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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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比较权威的界定是从企业的专利经营出发,认为它是指企业的专利活动,包括专利的申请、保护、转让、许可、购买、接受许可、专利文献检索、专利数据库建立、专利地图绘制、专利战略研究等,和具有强烈商业意味的“经营”活动两相结合的产物。另一种界定是,专利经营包括内容:专利策略,如专利的申请、专利权应用(授权或购人技术)、专利纠纷处理等;专利管理的组织设置,包括决策部门、法律部门、技术部门等专利部门的配置单位;专利数据库的建立以及专利信息的收集利用;专利战略的研究、运用等。[1]
专利经营的方式[2]
1.建立体系促进经营。像需要生产体系和营销体系一样,企业也需要高效的专利管理体系来实现其对专利的经营,以执行和完成企业的专利战略。企业应该根据自身情况构建自己的专利管理体系。该体系通常包括企业的决策层、专利部门、技术部门、法务部门、情报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和外部的专家顾问团队等。其中企业决策者对整个体系影响重大,很大程度上决定企业未来在专利经营方面的风险和收益。从国内企业在屡次专利纠纷中的被动局面来看,虽然已有很多企业设立了专门的专利管理部门,却没有形成能满足当前竞争需要的专利经营体系。
2.挖掘潜在资源,进行专利布局。在欧美,专利挖掘、专利部署、专利申请的抢先提交被称之为一种战略手段。而目前,专利正在成为跨国公司角逐中国市场的新武器,其已不再仅仅被作为法律手段来运用,而是成为一种有效的市场策略。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时,往往是专利先行,即先通过取得专利实现垄断技术,后垄断标准,从而占领市场,其在中国申请专利与否,以及申请量的多少,是以我国市场需求量的大小为标准的。哪一个领域市场需求量或需求潜力大,跨国公司就在哪一个领域寻求保护,进行专利布局,借专利术悄悄“包抄”中国对手,进一步,则发动专利攻势。
3.实施专利信息管理战略,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服务。企业在专利经营中必须高度重视专利信息的重要作用。因为专利信息公开制度使专利申请中包含了企业有关研发活动、专利保护的具体内容及技术工艺等方面的大量信息。任何关注专利经营的公司都通过专利信息管理来避免发生侵权、重复发明,并跟踪与企业有荧的任何技术发展,对他人技术进行学习或获得许可。同时,随着竞争的加剧,企业对专利信息的关注已不应仅仅局限于上述内容。应该根据实际需要,对专利文献进行定量分析或定性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绘制专利地图。准确评估企业发展的产业、技术环境、竞争对手的能力和地位。
所谓专利地图就是将专利信息地图化,即通过对专利资料中包含的大量技术、经济、法律信息及利益关系进行系统的分析与整理,最后以清晰明确的统计图表的方式呈现出来。一方面。专利地图通过对专利信息的整理、加工、综合和归纳,以数据的形式归入一张图表中,便于企业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另~方面,企业通过对专利地图的对比、分析和研究,可做出市场经营和技术发展预测和判断,为企业制定经营战略、技术开发战略、专利谈判策略和专利诉讼风险管理等提供可靠的依据。
4.建立纠纷与诉讼的应对和解决机制。对国内企业来说,通过对自己正在使用或欲使用技术的实时监测、分析与判断,确保使用该技术不会侵犯他人权利。如果存在侵权风险,应尽早建立应对和解决机制。实践证明,通过专利侵权诉讼实现经济目的,是当代企业进行商业竞争的一个新趋势。有时,法庭不过是市场之外的第二战场,对方真正要得到的,有可能是通过诉讼增加谈判的砝码,得到较高的专利使用费;或是以专利诉讼来作为一个施压的手段。国外大公司普遍认为,保持市场独占权最好的方法就是打官司,而且打官司在某些情况下是将专利价值变现的唯一出路。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打官司风险巨大、成本巨大。请律师和专家来进行诉讼和作证,需要花费大量金钱。另外还有机会成本,也就是说由于忙于打官司失去了强化经营的时问和其他机会。例如在美国。经过诉讼解决一场专利纠纷的成本为100万到300万美元。经过诉讼解决一场专利纠纷的时间,使用快速程序要12个月,而一般要24个月。如要上诉。就需要等待更长时间。所以。75%的专利诉讼,在该花的主要诉讼费用花光以后,原告、被告在法院门口的台阶上达成了和解。因此,如若遇专利侵权纠纷时,应首先分析对方发起侵权诉讼的商业策略,摸清对方提出侵权指控的真正目的,了解对方需要什么,想达到什么目的,然后对症下药,提出解决办法,有针对性地开展和解谈判。可以通过_延lK诉讼时间、发动无效宣告、通过交叉许可和技术互换等合作方式与对方达成和解。
5.对专利资产实施动态管理。首先,应大力实施专利许可。在通过专利许可获得大量收入的基础}:。企业应积极实施对专利资产的动态管理。通过利用专利资产价值评估,降低专利管理成本,提高专利资产的可利用性和市场配置方式,实现专利资产或产品价值的最大化。美国的道化学公司是一家大型的跨国化学公司,其中央数据库中的有效专利曾达3万项之多.这些专利原先处于分散的无组织状态,而每年用于维护的费用就需要3000万美元。道化学公司1993年成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它将拥有的大量未被充分利用的专利分成正在使用、将要使用和不再使用等3类,然后确定是否允许他人使用第3类专利或放弃,并对所有专利进行有效性鉴别,若属有效专利,则由公司属下各业务部门决定是否对该专利进行投资。随后是专利的价值评估,确定专利的市场价值,并利用价值评估和竞争力测评得出的结果,由公司决定是否采用诸如对研究加大投资、建立合资企业、从外部获取专利技术的使用许可等专利策略。最后,公司通过加强专利的动态管理和有针对性的投资,不断减少专利的数量和增强专利质量,最终形成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长期发展的专利组合。这个专利组合更具针对性,可以为企业创造最佳的经济效益。道化学公司通过实施这套专利管理模式,获得了丰厚的经济回报。4年后的统计数字示,通过放弃或赠送对本企业不再具有价值的专利,公司节省专利费用4000万美元之多。而专利的许可费从4年前的2500万美元增加到1.25亿美元。
6.积极实施专利收购战略,确保企业平稳发展。专利收购是在短时期内增加专利储备的最直接的方法。随着跨国公司专利战的频频发动,中国企业也将面临在短期内提升自身专利储备的压力。购买专利和基于拥有专利而进行的购并会越来越成为中国企业应对迫在眉睫的专利战的选择。首先,通过有目的的收购专利,可以阻止竞争x寸手的前进步伐。为了阻止竞争对手的市场攻势,企业应考虑收购一批核心专利,或者收购几家拥有这些专利的公司。其次,¨丁以提升自我防卫的力量。因为我们没有足够的研究开发、申请专利的时间,我们也没有可能在短时问内掌握国外复杂的专利法律为了突破产品出口的专利钦幕,中国企业唯一的方法就是在产品出口同进行专利布局,而最经济和时效的方法则是专利收购。再次,通过并购可以为企业锦上添花。公司通过并购别的企业可以获得关键的专利组合,使公司在有关的技术领域豁然开朗,促进已有产品的生产。最后,利用专利并购可以进人新的产品和市场。要进入一个新的产品市场,特别是竞争激烈的新的科技产品市场,企业必须专利先行,并购拥有相关专利技术的公司,提前进入市场,给竞争对手一个措手不及,获得进人市场的人场券。
我国专利经营中存在的问题[1]
一是专利技术交易率低。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按照中国国际专利申请量的增速,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预测中国2020年将取代美国,成为世界第一科学知识产权大国。但是整体而言,我国目前的专利经营状况仍然不容乐观,专利交易率仍然长期徘徊在低位。目前,我国很多自主技术处在产业链低端,尽管有些是原创性、自主创新的技术,但由于缺少二次开发或中试,技术不成熟、不稳定,制约了专利等技术知识产权成果的有效转化。
二是专利质量总体不高。我国专利研发投入和技术设备不足,自主创新能力低,专利质量总体偏低。专利结构上内外差距明显。截至201of1月,我国国内专利授权量累计达2,684,938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为259,028件,比重仅为10%;国外专利授权量累计达442,335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为332,671件,比重高达75.2%。发明专利寿命短,核心专利仍然缺乏。从超过5年的专利或发明专利来看,超过5年的国内有效专利仅占全部有效专利的12.8%,而超过5年的国外有效专利则占到66.4%。
三是我国职务申请和授权比重不高。自l985年以来的二十多年时间里,无论是在国内专利申请受理,还是在专利授权方面,我国职务发明(即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比重与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职务发明的比重相比,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专利权归个人所有的非职务专利(即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基本维持在60%的水平,也就是说我国的职务发明创造专利只有不到40%的水平,而欧洲专利局(EPO)的这一数字则超过了90%。
四是专利经营意识不强。我国企业的专利经营和国外相比差距较大。国内企业做出研发成果,只是将最好的技术进行申请,然后公布专利申请数。在知识产权竞争中,这样做只是勉强及格,离专利的经营、娴熟应用还差得很远。OECD的一份调查报告指出:跨国企业申请专利的动机已经由主动转向被动应战,专利申请的行为正在经历着由防止模仿的基本动机向防御性封锁及进攻性封锁等战略性动机转移。此时,国外企业间的专利行为已经不在是非连续的、对于技术之高点的抢占,而更多转向了持续的、大批量的“专利丛林”生产。
国外专利经营的有益实践[1]
(一)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证券化,通常是指发起机构将其拥有的知识产权或其衍生债权(如权利金),移转到特设载体,再由此特设载体以该等知识产权或其衍生债权作担保,经过重新包装、信用评级以及信用增强后,发行在市场上可流通的证券,藉以获得资金的过程。在全球范围内,知识产权证券化正凭借金融资产证券化的成功经验而迅速发展。美国知识产权证券化的交易规模在1997年时仅为4亿美元,~lJ2000年时已经成长了6倍多,达到25亿美元。接着此类交易在全世界扩展,到2005年时全球的交易规模已达3050亿美元。由于其迅猛的发展势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把知识产权证券化称作是一种“未来融资的新趋势”。
(二)美英日韩新型技术投资基金。2009年5月5日,美国总统奥巴马要求国会在201of的预算中提供5千万美元成立社会创新基金,用以扩展与企业家和慈善事业合作,筛选最有前景的新技术在全国推广,解决贫困等社会问题。按照奥巴马的计划,这个基金将逐步增加,到2014财年达到1亿美元。2009年6月29日,英国首相布朗宣布创设英国创新投资基金。该基金由政府部门投入启动资金1500万英镑,采用和民间部门同样的运营方式。集中支持数字与生命科学、清洁技术、先进制造领域的成长性中小企业、初创企业。2009年7月27日,日本酝酿、准备了10个月的股份公司产业创新机构正式开始运营,资本金905亿日元,其中政府出资820亿日元,民间出资85亿日元。在需要的时候,日本政府可以为其提供8000亿日元的融资保证。
专利经营的政策建议[1]
在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公共政策体系中促进专利经营,应当结合现实国情选择各有侧重的政策运作模式,将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科技政策、贸易政策、文化教育政策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有效衔接起来。根据上文的研究,针对我国专利经营促进过程当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我认为在以下政策面上予以应对:
第一,在研发激励机制方面,首先应当推行科技成果的产权化。立项时应该考虑专利经营指标,鉴于目前存在的科研成果和专利管理制度上的不平衡现象,政府部门改革现有的科技成果管理模式,对专利技术的申报应有与科研成果一视同仁的政策,同时在科研立项时制定促进专利生成运用的导向性政策,突出对科研成果质量和市场价值的考察。例如,除了将专利工作与单位或个人的业绩、职称评定、奖励、晋级等挂钩以外,还要将发明专利转让、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量化指标纳入单位的考核评估体系,甚至可以将高校或科研院所为国家或地方产业集群或支柱产业所做的贡献列入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对于企业,可以通过税收减免、资金倾斜等政策手段促使广大企业积极改善其激励机制,加大对科研人员的奖励力度,促进企业发挥其在专利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提高创新成果的技术经济质量。科技成果只有实施知识产权化才能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和根本意义上的财产权。
第二,在产学研结合方面,首先应当构造产业创新链,加大对产业协同创新的支持力度。一是完善产业创新链条,探索应用开发类科研机构建设的新机制和共性技术研发提供的新形式,弥补创新链条的不足,为产学研有效结合奠定基础。二是科技计划将研发支出的方向和重点领域,延伸到整个产业链条中来。支持和解决制约提高产业竞争力的基础材料、装备制造、工艺甚至技术计量和标准等。三是在现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的基础上,累积实践经验,力争由点而面,形成区域性、行业性的产业协同创新机制。通过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不仅突破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更要通过协同创新,提高配套产品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从而提高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第三,在专利与资本对接方面,除了政府财政向科技投资倾斜以外,还要逐步降低金融管制,制定鼓励民间资本更多地进入科技创新领域的政策。根据中小型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针对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及企业所处行业特点,建立对应的多层次、专业化的融资体系与渠道。
第四,在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方面,要大力培育和发展科技中介机构,全面提升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能力,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首先是要深化发展目前在国内仍属“软肋”的融资性科技中介机构。根据高新技术产业的特点,采取符合市场经济惯例的多样化项目组织形式和投融资形式,拓展风险投资资金的进入渠道,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加大对创业投资机构和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放宽财政支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