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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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理论(Social Responsibility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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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理论是现代资本主义世界最为流行的理论,它来源于自由主义报刊理论,但又超出发展了自由主义理论,故有人称这为新自由主义理论。它强调自由须以责任为前提,新闻媒介在享有自由权利时,要克尽对于社会,公众的义务和责任。政府不仅要允许自由,而且还要促进自由。这条观点,实际是现代资本主义国家新闻传播的理论基础。
1947 年报告《自由与负责的报刊》(A Free and Responsible Press)T.B.佩特森,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这一理论是对自由主义理论的修正,也是“在传统理论上一个新思想的接技”。这一理论的核心内容全部蕴含在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的《自由和负责的报刊》和霍京的《新闻自由;原则的纲要》的著作之中鉴于自由报刊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并招致许多批评的现状,社会责任论主张:传媒(报刊)对社会有着种种义务,要不负公众的信任;报刊要“供给真实的、概括的、明智的关于当天事件的记述,它要能说明事件的意义”;它应当成为“一个交换评论和批评的论坛”,要能描绘出“社会各个成员集团的典型图画”要负责介绍和阐明社会的目标和美德;要使人们“便于获得当天的消息。”作为真正的职业传播者,还应当进循公认的道德准则和职业标准,不会为金钱而去做某些事,切实关心公众利益和国家利益。该理论的研究者彼得森在落笔时既肯定了社会责任论正在日益兴盛的前景,也看到了它还有不够成熟、有待完善的一面。这无疑是个正确的。
资本的自由化建立在两个前提上:
1.自由而公平竞争的公开市场;
在这两项因素的影响下,工商产品的品质必须不断提高,而产品的价格又必须下降,否则无法生存。这种情况的长期发展,逐渐形成了报业所有权的集中和“一城一报”的局面,最终导致自由而公平竞争的公开市场遭受破坏,报业垄断现象极其严重。社会责理任论者西奥多·格拉泽曾说:“20家公司控制着6100万份日报的一半多的日发行量;20家公司掌握着这个国家11000种杂志的多半收入;三家公司操纵着大部分电视收入和电视观众;还有10家大广播电台,11家图书公司和4家电影公司。”这种格局致使大众传播的掌控者,与享有听说看等自然权利的公众利益相悖。
同时,不少读者的低级趣味及鉴别能力不足,使那些粗制滥造、夸大渲染的黄色报纸,呈现出一枝独秀的局面,而那些庄重负责、维护公益的报纸却失去竞争力。这是报业资本自由化产生的流弊,基于这个理由,近年来有些学者便应用“葛勒什姆定理”有关劣币驱逐良币的法则,来解释当前的传播媒介。人类在20世纪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以及多次政治经济与文化的危机后,开始对自由主义主张的理性、道德等产生怀疑,这在新闻学中表现为一场观念性的变革:由传统的自由主义传播思想向社会责任论推进。
现代心理学研究的新发现,也是社会责任理论产生的根源。20世纪以来,心理学家经过大量的科学研究,发现人类并非完全的“理性动物”,人类本性并非全然的“善良”。这些研究结果推翻了传统自由主义数百年来根深蒂固的哲学基础,致使人们不再信奉传统的自由主义思想。取而代之的,是计划政治、计划经济与各种社会福利安全措施。这一新发现应用到报业上,则表现为社会责任论的思想体系,如《报刊的四种理论》便极力推崇“自由是伴随着义务的;而享有特权地位的报刊,就对社会承担当代社会的公众通讯工具的某种主要职能”。
社会责任理论者认为,新闻机构在享有新闻自由的同时,应承担道德责任;既追求积极的自由,扩大以及发展新闻自由的权力,又要建立与社会“分享共同价值”的大众传播体制。从根本上来说,社会责任论并非新闻学理论的新发明,而是心理学新学说的普遍应用。
彼德森与社会责任的理论在《报刊的四种理论》一书中,美国伊利诺大学传播学院院长彼德森执笔了“社会责任传播理论”这一部分。
自由主义者认为,大众媒介的目标在于反映世界的全貌,加之人的理性可以把真理从谬误中分辨出来,因此报纸可以发表伪善、虚假的意见、观点等。彼德森对此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实际上,人并非道德的恪守者,传播者也不能时刻显示高度的道德感。在言行上,人的表现并非完全合乎理性;受传者也往往经不起诱惑,他们易于堕落,对于媒体上出现的不道德事物,会不假思索地接受。因此,大众媒介必须负起一种责任,对于超乎常人抵御能力的诱惑应该作适当的处理。如同埃弗雷特·丹尼斯所描述的那样:“我们所拥有的应该是一个社会责任的体制。在这个体制中,新闻业享有某些权力,同时也承担责任和义务。”
彼德森认为,自由与责任同时存在,大众媒介在宪法的保障下享有特殊的地位,相应的,它也须承担社会责任,并对社会克尽职责。大众媒介如能恪守自身的责任,并以之为经营的基础,则自由制度当能满足大众的需要。反之,若大众媒介无法克尽己责,其它团体便应出来干预,使其社会责任得以履行。
“新闻自由委员会”对此也持有相同的意见:言论自由是有条件的,它的性质是在言论自由权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言论自由以人对他的思想负有义务为基础。如果一个人不负担起这个对于他的良心的义务,如果他反而运用言论自由去煽动仇恨、诽谤、说谎,如果他故意利用言论自由来玷污真理的源泉,那么他就没有要求言论自由的权利。只有在他负起相应的道德义务时,他才有道德权利。”
1957年,随着施拉姆的另一著作《大众传播的责任》问世,社会责任理论传播理论逐渐为世人所知,从此新闻界开始了以自由与责任为主题的社会责任传播理论研究和思想传播。
社会责任理论在自由主义传播理论的基础上产生,而又超越自由主义传播理论的范围。它赞同自由主义传播理论“报业应享新闻自由”的理想,同意自由主义传播理论对媒介三大功能的阐述:提高人民文化水平、服务民主政治、保障人民权利,却不同意自由主义传播理论“人为理性动物,性善仁慈”的哲学基础,也反对自由主义传播理论放任自由的做法。实际上,它是对自由主义传播理论的扬弃,所以社会责任理论也被称为“新自由主义报业”。
虽然社会责任传播理论根植于自由主义传播理论,却与之有诸多相异之处:
1.自由主义传播理论把政府看作集权统治的继续;社会责任理论则视政府为民主政治的产物。
2.自由主义传播理论认为“管得最少的政府才是最好的政府”;社会责任理论则希望政府应主动地去促进自由,必要时,政府应与大众、媒体三者协同一致,共同发挥传播的功能。
3.自由主义传播理论所揭示的自由是消极的,通常称之为“不受外界限制的自由”;而社会责任理论的自由则是积极的,它要求拥有能够达到人们所希望的目标的必需条件。
4.自由主义传播理论认为新闻自由纯粹是个人的权利,强调“开明的自我利益”,因此为了满足一己的理性与天赋,要除却一切加诸个人的限制;社会责任论则强调“为最大多数人谋最大之福利”,权利与义务(责任)已由个人转移到社会,由理性移转到良心与宗教伦理。它的目标在于促使社会更易于发挥各种功能,使人类获得最大的快乐。
社会责任理论(Social Responsibility Theory)是20世纪40年代由美国一批学者组成的报刊自由委员会正式建构的,该委员会在其总结报告《一个自由而负责任的报刊》中要求报刊对全社会负责,对报刊提出五项具体要求:
(1)就当日事件在赋予其意义的情境中做真实、全面和智慧的报道;
(2)报刊应成为交换评论和批评的论坛;
(3)报刊应成为供社会各群体互相传递意见与态度的工具;
(4)报刊应呈现与阐明社会目标与价值观;
(5)报刊应成为将新闻界提供的信息流、思想流和感情流送达每一个社会成员的途径。
与此同时,社会责任论者还向政府发出了呼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
(1)应该承认宪法对新闻自由的保障包括对广播和电影的保障;
(2)要求制定反垄断法来制止新闻媒介的过度集中,保持大众传播业的竞争,同时鼓励传播行业的新投资者,以此维持思想和意见的自由市场;
(3)要求政府采取措施,保证公众及时、全面了解政府的政策以及政策制定的目的;
(4)政府可以创办自己的媒介以保证上情下达、政令通畅;
(5)修改当时的诽谤法和煽动法,切实保障言论自由。
该理论的提出缘于传播事业高度垄断引起的矛盾和传媒内容低俗化引起的社会道德和文化的堕落,是对自由主义报刊理论的修正与完善。从实践情况看,社会责任论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西方社会的历史变迁,适合西方国家的现实需要,为新闻工作的社会责任原则提供了理论基础,但不能从根本上消除新闻媒介和社会大众的对立。
A.20世纪40年代由一批美国学者正式构建,50年代为西方所接受。其基础仍然是自由主义报刊理论。
B."报刊自由委员会"(社会责任论)对报刊的五项基本要求:
1) 新闻必须真实、全面;新闻报道必须理智;新闻报道要作出合乎真实的解释。
2) 新闻报刊要成为"交换评论和批评的论坛"。报刊应负责起社会成员之间交流思想观点的责任。
3) 报刊要反映出社会各个集团的典型画面,对各个集体给予正确描述。避免因误解而引起冲突。
4) 报刊要澄清和提出社会的目标和价值观。大众传播媒介必须承担起教育和宣传的职责。
5) 报刊要"完全接近每日的信息",这是对新闻时间性的要求。
C.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报刊不能真正实行自律,公众对报刊的不负责任而又无能为力,社会责任论者只能求助于政府来管束和制约新闻媒介。社会责任论的提出,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缓和西方新闻媒介和公众、政府之间的矛盾,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新闻媒介和社会大众的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