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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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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體育利益

  體育利益是指與參與體育的主體在一定的體育制度基礎上對特定的體育對象所具有的占有和利用關係(權利),這種關係(權利)能夠為參與主體帶來特殊的隱性利益。體育利益不僅具有客觀性,同時又具有確定性和動態性。

體育利益的內容[1]

  體育利益在時間上有先後、份額上有大小,這個本無可指責的發展階段性問題在今天有轉變為結構性問題的傾向。這種傾向在經濟成果豐碩而分配問題凸顯而日益尖銳,致使占人口絕大多數的社會底層群體發出了強烈的“體育利益均衡”訴求,然而,其卻被一個個功利性目標所擠占。

  體育利益均衡並不意味著各群體享受同等份額的體育利益,而是人們對既定體育利益格局或者體育制度安排的一種滿足狀態,因而無意也無力改變現行體育制度。在整個體育制度安排的可供選擇集合中,每一種制度安排均各有利弊,其社會凈效益都是大於零的,而人們做出的任何一種制度選擇都是在當時、當地的情況下,運用成本效益分析從被選集合中得出的最優選擇。體育利益非均衡是人們對既定體育利益格局或者體育制度安排的一種不滿足,欲意改變而尚未改變的狀態。其之所以會產生這種不滿足,是由於在被選集合中出現了比現行體育制度更優的選擇,人們為了在這個機會中牟利,會不遺餘力地改變現行體育制度安排。在體育利益非均衡的狀態下,並不是新體育制度的潛在社會凈效益比原體育制度的社會凈效益大,就意味著新體育制度的潛在個別凈效益比原體育制度的個別凈效益大。更直接地說,體育制度需求者得到利益並不意味著體育制度制定者也得到利益,體育制度制定者可能獲得利益,更可能的結果是對既得利益的割捨。只有在新體育制度的潛在社會凈效益和潛在個別凈效益同時大於原體育制度的社會凈效益和個別凈效益時,體育制度變遷才可能發生。由體育利益非均衡到均衡是通過體育制度變革實現的,但並不是所有的體育利益非均衡都能引起體育制度變革。當體育利益非均衡不足以改變現行體育制度運行的成本一效益關係時,制度供給者只需要採取一些補充和完善措施就能夠維持體育利益均衡狀態。

體育利益的分析[2]

  體育利益均衡的動力是體育利益非均衡,而體育利益均衡的阻力是體育制度變革的成本。從一般意義上講,體育利益均衡的阻力分為經濟因素政治因素和社會文化因素。

  1)在社會轉型期,我國體育利益分化明顯,由於不同的利益主體有著不同的利益需求,所以在利益實現的過程中必然會展開激烈的競爭,體育改革的實質實際上就是體育利益在不同群體間的重新調整。但由於部分利益主體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置他人和整體利益於不顧,所以在缺乏必要的調控機制情況下,體育利益分化帶來許多新的矛盾、新的問題、新的衝突,要利用體育利益的分化積極作用減少利益分化的消極影響,就必鬚根據我國現階段體育利益分化的特點,對主體的利益需求、利益行為、利益關係進行有效的協調。1)改變我國體育價值取向,承認利益性,積極維護利益主體的合法權益。

  2)建立各種利益主體能夠合理參與,民主科學、完善暢通的體育利益表達機制。在社會轉型期內體育利益分化的條件下出現多種利益主體,使我國體育發展陷入了極其複雜的狀態之中,各種利益主體有著明顯不同的利益要求和利益實現途徑,在這種情況下,各種利益主體的利益如果不能很好地表達,不能進行必要的溝通,不僅容易導致官僚主義,還會導致主體之間因為對彼此的利益缺乏準確把握而發生誤解和衝突,從而影響我國體育事業的快速發展。所以我們必須在尊重各利益主體利益的前提下,實現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的制定要體現各方面的利益要求,使不同利益主體的利益通過民主協商得以協調和整合。並且要時時保障利益表達渠道的暢通,使各種利益訴求能夠得以及時的表達,這樣能夠避免矛盾的越積越多,能夠及時解決矛盾。

  3)建立“造血”為主、幅度適宜、公平與效率兼顧、區別對待的體育利益補償機制。體育弱勢群體是指由於自身條件和所處的不利地位,無法通過自身的努力來實現自己的體育利益的群體。這些弱勢群體要實現自身的體育利益時,除面臨一般利益主體所面臨的困難外,還有許多自身原因難以剋服,如殘疾人群體的身體原因、貧困人群的經濟原因、農民工等新興體育弱勢群體的時間和途徑原因等,這些弱勢群體的體育利益如果得不到補償,就無法保障我國體育的協調發展。

  4)轉化政府行政職能、劃定政府職能許可權,強化體育利益協調機制。受文化因素、經濟因素、地理因素、民族因素、環境因素的影響,我國體育利益的分化在社會轉型期的發展過程,其複雜性可能超越任何原發的現代化國家可能遭遇的狀況,體育利益結構不合理、體育利益分配不公、體育主體利益意識不強這些現存的問題都要求我們需要一個良好的利益協調機制,維護社會體育利益公正,通過利益整合尋求效率和公正的平衡,合理分配社會體育利益,優化組合社會體育結構,使之更加有利於我國體育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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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董紅剛,方新普,黃文仁.實現體育利益均衡的條件:基於制度供給與制度需求的分析[N].上海體育學院學報.2011年6期
  2. 劉玉,方新普.社會轉型期我國體育利益的分化與和諧[N].安徽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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