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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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產權,也稱為資產的所有權或最終產權,是法人產權的對稱,是指受法律確認和保護的經濟利益主體對財產的排他性的歸屬關係,包括所有者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1)各項權能統合一體,不可分割;
(2)歸屬權對其他各項權能起決定性作用;
(3)產權主體唯一;
(4)產權客體單一,即僅指有形資產。
《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和產權糾紛處理暫行辦法》對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作了明確規定。
1、在國有企業中無論是國家直接投資所形成的國家資本金,還是企業通過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資產均屬國有資產,包括企業運用國家資本金及其在經營中借入的資金所形成的稅後利潤,經國家批准留給企業作為增加投資的部分以及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盈餘公積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潤;即使是以國有企業或行政事業單位擔保,完全用借入資金投資創辦的國有企業,其收益積累的凈資產,也應界定為國有資產。
2、在其他企業組織形式中,原則上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部門和機構以及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以貨幣、實物和所有權屬於國家的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向企業投資所形成的國家資本金,均界定為國有資產。所不同的是集體企業按規定享受稅前還貸形成的資產,其中屬於國家應收未收的稅款部分和享受減免稅形成的資產。其中列入“國家扶持基金”等投資性減免部分,應界定為國有資產;至於完全用銀行貸款、國家借款等借貸資金形成的資產,國有單位只提供了擔保,沒有承擔連帶責任,或者雖承擔了連帶責任,但已經追索清償的,不界定為國有資產,屬於企業資產,但承擔連帶責任後,已經債權轉股權,則應界定為國有資產。
3、國家股和國有法人股的界定。在股份制企業中,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機構或部門直接設立的國有企業以其全部或部分——累計高於原國有企業凈資產10%(含50%)或主營生產部分全部或大部分資產進入股份制企業,其凈資產折成的股份界定為國家股;進入股份制企業的凈資產低於50%(不含50%),其凈資產折成的股份界定為國有法人股;國有法人單位所擁有的企業,以企業全部或部分資產改建為股份公司,進入股份公司的凈資產折成的股份界定為國有法人股。國家股中國有法人股的資產所有權性質相同,均為國有資產,但持股單位不同,因此權、責、利的享受與承擔也有所區別,應當界定清楚。
原始產權與派生產權是在同一項財產上形成的產權關係,也是生產關係在財產權上的體現。
- 一、原始產權性質決定派生產權性質
派生產權的性質是對原始產權性質的折射。如果原始產權是公有的,即使派生產權的主體是個人、自然人,派生產權體現的生產關係也仍然是公有制的生產關係。個人、自然人作為派生產權的主體,只是公有制在一定條件下實現的環節、要素和途徑。在小型國有企業的租賃經營改革中,個人通過租賃取得的國有資產的產權為派生產權,由派生產權所代表的生產關係不能看作私有制基礎上的生產關係,因為個人租賃而來的資產不等於私有資產,所以,個人租賃權不等於私有產權,而是使用權的有限期轉讓和使用。原始產權之所以對派生產權的基本性質起決定作用,其根源就是:這種權利是在既定的生產條件下,生產關係和所有制性質都未改變的前提下發生的財產權利。這與馬克思主義的所有制形式決定分配形式是一致的,因為派生產權掌握和運用生產資料的性質與原始產權所代表的生產資料性質是相同的。如果不相同就標志著發生了所有製革命,這時的產權就不可能由原始產權所派生了。
- 二、派生產權與原始產權的聯繫與區別
其主要聯繫:
①它們可以同處於一個或多個產權體系之中;
②它們都是對一定財產擁有不同方面的和不同程度的權利與義務的法律形式;
③它們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其主要區別:
①產權產生的先後不同,先有原始產權,然後才產生派生產權,即原始產權是先產生的產權,派生產權是後產生的產權。所以,為了方便區分,人們把原始產權稱為母產權,把派生產權稱為子產權。在子產權還沒有獨立運作能力時,母產權可以代為行使並對子產權的行為負責;子產權一旦具有獨立運作能力,母產權對子產權不再攬權,對子產權的行為已沒有法律責任。
②許可權不同,原始產權的許可權對財產可以縮小到只有所有權,即證明財產權是誰的;派生產權享有的是經營權,即除了所有權以外的一切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