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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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破產(National bankrupt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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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國家破產[1]
國家破產是指一個國家的金融財政收入不足以支付其進口商品所必需的外匯,或是它的主權債務大於GDP。主權債務是一個國家以自己的主權為擔保,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或者其他國家借的債務。
國家破產的內容[2]
隨著貨幣經濟的發展,國家從內外貨幣持有者或金融業者手中籌措資金,成為債務人、國家對債權人所負債務的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履行償還義務時,對債權人給以決定性或臨時性損害的情況,稱為國家破產。當債權人是金融資本或特權大商人的場合,債務不履行具有在將來從重課的壓迫下解放國民的性質。法國大革命後的國債廢棄,俄國革命時的對外債務的廢除,均以革命性的國家破產而聞名。在這方面,絕對主義國家的破產,曾經是土地所有者對貨幣權力鬥爭的手段。
資本主義國家的債務是以大金融機關為中間人向國民發賣長期公債而歸其所有的場合居多,所以對國民持有公債的國家破產有下列兩種形式,使國民遭受損害。
首先,所謂“偽裝的國家破產”,是在不兌換紙幣制度下,因貨幣貶值而造成的事實上的債務解除或減少,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的日本通貨膨脹造成的債務不履行是這類的典型例子。
其次,所謂“公然的國家破產”是由於財政、法律、政治上的原因,國家宣佈不履行支持義務的情況,有國債償還期限延長,廢棄本金,延期支付利息,用低利強制倒期,實行特別課稅等手段。不履行債務,根據國家以不同階級的公債持有者為對象而有不同性質,有革命的或具有民主主義性質的場合。反之,如果對象是小財產所有者或廣大群眾也可能具有掠奪的性質。
國家如果破產,政府負債太多,無法償還,所有的國民都會背上債務,直到有人接手,或者還清為止。最後全體國民都將活在對內和對外的債務中,本國的經濟也將面臨崩潰的危險。借貸國如果通過此途徑來控制破產國家,那麼其國家將會變成附屬國或者傀儡國,在經濟上和政治上失去獨立的性質,後果是十分嚴重的。
目前,為預防國家破產還未有太好的解決辦法,但是減少過多的持有外幣或是首要措施。
對於已發生國家破產事件的國家而言,借貸顯然已經迫在眉睫。冰島這一人口僅為30萬的島國金融業10多年來超常發展,金融行業與國外大肆開展信貸交易,其他行業企業在歐洲掀起的併購熱潮也與金融業發展相輔相成。最後導致冰島貨幣大幅貶值,冰島克朗對歐元匯率縮水3成。冰島對此曾向其他國家求助,只有北歐鄰國給予了幫助,“在這種情況下,人們不得不結交新朋友”。俄羅斯緣於近些年憑藉能源貿易積累了大量外匯儲備,向冰島提供援助並非難事。而能否通過此途徑解決問題,還有待考察。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官員曾經表示由第二號人物、第一副總裁安妮〃克魯格提出的國家破產計劃已經得到了IMF執行董事會的初步肯定IMF為此將於最近全面準備出台正式的方案預計2008年春季召開一次特別的金融高端會議集中討論國家信貸難題的解決方案。此間輿論認為最近的阿根廷政治和金融動蕩有力推動了IMF這一計劃大步走上議事日程。
經濟學家安妮·克魯格女士提出面臨嚴重金融危機的國家可以和個人、公司一樣宣佈破產並得到相應法律保護國際金融系統應該為此建立正式的破產程式通過和銀行、債權人談判這些國家可停止償還債務。
據國外媒體報道該項建議已經得到了布希政府、英國財政大臣和加拿大財長的支持但還需要美國國會批准並獲得IMF其他183個成員體的同意。
當政府方面認真考慮國家破產計劃的時候華爾街等國際金融市場卻對此大加反對他們警告說“投資者將會把投到發展中國家的資金抽回來因為他們不會冒著自己的錢財被充公的風險。”紐約一家國際金融研究所的執行董事查達拉瑞表示根據他對新興市場的投資經驗看國家進入破產程式無異於“在那些破落的新興資本市場放一顆再次惹火上身的核炸彈”。
一些發展中國家也流露出緊張情緒因為他們擔心會在“IMF標準”下“被迫”進入破產程式在金融危機中自身的主動權將受到很大約束。
在過去幾年中很多業界人士批評IMF對新興市場的資金援助缺乏策略又顯得優柔寡斷。2002年度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斯蒂格茨擔任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及資深副行長他在最近接受《商業周刊》採訪時毫不留情地指出iMF總是抱著急於救火的心理花筆資金投到金融火災現場但是庇護了在新興市場套利的資本投機商倒不如讓那些國家的債務和匯率自行運轉讓投資者自己承擔資本風險。
只有通過國家間法律層面上的協調一致才能有效解決國家債務危機而IMF的法律條款首先要改革如果沒有一個有效的危機解決方案。世界上恐怕會有更多的“破產”的國家出現。
例子阿根廷、冰島、加彭、印尼、馬達加斯加、巴基斯坦、摩爾多瓦和諾魯。
請問國家破產了,人民的私人房屋,會出現什麼情況,還是屬於人民的私人產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