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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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普查是指為了特定的目的而專門組織的一次性的工業全面調查。它與經常性的統計報表制度相比較,工業普查所包括的單位、分組目錄及調查項目可以更全更細,解決那些不可能或不宜用經常性的統計報表制度來搜集的較全面系統的統計資料的問題。工業普查屬於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一般是在全國範圍內,由國務院組織專門的普查機構或指定專門的機構進行。由於普查的工作量大、時間較長,進行一次普查需要動員較大的人力和物力,組織工作也相當複雜。所以,工業普查並不經常進行,一般都相隔較長時期進行一次。
工業普查資料的彙總,一般有兩種方式:一是逐級彙總,它可以使各級彙總單位及時得到本地區(本部門)的情況;另一種是超級彙總,可以減少層次,縮短彙總時間,提高原始資料利用率。為了發揮這兩種方式的優點,在實際工作中,同一次普查往往採用兩種彙總方式結合進行。逐級彙總的指標和分組少些,可快些提供資料。超級彙總的指標和分組要多些,資料儘可能豐富些,可稍晚些提供資料。
第一次全國工業普查1950年。調查表式是由蘇聯專家幫助設計,按企業規模大小,分別填報甲類或乙類表式。第二次全國工業普查1985年,全國工業企業和工業生產單位為518.60萬個,從業人員6005.74萬人,資產總額9605.91,工業增加值6958.20億元,工業總產值18018.37億元。第三次全國工業普查1995年,全國工業企業和工業生產單位為734.2萬個,從業人員14735.5萬人,資產總額為88374.4億元,工業增加值為24353.7億元,工業總產值為91893.7億元。
全國工業普查主要是為了查清全國工業資產的底數,特別是國有企業、鄉鎮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的資產狀況;同時全面調查我國工業經濟的所有制結構、主要產品結構和行業結構狀況,主要工業產品生產能力及其利用狀況,主要生產設備數量及其技術狀況。通過普查,促進企業加強經濟核算工作,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奠定良好的基礎,同時為深化統計調查方法體系改革和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