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財政預算管理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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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財政預算管理體制是確定預算的級次和劃分地方各級政府之間預算收支範圍、預算管理許可權與責任的重要制度,也是國家與地方預算管理的一項根本制度。
地方財政預算管理體制是地方財政管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地方財政管理體制一般包括地方財政預算管理體制、地方稅收管理體制、預算外資金管理體制、國有企業財務管理體制、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體制等。地方財政預算管理體制關係到地方各級財政的收支結構、財政劃分和財力分配,是地方財政管理體制的主導環節。這是由地方財政預算在地方財政資金分配體系中的主導地位決定的。
地方財政預算在地方財政管理體制中具有主導地位。具體表現在:
(一)地方財政預算是地方財政分配關係的集中體現
地方財政預算的收支總量、分配方向及其結構,無不涉及到地方各級政府與所屬區域內事業、企業經濟的發展,各級地方政府本級各部門、上級政府與下級政府的財政關係。尤其是在預算收入的上解和預算支出的下撥,就反映了各級政府之間的責任和義務。
(二)地方財政預算是地方財政收支活動的綜合體現
地方財政預算通過對財政收入、財政支出及財政平衡的綜合管理,本身就為地方財政收支活動提供了綜合性的協調和制約手段,也為地方財政收支活動提供了總體框架,並藉以對稅收、預算外、財務、國有資產、基本建設等財政工作提出了總體目標和總體要求。
(三)地方財政預算反映著各級政府的活動方向
就像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通過企業財務集中地反映出來一樣,地方各級政府的活動必然通過各級地方財政預算而得到集中體現。在地方經濟較為發達,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普遍較高的地方,地方財政預算一般呈現出建設性預算的特征;而當經濟發展落後,人民生活較為困難的地方,地方財政預算則明顯地呈現出“吃飯型”財政的特征。建立和完善地方財政預算管理體制,正是為了正確處理好地方各級政府之間的分配關係。它具體地規定了地方各級政府籌集資金、支配使用資金的權力、範圍和責任,使地方各級政府在財政管理上有責有權。這對於充分發揮地方各級政府;各部門的積級性,更好地完成預算收支任務,從財力上保證和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發育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
地方財政預算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權責結合”的原則。“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權責結合”這一基本原則,是民主集中制在國家和地方財政預算管理體制中的具體運用。我國在政治上實行的是統一領導的國家,在經濟上實行的是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地方預算管理體製作為地方經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正確處理好中央與地方之間、地方各級政府之間的分配關係,必須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責權結合,使之既有利於中央的統一,又有利於發揮地方各級的積級性。
但是,統一領導與分級管理的關係是全局與局部的關係。統一領導是全局,是主導方面;分級管理是局部,必須服從於統一領導,有利於統一領導。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權責結合,是在統一領導的前提下實行分級管理、權責結合。分級管理、權責結合要保證統一領導的各項政治、經濟任務的實現。
“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權責結合”也是管理地方財政預算的一條重要原則。這項原則的根本出發點,在於正確處理好地方各級財政之間的許可權劃分,即在鞏固國家的統一領導,執行全國統一的財政方針、政策制度和財政預算的前提下,更好地發揮地方各級財政的積極性,使地方各級財政有相對穩定和逐年增長的預算財力,從而保證地方實現其事權的財力需要。
要充分發揮地方各級財政的自主權,地方各級政府在預算管理上必須具備三個職權:
1.統籌安排預算權。在堅持中央統一領導的前提下,地方各級政府有權在國家確定的預算收支範圍內,結合本地區的具體情況和財力狀況,對本地區的總預算進行統籌安排,適當調劑。
2.機動財力使用權。地方各級財政在《預演算法》的規定範圍內,在預算內或預算外擁有使用機動財力權。如各級人民政府預備費、預算支出結餘、預算執行中的收入超收和地方財政部門掌握的預算外資金,包括工商稅收附加、公用事業附加、農業稅附加等。
3.適當的立法立規權。地方各級財政有權根據國家統一制定的政策、法令、制度,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地區的具體執行辦法和實施細則。只有充分保證地方各級財政的上述職權,才能加強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對財政預算工作的領導,才能做到因地制宜,使國家預算的執行更加切實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