做到條理分明、層次清晰。如果內容比較單一,也可採用篇段結合式寫法。
3.通告結語
這是結尾部分,寫法比較簡單,多採用“本通告自發佈之日起實施”指明執行日期,或“特此通告”“此告”等習慣用語結尾。
(五)落款
正文右下方寫明發文機關全稱。若標題上已有發文機關,則簽署可省略。
(六)成文時間
日期一般放在落款之後,也可放在標題之下。
通告語體的特點[2]
通告的發佈一般具有針對性,知照行文對象新出台的需要遵守的事項。因此在語體方面,通告一般要求簡潔、明確、得體和平實。
通告的目的在於使行文對象知道某個事項,以便於在以後的工作生活中註意或者遵守。比如,通知停電的通告,目的在於讓行文對象瞭解何時何因停電,以便合理安排生活。所以通告的語言要簡潔明白,一目瞭然,使行文對象在最短的時間內瞭解這個情況。
通告是告知性的公文,只要求行文對象知道此事項,不做號召、鼓舞或者批評。因此,語言要求平實、得體,用最容易理解的書面語言把事項表達清楚即可,不需要把通告寫得多麼美妙。
通告的遣詞造句技巧[2]
通告的目的在於簡單明白地告知某事,因此其語言側重明確,易理解。在行文中不能使用雙關語或者容易產生歧義的語言,多使用詞義單一的詞語。在禁管性通告中,禁止、命令的語言要果決有力,讓行文對象在字裡行間體會出“決不能這樣做”的味道。
通告在句式安排上,對如何使用長短句、整散旬要斟酌清楚。短句和長句的修辭效果是有很大不同的:短句表意簡約明快,靈活善變,在口語語體中經常使用;長句表意周密嚴謹,精確細緻,在應用語體和政論語體中較多見。散句和整旬也各有用處:散句形式多樣,結構不同,所表達的內容比較靈活,適應性強,在公文中使用可以避免單調呆板,能使公文生動感人,口語語體中較常用;整句形式整齊,氣勢貫通,聲音和諧,語意明確,可以表達豐富的情感,能給人以鮮明深刻的印象。通告中使用散句時要剋服其口語化特點,使用整句可以增加公文的美感。在寫作通告時,要充分運用短句,適當點綴長句;既有散句的參差不齊,又有整句的和諧完美,從而使通告語意連貫,錯落有致,有條不紊。
通告寫作的註意事項[3]
第一,通告的撰稿者,要有政策觀念,以政策衡量通告的事項,確保其不與現行政策抵牾,不搞不符合法律程式的“土政策”;
第二,因為通告可以用來處理帶有一定專業性的公務,所以寫有關專業性的內容時,難免會使用一些術語,但要註意儘量選擇大多數人熟悉的行業用語。同時,也要求撰稿者有一定的專業知識;
第三,通告的內容一定要突出,才能給人以深刻的印象;
第四,通告一般可以張貼、見報,也可以文件形式下達。
通告與公告的區別[4]
1.發文機關級別
公告通常是由級別較高的領導機關,或者法定的有關職能部門等高級機關制發。普通單位不能用公告行文。而通告的發文機關很廣泛,任何機關單位都可以制發。
2.發佈內容
對國內外宣佈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才用公告。如國家首腦出訪;在公海進行火箭試驗等。而通告的內容就比較平常了,局部的有關業務工作方面的具體事項都可通告。
3.告知對象
公告的範圍對準國內外人土,而通告只對一定範圍內的單位或人員。
4.發佈方式
公告一般用發文件、登報、廣播等方式。通告除了上述形式外,還可張貼。
從以上看來,寫作時,切忌亂用文種。法院公告是司法文書,不屬於行政公文。
範例一:法規性通告[3]
為保障公共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山西省人民政府決定,堅決依法收繳流散社會的非法爆炸物品,堅決依法嚴厲打擊涉爆違法犯罪活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凡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製造、買賣、運輸、儲存、使用的爆炸物品,都屬於非法爆炸物品,必須徹底清理,全部收繳。
二、嚴禁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使用炸葯、雷管、導火索、黑火藥、煙火藥、硝酸銨、氯酸鉀等各類爆炸物品。
三、嚴禁任何生產、銷售、儲存、使用爆炸物品的單位違法違規生產、銷售、買賣、運輸、儲存、使用爆炸物品。
四、嚴禁轉讓、出借、轉借、抵押、贈送、私藏民用爆炸物品。
五、嚴禁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將非法持有、私藏的各類爆炸物品存放在機關、廠礦、學校、企事業單位、居民區、村莊等人員聚集場所。
六、凡違反上述規定者,必須立即將非法爆炸物品上交當地公安機關。自本通告公佈之日起30日以內交出非法爆炸物品的,一律不予處罰;逾期拒不交出非法爆炸物品或者繼續從事涉爆違法犯罪活動的,一經發現,堅決收繳非法爆炸物品,並依法從重處罰。
七、廣大人民群眾應當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涉爆違法犯罪線索,舉報一經查實,給予舉報者0.1萬~1萬元獎勵;對重大舉報貢獻突出的可給予1萬~5萬元獎勵;對包庇、縱容違法犯罪行為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複的,依法從嚴懲處。
各地舉報電話:110
本通告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二00六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