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科技投入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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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科技投入績效是指企業在現有科技發展環境和條件下,一定時期內進行科技投入、開展科技活動的總量與取得的科技產出總體水平和能力的比較。
科技投入包括人、財、物的投入。“人”的投入實際就是指科技活動人員的投入,“財”和“物”的投入實際就是指科技活動經費的投入。因此本文對中小企業科技投入理解為科技活動人員的投入和科技活動經費的投入兩個方面。科技投入績效,即科技投入所產生的效益,不僅應包括技術方面的效益,如開發出新產品等,而且也應包括經濟方面的效益,如新產品實現的銷售收入和利潤等。其中,技術方面的效益,不僅要看眼前的技術效益,即直接技術效益,還要看長遠的效益,即技術積累效益。科技投入是開展科技活動必不可少的基本條件,通常包括四個方面:即人力投入、資金投入、物質投入和時間投入。科技產出通常包括科技活動直接產出、科技產業化能力的提高和科技支撐環境的改善三個方面。
企業科技投入評價指標包括:
企業工程技術人員數;企業技術開發機構人員占企業從業人員比重;經費投入占產品銷售收入比重;企業人員人均經費支出;科技活動經費占銷售收入比重;企業科技人員人均科技經費支出;企業科技活動人員人均擁有的科研儀器設備;企業工程技術人員科研時間;企業消化吸收購買國內外技術經費支出;企業新產品開發經費支出。
企業科技活動產出評價指標包括:科技項目數;專利申請數;擁有的發明專利數;發表的科技論文數;出版的科技著作數;企業科技活動人員人均技術市場成交額;新產品銷售收入占產品銷售收入的比重;新產品銷售利潤占產品銷售利潤的比重;費用資本化率;新產品出口收入。
企業科技投入績效的原則[1]
1.系統性原則。指以構建科學、完整的評價系統為出發點,根據各指標對實現評價目標的重要程度,同時考慮各類指標在評價指標體系中的合理構成,以及指標間的勾稽關係和邏輯關聯度,通過指標的合理取捨和指標權重的設置,達到評價指標既能突出重點,又能保持相對的均衡統一。實現系統的最優化(孟建民,2002).
2.層次性原則。指標體系的設計應具有層次性。首先,給定總體目標,明確科技投入績效評價的總體目標是什麼;其次,確定各目標下的具體指標;如果需要可以在目標和具體指標之間增加準則層。
3.可比性原則。指評價指標應具有普遍的統計意義,使評價結果能實現企業間的橫向比較和時間上的縱向比較。
4.獨立性原則。指評價指標應相對獨立,每一個指標應具有清晰的含義,能夠準確地反映所要實現的某一個具體目標,指標問儘量避免過多重覆。
5.科學性原則。指標的選取應建立在對中小企業所處內外環境深入研究的基礎上,能較為客觀和準確地反映政府有關部門對中小企業科技投入績效評價的要求和中小企業科技投入的績效。
6.兼顧完備性與可操作性原則。指標體系作為一個有機整體,要求能全面反映中小企業科技投入的績效,也就是要求具有完備性。但實際評價時,有些數據在採集上目前還存在一定的困難,指標的完備性與可操作性之間存在一定的矛盾。為此,必須通過調查以獲取數據或精簡指標來兼顧兩方面。
7.兼顧穩定性與動態性原則。中小企業科技投入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應在一定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以便於各期評價結果的可比性。但是隨著經濟發展,中小企業也將不斷發展壯大,其績效評價指標體系也應逐步調整,做到穩定性和動態性相結合。
- ↑ 湯新華,陳存丹,周變變,張寶芳.中小企業科技投入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研究[J].《商業時代》.2011年第2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