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金融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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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金融市場(Tōkyō finance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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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金融中心,世界上重要的金融市場之一,是亞洲唯一能夠和歐美髮達國家相比的國際金融中心。日本在19世紀中葉明治維新後,金融業向現代資本主義金融制度發展。1872年明治政府參照美國銀行制度制定了《國立銀行條例》 。 1882 年又頒佈了《 日本銀行法 》,成立了中央銀行——日本銀行。在此前後,商業銀行和儲蓄銀行也相繼建立。19世紀末,為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明治政府先後創立了一批專門經營長期金融業務和外匯業務的特殊金融機構 。現代金融制度在法律上趨於完善,東京金融市場的基礎逐步形成。
進入20世紀,日本經濟向壟斷資本主義發展,金融業走上了集中的道路。東京金融市場的規模隨著海外市場和對外貿易的迅速擴大而擴大。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的金融資本高度集中,完全置於軍國主義政府的統治之下,資金首先滿足侵略軍軍需產業的需要,使東京金融市場的發展受到很大影響,外匯市場的活動幾乎完全停頓。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的金融機構經過整頓,到50年代初期,東京金融市場恢復正常活動。50年代後期到70年代初期日本經濟高速發展,東京金融市場也成為世界重要的金融市場之一。
大體可分為中央銀行、民間金融機構、政府金融機構和外國金融機構。
①中央銀行。即日本銀行,是日本金融機構的核心(見日本銀行)。
②民間金融機構。有13家城市銀行(包括1家外匯專業銀行)、64家地方銀行、3家長期信貸銀行、7家信托銀行、69家相互銀行以及信用金庫、信用組合、商工組合中央金庫、農( 林、漁)業協同組合、農林中央金庫等等。此外還有21家人壽保險公司、22家財產保險公司和短期資金公司、住宅金融公司、消費信貸公司等。民間金融機構是整個金融機構的主體。
③政府金融機構。有進行貸款業務的日本開發銀行、日本輸出入銀行和國民金融公庫、中小企業金融公庫、住宅金融公庫等10家公庫。此外,還有吸收民間資金的郵局、資金運用部簡易保健年金等。政府金融機構的作用是從政策方面補充民間金融機構活動之不足。
④外國銀行。在東京設立營業機構的有70多家。
主要是:
①間接金融占主導地位。日本企業的外部資金主要是通過金融機構向資金供應者(個人和企業)籌措的,即個人和企業將多餘資金存入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將它集中起來提供給企業,因此通常稱為間接金融。間接金融在金融市場上約占60%。直接金融指個人和企業通過在證券市場購入證券(主要是股票),直接向企業投資,它在金融市場上所占的比重還不到5%。
②企業對外部資金的依賴程度大。
③民間大銀行經常發生超貸現象。民間銀行特別是承擔對大企業提供資金的城市銀行,對企業的貸款經常超過自己籌集的資金。
④金融機構之間資金籌集和運用不均。城市銀行用於貸款和有價證券投資的資金超過所吸收的存款和以發行債券籌集的資金,而其他地區金融機構的貸款和有價證券投資的資金則少於籌集的資金。城市銀行的資金不足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資金過剩通過短期拆放、金融機構貸款和票據買賣市場進行調節。
東京金融市場主要由東京短期資本市場、東京長期資本市場 、東京外匯市場、東京美元短期拆放市場組成。
東京短期資本市場:有短期拆放市場和票據買賣市場,這兩個市場是金融機構之間對每天營業活動中發生的臨時性資金不足和資金過剩進行調節的市場。還有可轉讓的定期存單市場和附帶條件的債券買賣市場。政府的短期證券國庫券在市場上雖有買賣,但尚未形成單獨的市場。
①短期拆放市場。創始於1945年,是日本歷史最長的短期資金市場。在市場上,城市銀行是經常的拆進者,其他金融機構是經常的放出者。交易種類有當天借進、當天償還,第一天借進、第二天償還(如果拆進者不主動償還,放出者也不催收,可無條件延期)以及7天期的交易等3種。交易時由短期資金公司充當經紀人。
②票據買賣市場。1971年創設。具體做法是由資金不足的金融機構開出票據,通過短期資金公司在金融機構之間買賣。交易期限為1~4個月。日本銀行也參加短期拆放和票據買賣市場,通過本身參加交易調節市場資金的過剩或不足。
③可轉讓的定期存單市場。創設於1979年,是企業和各種非金融機構都可以參加的市場。創設目的在於適應企業和各種團體運用大額剩餘資金的特點,促進利率自由化,擴大短期金融市場調節金融的機能。定期存單每筆金額在 5 億日元以上,期限3~6個月。
東京長期資本市場:包括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日本發行和流通的證券有股票和公債(包括國債、公社公團債、地方政府債)、公司債(包括事業債、金融債)。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又都是由發行市場和流通市場構成的。東京的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統稱證券市場)是規模僅次於紐約的世界第二大市場。
①股票市場。在東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的公司約1400家。東京證券交易所的會員證券公司為83家。
②債券市場。由於債券發行市場和流通市場均不十分發達,新發行的債券在很大程度上靠金融機構認購,個人通過證券公司認購的比重較小。因此,本來應該反映長期資金供求的債券流通,在很大程度上受短期金融機構資金頭寸變化的影響,很難形成適當的價格。
東京外匯市場:廣義包括外匯指定銀行與一般顧客間進行的外匯交易。通常僅指銀行同業間的交易市場。東京外匯銀行間交易市場的成員為外匯指定銀行、外匯經紀人和日本銀行。日本銀行作為大藏大臣(財政部長)的代理人參加市場,以政府外匯資金特別會計為後盾。視需要來干預市場交易,發揮調節作用,以防止匯價發生異常的大幅度波動,維持市場秩序。
東京美元短期拆放市場:1972年4月成立。在此之前,日本的外匯指定銀行間調節短期美元資金的過剩和不足,均在歐洲美元市場上辦理,東京美元短期拆放市場成立以後,基本上可以在國內市場上進行。美元短期拆放市場的成員和外匯市場相同。資金的流向是:城市銀行將從歐洲市場上籌集的美元資金和對外貿易中獲得的多餘美元資金在市場上放出,由為籌集外貿交易需要美元資金的中小銀行拆進。1980年末,交易餘額為117億美元。隨著日本經濟國際化的急速發展,金融市場的規模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