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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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問題(Information Probl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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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斯蒂格利茨看來,信息問題是指信息的不對稱和不完備對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率即市場的有效性所發生的負面影響。
社會和市場面臨的基本困難就是無法準確、充分地瞭解這些關於屬性的知識,諸如產品質量如何、員工的能力與勤奮程度怎樣、銀行的信用等級高低、企業的資信狀況好壞等有關對目標對象確認方面的知識屬於屬性知識。屬性知識對社會和市場的有效運行是非常重要的。不能掌握充分的、對等的信息,我們把這些稱之為信息問題。[1]
信息問題的代表性觀點[2]
- 西蒙的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問題:信息的富足與註意力的貧困
西蒙的有限理性假設是針對主流經濟學中全知全覺(Oniscience)充分理性的最大化假設即經濟人假設而提出來的,旨在認識人類在理解、適應、影響其生存環境之程度和速度等方面的局限性及其相關的經濟學意義。
西蒙批評了主流經濟學中的行為選擇理論,認為它是建立在一個並不現實的假設之上的,即假定行為決策者全知全覺。所謂理性選擇是在客觀上確定的準確反映現實世界所有複雜性的備選方案(這些選擇機會均有其客觀上確定的結果)之間作出抉擇。他認為必須考慮這樣二種情形:一是選擇機會在預先並不確定而必須去努力發現、挖掘;二是不能完全知悉選擇與結果、目的與手段間的各種關聯性。
在現實的經濟生活中,所有的行為都是受到激勵後才發生的。商品只有當某人受到其利益驅動而後考慮生產該產品時才被生產出來。投資行為只有當某人受到激勵去註意某個潛在的投資機會後才會付諸實施。就業崗位只有當雇主註意到需要更多的工人從而決定去雇用這些工人時才會被創造出來。在選擇與結果、目的與手段之間必須通過一定的激勵來加以聯接。同時也需要一定的激勵手段驅使行為主體努力去發現和挖掘預先並不確定的各種有利的選擇機會。所以在西蒙看來,人類賴以決策和選擇的周圍世界與其智能相比太過複雜,以至於決策與選擇均不可能是客觀理性的或非常理性的。
- 哈耶克散落的信息(Dispersed Information)問題:決策者如何知曉他昨天並不知曉的事情?
在哈耶克的經濟思想中散落的信息問題一直占居核心的地位。在發表於1945年題為“社會運行中的信息利用”(The Use : OfKnowledge InSociety)的論文中,哈耶克提出:“理性經濟秩序的特性是由環境的信息決定的。但我們必須加以利用的信息從來沒有以集中或整合的形式存在過,而只是以不完整的常常是矛盾的形式散落於獨立的個人之手。社會所面臨的經濟問題不僅僅是如何配置給定的資源問題……更是一個如何確保對社會每一成員均瞭解的資源的最佳利用問題,但目的的相對重要性僅僅只有這些分散的個人才知道。簡言之是一個如何利用信息的問題,這些信息並非以其整體的形式提供給每一個個人。”
在哈耶克看來,簡單地談論有效配置社會資源問題實際上忽視了散落的信息問題。後來他在1960年出版的《自由的憲章》一書中又明確提出:"所有個人的信息彙總從來沒有以整合的形式存在過,重要的只是我們將從這些因為人類獨立的、局部的、有時是矛盾的信念而僅僅以散落的形式存在的信息中獲利。”
- 柯茲南全然的無知(Sheer lgnorance)問題:對無知的無知與企業家發現
全然的無知概念的提出實際上坦陳了人類智慧在行為決策和選擇過程中的一種絕對無奈。與西蒙不同,柯茲南強調的並不是行為選擇與決策主體自身主觀方面的能力局限,而是決策環境的不確定性。經濟運行中存在全然的無知不僅僅是因為沒有一個行為主體能夠窮盡與其行為選擇和決策相關的散落於經濟運行各個角落中的所有信息,更為重要的是影響其行為選擇和決策結果的某些因素(不僅為數不少而且通常都是些關鍵變數)在選擇和決策之際尚未確定。對決策者來說其無知在於不知道他已經疏漏了或將會疏漏什麼信息。
解決信息問題的制度建設[1]
信息是市場的血液,市場的繁榮或蕭條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信息的流動。政府制定任何巨集觀發展戰略,都必須尋求有效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包括一般性的制度建設和不斷的制度創新以解決信息問題。解決信息問題的一般性公共管理制度建設涉及信息提供、信息披露、信息確認、信息流動、監督與獎懲、履約機制等多個環節,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政府提供有關社會經濟、環境資源、人文發展等基本信息。人口普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資料以及各種公開的專門數據資料是這類基本信息的代表,也是社會需要的最一般的公共產品。政府要建立常設的法定機構,形成定期公佈的制度,並形成網路化的信息提供、查詢、服務體系。政府要採用信息化、網路化和科學化的調查、統計、分析方法與手段,儘可能提供全面、準確、及時的數據和信息。
(2)建立統一、嚴格的質量技術標準、認證體系和強制性信息披露機制。信息不對稱問題普遍存在,在專業和專門領域尤其嚴重。對一件特定商品,生產商總是比經銷商知道更多的信息,賣家總比買家更瞭解商品,所謂“只有買錯的,沒有賣錯的”講的就是這個道理。在一些更需要專門技術和專業經驗的領域,如金融保險、醫療衛生、人力資源、技術產品與技術服務市場以及企業經營領域,某一方有利、內部人控制等信息不對稱問題更加嚴重。政府可通過制定統一、嚴格、強制的質量技術標準和信息披露準則,確保有關方面提供、披露有關技術標準、質量內涵和服務承諾的信息。政府通過法律規章強制要求所有商品標簽和說明書必須提供有關材料,成分、性能、產地、生產日期和有效期、使用方法、維修、服務承諾等充分、準確的信息,對某些特殊商品(如醫葯、食品)和特殊領域(如金融、保險、證券、法律服務、醫療)要建立更嚴格的質量技術標準和信息披露準則。
以信息嚴重不對稱的行業和市場——金融保險和證券投資為例,政府通過制定和實施嚴格的會計和審計準則和信息披露要求,如標準化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以及對這些表的說明、報告和公告要求;對銀行的資產準備率、在險資產率、存貸款比率和信用等級評定的強制要求;對上市公司的資產負債率、盈利年限、速動資產、重大投資、股權變動、大股東持股情況等的強制標準和信息披露要求等。以上這些對於市場的正常運作和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都是必需的、十分重要的。
(3)建立規範、嚴格的資質認證和資質要求制度。商品生產和社會服務大多需要專業技術知識和技能,有些還需要很高深的專門知識和專業技能。學位證書、各種專業證書和從業資格證書能夠幫助市場瞭解持證人的教育、技術、技能等有關信息,減少交易成本,促進社會經濟健康發展。由於知識經濟時代教育、知識、技術在社會經濟發展中日益不可或缺,學位證書、專業證明將越來越普遍、越來越重要。
(4)保護商標和知識產權,嚴厲打擊假冒仿製和侵權盜版行為。商標是普遍採用、非常重要的信息披露和質量信用標誌,是一種簡便有效的信息問題解決方式,同時也是具有重要經濟價值的知識產權。嚴厲打擊假冒仿製和侵權盜版行為,保護商標和知識產權,從信息問題的角度看就是保護信息的準確提供,從而保護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轉,保障社會正常秩序,保障經濟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