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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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评估目的的界定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是指按照一定的估价标准,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通过分析各种相关因素的影响,计算确定无形资产在某一评估基准日现时价值的工作。
资产评估的产生在于资产交易的需要,当资产的权属发生了变化,出现了对交换价值的意见不一致,就需要一个尺度来确定所转让物的公允价值,以平衡各方利益。资产评估的情形主要有资产权属发生和没有发生转变两大类。资产权属发生转变,评估是为了确定恰当的资产价值,以促成交易;资产权属没有发生转移或确定资产的现实价值时,评估也是服务于交易的。
根据我国《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资产评估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种: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企业清算;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企业租赁; 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无形资产由于自身的特点,一般不用于清偿或抵押,而是服务于企业内部经营和对外投资、转让,但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采矿权等专有权力例外。
因此,无形资产评估的目的主要有两类:一是按照国家税法和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以无形资产成本摊销为目的的资产评估,其评估目的是为了保全资本,实现生产要素的价值补偿,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二是以无形资产投资、转让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以便为其价格的确定提供可靠依据。无形资产评估除此之外,也为企业产权变动和各种专有技术、技术贸易和各项经济权力等活动提供中介服务,报告对供需双方特定的公允价值,促进企业资产经营活动目的的实现。总之,随着交易的复杂化,评估的具体情形也必将多样化,而不会仅仅局限于资产转让评估、产权转让评估等,但都不会脱离服务于交易这一根本目的。
无形资产是有形资产的对称,是指特定主体控制的不具有独立实体,对生产经营与服务能持续发挥作用并能带来经济利益的一切经济资源。由于它是无形的特殊资产,因此它的价值也有其自身的特点。
1.无形资产价值的弱对应性
无形资产的价值不同于有形资产的价值,具有特殊性、例外性。尽管有些无形资产的形成是可以进行成本核算的,如新技术的研制开发和新产品的研制往往要做成本记录,但无形资产的生产成本在会计账目上往往是不完整的。而且无形资产属创造性劳动成果,成果的出现带有较大的随机性、偶然性和关联性,常常是在一系列努力与失败和投入与浪费后才取得的一些成果,而失败的损失代价很难预计和确切量化,从而使无形资产的开发费用缺乏明确的对应性。
2.无形资产价值的虚拟性
由于无形资产价值具有弱对应性的特点,因此其评估值的准确性普遍低于有形资产的评估值,特别是一些无形资产的内涵已经远远超出了它的外在形式的含义,这时无形资产的成本只具有象征意义。例如商标成本核算的是商标设计费、登记注册费、广告费等,而商标的内涵是指商品内在质量信誉,它包括了该商品使用的特种技术、配方和多年的经验积累,此时商标形式本身所费的成本只具有象征性或称虚拟性。
3.无形资产具有增值性与贬值性
无形资产评估值的增值性,不仅仅表现为其交换价值货币旦有时间价值效应,即随贷币贬值、物价上涨其评估值会相应增加,更为重要的是其增值性源于收益能力和有效期。无形资产收益能力强,有效使用期和保持期长,对使用者的效益贡献大,转让价格也会提高,评估值会更大;
同时,无形资产的增值性还在于它具有共享性、共益性、可交换性。汗的无形资产可以同时多头、多次转让。经济和技术是发展的,随着技术进步和经营管理现代化,技术经济含量更高、功效更强大的无形资产的产生,会逐步或迅速地取代原有的可替代的无形资产,从而造成原有无形资产的贬值乃至被淘汰。从技术进步角度讲,一般无形资产都有其生命周期的限制,从成熟期转向衰退期甚至淘汰期就会有功能性贬值。
4.无形资产的价值构成不同于一般商品
无形资产是由复杂的脑力劳动创造的,由于凝结在无形资产内部的劳动旦较大,再加上无形资产的产生不能批量生产,而是个别的一次性生产,具有较大的探索性和风险性,常常是在经过一系列的失败以后才取得的。因此,无形资产的价值不像有形资产那样由凝结在其中的让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而是由个别生产者在个别生产中所消耗的实际劳动时间来计量。无形资产同一般商品相同的构成要素都是W:C:V:M,但一般商品的情况是C:V:M,而无形资产特别是技术性无形资产的M通常大大高于C:V.
无形资产评估的对象是无形资产,从动态的角度上看,无形资产的价值无时无刻不在变化之中,如果不做一些基本假设,则根本无法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和确认。从无形资产评估的目的可知,无形资产要服务于交易,而评估的价值是要通过市场上买卖双方作为交易依据而完成的。因此,无形资产评估不能脱离市场,并且被评估的无形资产不是一次消耗掉,而应有连续使用和创造收益的功能,目前较为认同的无形资产评估假设,主要有公开市场假设和继续使用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指被评估资产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买卖。按照这一假设推断凡是对于出让和受让方双方都有利的交易资产都可以评估。
但无形资产独占性(垄断性)的特性,又为公开市场假设制造了一些麻烦。具有垄断性的无形资产是否需要评估,本文认为,只要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转让,垄断性资产不必进行评估;对于被迫的资产转让,公开市场假设也不再适用。其理由一是垄断资产的转让违背了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其价值不具有可比性,评估价值也失去了可依据的作用。二是被迫转让的资产违反了市场自由买卖的规则,所评估的价值不可能对于买卖双方都有利的。继续使用假设是指被评估的资产具有使用价值,并且按其使用用途继续使用,不得间断。依据这一假设可以推断,无论是何种资产,只要有合作价值就可以进行评估。
无形资产的特性决定了无形资产评估不但要遵循资产评估共同的原则,即遵循公平性、客观性、合理性、独立性、系统性和替代性原则,而且还要遵循自身的独特原则。
一是适用性原则,是指一项无形资产要发挥出功能所要求的具体条件。评估人员要凭借当时、当地的具体环境,包括自然条件、技术条件、社会条件和经济条件等评估无形资产,要结合这些环境因素考察它的适用性。否则,即使是最先进的无形资产,也不一定带来很好的经济效益。
二是先进性,是指无形资产在技术工艺等方面具有领先的水平。在对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时,应该通过相关技术经济指标进行考察,来反映评估对象能够对劳动生产率提高的贡献程度。反映无形资产利用效果指标,主要通过无形资产利润率、超额利润率、无形资产投资回收期和投资报酬率四个指标来反映。
三是可靠性,是指所评估的无形资产技术成熟,在应用中能够发挥出预期的效益。无形资产不可靠,将会给使用者带来重大浪费和损失。因此,在对某些无形资产评估时,应看该项无形资产是否经过运用,其运用的效果如何,以便增强评估的准确性。
四是安全性,指无形资产的使用应该安全、稳定、保密。首先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合法而无害。其次无形资产涉及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极易扩散,且一经扩散就失去了生命力。所以要求评估人员必须严守秘密,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纪律。
五是科学性,是指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结果要符合客观实际,不能造成评估的任意化和主观化。只有坚持科学的评估程序,选择科学的评估方法,制定科学的评估方案,才能使评估结果趋于真实、可靠、公正和严肃。
1.无形资产的收益能力
无形资产的价值是由未来收益期限内无形资产可实现的收益额忻现而成的,包括有效寿命期间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转让值、无形资产年收益评估值等。一项无形资产,在环境、制度允许的条件下,获利能力越强,其评估值越高;获利能力越弱,评估值越低。有的无形资产,尽管其创造成本7 民高,但不为市场所需求,或收益能力低微,其评估值就很低。
2.无形资产的使用期限
从价值本身而言,无形资产价值与该无形资产产生收益的年份密切相关,无形资产使用期限的长短,直接影响无形资产的评估值。所以无形资产的使用期限是影响无形资产评估值的一个重要因素。每一项无形资产,一般都有一定的使用期限。使用期限的长短,一方面取决于该无形资产先进程度;另一方面取决于其无形损耗的大小。无形资产越先进,其领先水平越高,使用期限越长。同样的,其无形损耗程度越低,其具有实际超额收益的期限(或收益期限)越长。
确定使用期限的原则和依据是:
受法律保护而不受有效时间影响的无形资产,以法律保护年限为无形资产的使用期限;
既受法律保护,也受经济年限限制的无形资产,以“孰短”的原则确定其使用年限;
不受法律保护的无形资产,由技术测定的有效经济收益年限为其使用年限;
有转让合同的无形资产,以合同规定期限为其使用年限。
3.无形资产的科学价值和发展前景
一般科技成果都有一个发展—成熟—衰退的过程。成果技术水平越高,垄断性越强,使用期限越长,成果所获得的超额收益能力越强,其评估值越高;同时科技成果的成熟程度如何,直接影响到评估值高低,其开发程度越高,技术越成熟,运用该技术成果的风险性越小,评估值就会越高。另外,无形资产的损耗和贬值也会影响其评估价值。无形资产的更新换代越快,无形损耗越大,其评估值就越低。无形资产价值的损耗和贬值,不取决于自身的使用损耗,而取决于本身以外的更新换代情况。
4.无形资产的成本
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一样,也具有成本。只是相对有形资产而言,其成本确定不是十分明晰和易于计量。对企业无形资产来说,外购无形资产较易确定成本,自创成本计量更困难些。因为无形资产产生的一次性特点,使其在创造过程中所耗费的劳动不具有横向比较性。同时,无形资产的创造,与其投入、失败等密切相关,但这部分成本确定是很困难的。一般来说,这些成本项目包括创造发明成本、法律保护成本、发行推广成本等。
5.成果使用方式
从转让内容看,无形资产转让有所有权转让和使用权转让。无形资产转让权利的大小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经济利益,通常是买受方获得的权利越大,无形资产的评估值越高。就所有权转让和使用权转让来说,所有权转让的无形资产评估值高于使用权转让的评估值。比如专利权的转让价格就比专利许可证的转让价格高得多。因为一项专利可以向多个厂家让受许可证,每个厂家只获得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垄断性有限,转让价格就低,而是随着转让次数的增加其评估值呈降低的趋势。另外,在技术贸易中,同是使用权转让,由于其许可程度不同,也影响评估值的高低。
6.市场供需状况
无形资产的市场供需状况,一般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无形资产市场需求情况;二是无形资产的适用程度。对于可出售、转让的无形资产,其评估值随市场需求的变动而变动,市场需求越大,则评估值就越高;市场需求越小,且有同类无形资产替代时,则其评估值就越低。同样的,无形资产的适用范围越广,适用程度越高,需求者越多,需求量越大,评估值就越高。
7.费用支付方式
技术转让费用支付常常贯穿转让的全过程,各种不同的支付方式对评估价值的确定有直接影响。无形资产转让时,如果价格的转让方式是一次性支付,则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和投资后的经济风险,一般是由买方承担的,此时的评估值就应该定的低一些;如果价格的支付方式是采用多次支付,由于支付期限较长,评估值就应该高一些;采用技术入门费加上收益提成的支付方式,其评估值居中;而完全是依据收益进行提成的,其评估值最高。
无形资产评估风险指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评估结果严重偏离资产真实价值或客观价值,乃至误导交易方而引发纠纷的可能性。笔者认为,无形资产评估风险主要可分为评估对象风险、评估方法风险、评估机构和人员的执业风险、评估结果使用风险和评估管理风险等五类。
1、评估对象
风险资产评估的首要工作是界定评估范围,明确评估对象但究竟什么是无形资产,目前国内外学者还未对此基本问题达成共识。定义无形资产一般都采用与有形资产进行对比或列举的方法。如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颁布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中将无形资产定义为:“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控制的不具独立实体,而对生产经营长期持续发挥作用并带来经济利益的一切经济资源。资产评估中的无形资产可分为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和可确指的无形资产,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是商誉,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包合专利权、专有技术、生产许可证、特许经营权、租赁权、土地使用权、矿藏资源勘探权、开采权、商标权、版权、计算机软件、地质矿藏勘探成果资料等。”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一些诸如期权价值、控股权价值、客户价值、营销网络、企业形象、企业文化、企业综合人力资源、企业管理水平、网址和域名权等新型资产,这些资产也都具有《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中“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控制的不具独立实体,而对生产经营长期持续发挥作用并带来经济利益的一切经济资源”的界定,但却不属于其所列举的13种之一。若以此类资产对外投资、转让或对企业整体资产进行评估时,不予考虑这些新型资产的价值,必然会使转让方的机会成本得不到补偿,从而使其蒙受损失。
评估对象风险还表现在各类无形资产之间的交叉重复。如海尔商标是对海尔商品的质量、性能、服务等因素的标识,综合反映出海尔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融合了海尔企业的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营销网络、客户价值、管理水平等多项无形资产。根据《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采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不能将其它资产带来的收益误算到无形资产的收益中”。即在运用收益法评估海尔商标时,必须将上述多项无形资产所带来的超额收益进行分割,逐一确定单项无形资产价值。那么,如何进行组合无形资产的价值分割?目前尚无明确的评估参照依据和专业标准。各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实际操作中各行其是,导致无形资产评估水分极大。
2、评估方法
风险评估方法是确定资产现时公允价值的手段和途径,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主要有三种: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方法的选择一般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的理化状态及市场上可资利用的资料等有关。从无形资产的评估目的看,无形资产评估主要以对外投资和转让为目的,这种对外投资和转让不同于一般实物资产;一般的实物资产转让的是实物,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让渡,而无形资产转让的是收益能力,其使用权和所有权具有可分离性。因此无形资产的交易价格主要取决于它所创造的相对超额收益。从评估对象和市场条件看,无形资产的投入产出具有弱对应性,账面成本具有不完整性和虚拟性,研制与开发耗费也具有非标准性,这些特征都限制了成本法和市场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应用,而使收益法成为评估无形资产的首选方法。
采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必须确定三个基本指标:收益额、收益期限和抗现率。收益额是指由无形资产直接带来的未来超额收益,而非过去的收益它是通过对无形资产未来效能的判断得出的现时价值。无论采用超额收益形式或利润分成方式获得的收益额都只是一种预测数据,难免带有主观偏差。无形资产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功能特性:对应用环境的附着性。即同一项无形资产在不同环境与用途条件下,其发挥作用的大小及为企业创造效益的多少会有较大差别。因此无形资产实施的客观环境(如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质量、效率等)对无形资产收益预测有重大影响。同时,由于这种收益是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分析企业所处的外界市场环境和行业竞争程度也是预测无形资产收益额时不容忽视的环节。而目前我国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环境极不规范,这无疑也会加大收益额预测的风险。
与收益预测密切相关的是收益期限的确定。无形资产收益期限实为无形资产具有超额收益能力的时间。确定无形资产收益期限的理论依据是无形资产的无形损耗,即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在当今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时代,无论是参考法律保护期限,还是企业合同或申请书中规定的受益年限,都必须以无形资产能持续发挥作用并为投资者带来超额收益能力的合理预测为基石来确定无形资产的收益期限。显然这一预测过程也具有很大的风险。
折现率是将未来收益还原或转换成评估基准日现值的比率。折现率本质上是一种平均收益率,通常由三部分组成:无风险报酬率、通货膨胀率和风险报酬率。将这三部分累加确定折现率的方法理论上可行,但在实务运作中存在种种缺陷。
首先从我国目前金融体制改革的情况看,无风险报酬率并不是一个定数,而是随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上下浮动;其次,我国金融统计数据还很不完善,缺乏国际资产评估中普遍采用的相关指标统计,特别是风险报酬率的确定多是由各评估机构主观判断,这就为准确量化收益风险及测算折现率带来较大困难。而折现率的微小变动,会带来评估结果数十倍的差异。合理确定折现率是运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最棘手的问题之一。
3、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执业风险
执业风险主要指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在执业中业务素质未达到专业要求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导致评估结果失实,使评估报告使用者权益受到影响,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因此而承担诉讼或仲裁及赔偿责任等风险。无形资产,尤其是知识-技术型无形资产,本身具有很强的学科专业内容,不了解有关知识就无法进行评估;而且无形资产种类多,相互间可比性低,像非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还是严格保密的,信息资料和技术经济参数的收集比较困难,加之各项无形资产发挥功能的环境制约因素不同,技术经济飞速发展也使相关信息需要不断更新。
这些情况的客观存在,都增加了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复杂性和困难性,也要求从事无形资产评估的执业机构和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否则都有可能发生执业风险。我国目前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阶段,各种统计数据对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并无多大参考价值,且缺乏行业统计资料,评估中所需的数据都来自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使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大打折扣,严重影响了评估行业的社会形象和声望。
4、评估结果使用风险
评估结果使用风险'是指因无形资产评估报告书及评估结果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可能性此类风险一般是评估工作结束后,外界各种相关因素出现并发生变化而引致,具有滞后性和潜伏性。前已述及,无形资产未来收益的预测主观性较大,市场因素则变数更多,但其实际价值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因此无形资产评估值是在较严格的技术性能鉴别基础上,在较多评估假设条件下,借助于某些数学模型测算出的一种模拟价值。
而且是以评估基准日为时间参照;按照无形资产实际状况对其进行的评定估算。正是基于无形资产评估的时效性和现实性特点,评估报告书都约定了评估结果有效期。按照《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即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要以评估结果作为底价或作价依据。如果评估报告书的使用人未按约定范围使用或使用了超过有效期的评估结论,均会引起评估结果使用风险的发生。
5、评估管理风险
评估管理风险是指国家授权的职能部门在实施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审查等职能时承担的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产业务活动频繁,评估工作点多、面广、量大,政策性、时效性强,评估动机、企求和具体行为复杂,关系着当事各方的切身利益,而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水平、素质又参差不齐。如果缺乏正确的组织指导和有效的协调、监督与审查,对问题与纠纷不能及时公正地处理,就不可能建立正常的评估工作秩序,不能保证评估的质量,导致评估管理风险的发生。
当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无形资产评估管理法规和无形资产评估专业标准,加上无形资产的“无形性”,使无形资产评估值很难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虽然近几年在全国开展了资产评估业的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工作,但行业和地方垄断仍较普遍,仍有一些机构明脱暗不脱或挂靠行政权力垄断业务或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扰乱了评估市场的正常秩序,违背了资产评估的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损害了资产业务有关当事方的合法权益。由此涉及到评估管理部门,都会形成评估管理风险。
(一)尽快制定较完善的无形资产评估法律法规和专业标准,规范无形资产评估环境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中出现的评估对象风险、评估方法风险、评估执业风险和评估管理风险等都与当前转轨经济中法律、法规的相对滞后密不可分。
第一应加强无形资产评估的理论研究,探索无形资产评估操作实务,在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的指导下,尽快出台统一的较完善的无形资产评估专业标准,使无形资产评估有法可依;
第二,建立统一的资产评估信息服务网络体系,成立专门机构从事这方面的研究与咨询,有偿或无偿地向评估机构提供市场平均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等信息,尽量降低或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规范资产评估行为;
第三,强化行业协会的作用,搞好行业自律管理。评估业应按市场经济要求,将对评估机构的行业管理职能从政府部门逐渐过渡到评估协会行使,形成权威性的行业自律组织,保证资产评估市场行为和业务操作的规范化,使其真正成为履行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社会中介行业。
(二)评估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增强风险意识评估机构应增强风险意识,从自身建设入手,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评估操作。从签订资产评估业务委托书开始,到制定评估计划。编制工作底稿,进行现场勘查,撰写评估报告,管理评估档案都应有相应的制度规范。
2、提高员工素质,创建高素质专业队伍。评估机构的业务性质决定了它是以知识运营的公司,高素质的优秀人才是机构生存发展的关键。只有评估知识和评估技能过硬,才能提高评估质量和水平,减少评估风险。
3、努力塑造评估机构的企业形象,树立以质量求发展,以信誉求生存的理念,对于超出自身评估能力的资产业务,利益再大也坚决不予接受。
4、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建立评估损失理赔制度和评估风险保障机制,提高评估机构的风险承担能力。
(三)评估人员应加强后续教育和职业道德修养评估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学习加责任就等于评估。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评估人员只有不断学习才能适应评估事业发展的需要。
当前,评估人员应借入世之机,注重计算机和外语知识的培训,加强对国际资产评估惯例和国外先进评估方法与技术的学习,了解世贸组织有关中介服务业的规定,及时掌握国际最先进的信息,迎接全球化竞争的挑战。加强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必须深刻领会和切实贯彻客观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和独立性原则。这三条核心工作原则归结为一点,即要求评估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操作规范,以保证评估质量为前提,谨慎预测收入、成本费用和折现率,严禁委托方弄虚作假和营私舞弊行为的发生,降低无形资产评估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