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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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議程是指有關社會公共問題受到公共權力主體的高度重視並被正式納入其政策討論中和被確定為要予以解決的問題的過程。在實質上,公共政策議程就是公共權力主體確定政策問題輕重緩急的過程。
公共政策議程的類型[1]
1.依據創始因素的不同分為三種類型
1)外在創始型
政策訴求由政府系統以外的個人或社會團體提出,經闡釋(對政策訴求進行解釋和說明)和擴散(通過一定方式把政策訴求傳遞給相關群體)進入公眾議程,然後通過對政府施壓的手段使之進入政府議程。外在創始型主要適用以下情況:
(1)政策問題的察覺和提出是執政黨或政府以外的個人或團體;
(2)它表達或提出了某個要求;
(3)企業把問題擴散到社會上的其他團體之中,使該問題獲得公眾議程的地位;
(4)給決策以足夠的影響力,使問題能夠進入正式議程,以引起決策者的慎重考慮。依據這種模式建立的政策議程一般需要經歷較長的時間,但是政策問題列入正式議程的議事地位,並不意味著就是政府的最後決定,更不能說明實際執行的政策就是提出者最初所要求的,提出者的要求可能被完全否定,或者至少經過大幅度修正。
2)內在創始型
政策訴求源於政府機構內部的人員或部門,其擴散的對象僅限於體制內的相關團體和個人,客觀上不涉及社會一般公眾,擴散的目的是為了形成足夠的壓力以使決策者將問題列入政府議程,“體制內運作”是內在創始型的主要特征。內在創始型的主要內容如下:
(1)政策建議或政策方案起源於執政黨和政府系統內部的某個單位,或者起源予接近執政黨和政府的某個團體;
(2)問題擴散的對象是與這些團體或單位有關的團體或單位,而不是一般的公眾;
(3)問題擴散的目的是形成足夠的壓力或影響,促使政策制定者將問題列入正式議程。在整個議程建立和政策形成的過程中,社會大眾的直接參与不多,這是因為提出者不希望把問題列入到公眾議程中,而是希望憑藉自己的力量直接將問題列入正式議程。
3)政治動員型
政治動員型所描述的主要是政治領導人自己進行政策問題的創始,但是為了獲得更多的社會政治力量的支持,就利用大眾傳播媒介進行宣傳和製造輿論促進政策議程的建立。需要指出的是,任何政策議程的建立都是公眾議程與政府議程交互作用和影響的結果,其過程表現為不同政治力量的不斷組合與分化,既涉及體制內又涉及體制外,現實的情況絕不會像上述模型所歸納的那樣抽象和簡單,對具體問題還要進行具體分析。
2.依據產生的先後順序和功能的不同分為四種類型
1)問題認定議程問題認定議程是指陳述界定問題的議程。在問題認定議程中,.以陳述問題和界定其本質為主要任務並且確定面對的問題是否該由政府來解決。這種議程可由政府、社會公眾與正在討論的問題所構成。
2)規劃議程
規劃議程是指規劃制定政策方案的議程。在規劃議程中,以規劃政策方案為主要任務。這種議程可由政府決策人員、專業分析人員與通過認定達到規劃階段的政策項目所構成。
3)協商議程
協商議程是指各方利益代表圍繞政策方案的規划進行協商的議程。在協商議程中,以平衡方案規劃引起的利益變動為主要任務。這種議程可由政府決策者、專業分析人員與涉及本身利益的政策調適對象構成。
4)迴圈議程
迴圈議程是指檢驗、修正已經成熟的政策方案的議程。在迴圈議程中,以檢驗、修正成熟的政策方案為主要任務。這種議程可由政府決策者、專業分析人員及社會公眾與通過試點或已經全面執行的成熟政策方案構成。
3.依據重要性程度的不同分為兩種類型.
1)實質性議程
實質性議程是指認定那些影響深遠並具有重大潛在意義的政策問題的議程。一般而言,實質性公共問題大多來自經濟領域,而且這些問題常會引起社會和決策者的高度重視和激烈爭論。因為它們具有三個必要因素:一是相當數量的公共資源分配岌岌可危;--是問題一定引發公民和公共政策制定者的廣泛註意;三是問題必定蘊藏著巨大變化。
2)象徵性議程
象徵性議程是指一些政策問題雖屬象徵性的,但也能引起社會和決策者政治上高度關註的議程。這些問題多集中於價值領域,多是因一些價值、感情和精神激勵因素等而備受有關方面的關註。對於實質性議程和象徵性議程,一般情況下,決策者往往根據具體情況而進行議程類型的選擇,實質性問題進入實質性議程,象徵性問題進入象徵性議程。但在某些情況下,由於資源、社會壓力等方面的影響,一些實質性的議程只能象徵性地得以處理。
公共政策議程的形式[1]
現代民主國家的政治制度的維繫和運行,基本上是在兩種系統的交互作用及其動態平衡的過程中實現的。這兩種系統一種是政府代表的公共權力系統,一種是由不同層次的公眾代表的社會權力系統。兩種系統各有其獨特的表達意志的方式和對對方實行制約的方式。在一般條件下,兩種系統的共同點在於對社會正義和平等的維護和要求,兩種系統的不同點在於前者的行為目的集中在對社會價值的權威性分配,後者的行為目的集中在對群體價值觀和群體利益的要求,但有時,兩種系統的行為目的有可能正好發生逆轉,在利益要求上發生矛盾,即政府公共權力系統追求特殊利益,社會權力系統維護公共利益。所以,維持兩種系統的存在並使其同時保持活力和充沛的行為能力是必須的,與此相聯繫,現代民主國家存在兩種相輔相成又相互制約的政策議程的基本形式,即公眾議程與政府議程。
- 公共部門的領導人或執政黨的領袖的認知
- 政策問題在無意中成為政策議程的一部分
- 在現代的政黨制度下,無論參政黨還是在朝或在野的政治家可以把某一問題列入他所屬的政黨黨綱。
- 司法機關,通過法院裁定,經司法程式,把問題列入政策議程
- 國民表決
- 通過極端方式迫使公共部門將某一問題列入政策議程
- 國際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