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性行政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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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性行政壟斷是行政壟斷根據其主體不同劃分的一個分支,即地方政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限制競爭的行為。
與經濟壟斷相比,區域性行政壟斷的基本特征如下:
1.區域性行政壟斷範圍的局部性
區域性行政壟斷的實施主體就是各級地方政府。其行為的實施者和行為的獲利者局限在一定的地域和部門範圍內,表現出行為危害在地域和部門上局部性的特點。近年來實施主體有從縣市一級擴大到地市級甚至省級不斷提升的趨勢。區域性行政壟斷的範圍越擴大,對整個社會經濟的影響也就越強烈。
2.區域性行政壟斷主體的公共性
經濟性壟斷的主體是市場的直接參与者,是從事商品生產經營或提供勞務的私利經濟組織;而區域性行政壟斷主體是非市場主體,是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非營利性的公共權力機構,其實施限制競爭行為的主體具有公共性。
3.區域性行政壟斷行為的形式合法性
區域性行政壟斷行為的實施,可以是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也可以是抽象行政行為,而且更多的是以抽象行政行為的方式實施,具體表現為制定地方規章、命令和決定、辦公記要等具有形式合法性的規範性文件,地方政府以此來排除和限制不特定的市場主體的競爭行為。
4.區域性行政壟斷行為目的與動機的複雜性
經濟性壟斷的唯一目的是謀取壟斷利潤。而區域性行政壟斷的目的則具有多重性。雖然為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職員謀求經濟利益也是行政壟斷的目的,但除此之外,也存在部分地方領導追求政績,控制企業,甚至權力尋租的目的,所以,行政壟斷的動機與目的既有為地方謀利益的,也有為個人謀利益的;既有謀取經濟利益的,也有謀取政治利益的複雜化的特征。
壟斷損害效率,競爭帶來繁榮。利用行政手段維持的地方壟斷,並不真的能夠提高區域產業競爭力,不過是飲鴆止渴的權宜之計,實際上不是促進而是阻礙了區域產業競爭力和地區經濟實力的提高。其危害可從以下兩個角度來觀察。
1.從經濟角度來看
區域性行政壟斷人為地割裂市場,構築市場壁壘,造成地區封鎖、部門分割,妨害資源的自由流動,使得各種資源無法得到合理配置,難以發揮各地、各企業的比較優勢,微觀上既不利於優勢企業的壯大,也不利於劣勢企業的改善,巨集觀上不利於產業結構和區域經濟結構的優化。靠區域性行政壟斷保護進行的經濟發展不僅破壞了市場經濟的競爭秩序,而且還損害了市場經濟的存續基礎,是以破壞一個區域的長遠發展和協調發展為代價的。這種壟斷貌似為了保護本地區和本地企業的經濟發展,實際上卻是保護落後,不但企業不能持續發展,還損害了整個地區所有消費者的福利。所以說,“無論在過去、現在還是未來,政府限制競爭的行為都是對競爭危害最甚的行為。”
2.從政治角度來看
區域性行政壟斷限制競爭行為是一種利用行政權力維護既得利益,排斥和干預正常的市場競爭,為特定部門、企業或個人取得壟斷利潤,其實質就是尋租行為。尋租空間和租金存在,使得權力濫用、權錢交易、以權謀私等尋租現象不斷出現,所以區域性行政壟斷往往與地方腐敗相伴生,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行政壟斷已是目前中國最嚴重的腐敗形式,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己遠遠超過政府官員貪污受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區域性行政壟斷加劇了社會分配不公,破壞了國家的法制統一,無論對國家經濟的協調發展,還是對地方經濟的發展壯大,都是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