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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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主義(Relativ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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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主義,是一種認為觀點沒有絕對的對與錯,只有因立場不同、條件差異而相互對立的哲學學說。該學說主要應用在涉及道德準則的場合,因為在相對的思維模式下,價值觀和倫理學只能發揮有限的作用。相對主義有多種不同的形式,取決於爭議的程度。
(1)知識與道德方面變動不定的條件應用在個別事物就成為一切事物的尺度,應用在社會特性與文明特性上,如在情況倫理(situation ethics)、階級、種族道德等亦成為其尺度。這些條件也許是 心理學上的、也許是 社會學或歷史學上的。這些條件若隨認識主體對目標的知識轉變而改變,則此時的“真理”指一切有用的事物,如 實用主義所主張;或指凡有助於生命適應環境的事物,如進化主義所強調的。
(2)除了上述這些不同的條件之外,早有一種較廣義的相對主義,認為人只能在有限的範圍內獲取普遍有效的知識,此有限的範圍有下麵的一些可能性:
- 只局限於錶面的層次(現象主義、 康德的批判哲學)。
- 感覺與事件( 感覺主義)。
- 經驗到的可檢證事物。
- 只局限於個別事物本身,如唯名論所主張。
- 或不提可知的層次,祇一味相對地探討有關實在界的一些經驗。
(3)相對主義堅持真理是相對的,例如某事物對主體甲是真理,對主體乙就不是真理了,這顯然違反了 矛盾律。再者,固然所有知識和行為都受到主體的各種條件的限制,但一味強調這些條件才是真理標準,那是對於思想與存有的一些基本概念,如本質、附質、類比等混淆不清所致。此外,相對主義否定真理的普遍有效性,這是自相矛盾的說法,因為這種說法若是事實的話,則它本身就是“普遍有效的真理”了。
但是上面這一反駁實在太牽強。上面的反駁者,拿“違反矛盾律”來反駁“相對主義”其實根本是一個無力的反駁。因為在相對主義者看來,“矛盾律”本身也是相對的。(既然所有東西都是相對的,那“矛盾律”當然也是相對的。既然如此,何來“違反矛盾律”一說?)而以上的反駁者隱含了“矛盾律是絕對的”這一假設,所以這屬於一種強詞奪理的迴圈論證。
相對主義起源於人文社會知識中的主觀性和 意識形態性質,而主觀性和意識形態性質基本上是由人的社會存在決定的。
知識社會學取消不了 人文社會科學中的主觀性,它只能展示主觀性得以形成的條件和原因,將主觀性嵌入適當的客觀歷史關聯之中;知識社會學也無法改變人文社會科學的意識形態性質,它只能揭示知識與社會存在之間的隱蔽關係,使實質上起決定作用的社會過程從無意識變為意識,使深層的非理性衝動處於理性的瞭解和把握之下;知識社會學更不夢想徹底解決認識的“遮蔽”問題,它只能擴展人的眼界,增加理解知識的維度,為產生真實的洞見提供更充分的條件。這就是相關主義為人文社會科學所提供的客觀性。
“相對主義”是一頂令人不安的哲學帽子。即使像羅蒂(Richard Rorty )這種典型的 後現代主義者也不願背負“相對主義”的惡名,而將自己的觀點稱為“ 種族中心主義”。問題在於,換個名稱不等於擺脫了相對主義。我認為,真正剋服相對主義的關鍵是在人文社會科學中建立起客觀性。
我們應該首先澄清“客觀性”的涵義。我們必須承認,在人文社會科學中沒有脫離人的純粹客觀的經驗和真理,在社會歷史領域中也無法將事實的因素與價值的因素截然分開,因此,我們所說的“客觀性”就不是指那種超越的自在真理和自在之物。歸根結底,哲學關心的基本問題是“基礎”或“始源”問題,它追問知識得以形成的決定性原因。既然人文社會科學中存在著對“本文”的眾多不同解釋,而且這些不同解釋源自於人的不同主觀性和價值觀念,那麼要在人文社會科學中建立起客觀性,就必須回答人的主觀性和價值觀念為什麼東西所決定。
從辯證唯物主義的角度來看,相對主義是一種詭辯論的哲學學說。它的主要特征是片面地誇大絕對運動而否認相對靜止,抹煞其確定的規定性,取消事物之間的界限,從而根本否定事物的客觀存在。在認識論方面,相對主義誇大人們的認識的相對性,把相對和絕對完全割裂開來,否認相對中有絕對,否認客觀的是非標準。相對主義是詭辯論的認識基礎,它把一切都看作是相對的、主觀的、任意的,取消了真理和謬誤的客觀標準,為顛倒黑白,混淆是非大開方便之門,成為進行詭辯的最應手的工具。
隨著人類認識的不斷深入,尤其是當代懷疑論的大力發展,使得支持相對主義的人已經多了起來,而且人們對相對主義(尤其是價值相對主義),有了新的認識。
(一)個體價值的相對性
價值是是在於客體能在未來給主體帶來多大的效用,並將各期的效用進行“折現”之後的結果。
(1)價值是主體對於客體的評價,是一個主觀的概念。
(2)價值,是由客體和主體共同決定的。不同的客體對同一主體有不同的價值,同一客體對不同的主體也有不同的價值。由此可見,價值具有相對性。如果脫離了主體,單獨來談客體的價值,其實是毫無意義的。
(3)無論是客體,還是主體,都在不斷地發生變化。所以在不同的時點上,即使在看似相同的主體和客體之間,價值也在不斷的發生變化。
(二)群體價值的相對性——統計的結果
個體的價值具有相對性。那麼群體的價值呢?關於這一點,不同的社會學家有不同的觀點。我們通常習慣於按照一定的方法,將一些個體的價值進行加總,將統計出來的結果,來作為“公認的價值”,或者說“社會價值”。然而,這些加總的方法,雖然有很多種,但都遭到了統計學家們的質疑。在這裡需要引述一下兩個數學結論——《孔多塞投票悖論》 和《阿羅不可能定理》 百科詞條中都有這兩個結論,因此不再詳細引述。由此可見,想要把個體價值加總為群體價值,從數學的角度來說,是根本不可行的。所以,這再一次的證明瞭群體價值的相對性。
(三)懷疑論與“桶中腦實驗”
在懷疑論中,最有名的一個實驗,莫過於“桶中腦實驗”(有的文章也譯作“缸中腦”) 。其實每個人都無法知道自己究竟是否是“桶中腦”,所以我們對於客觀世界的認知,永遠都是一個有偏的估計。正是因為這種絕對偏差的存在,致使我們無法使用"大樣本"來消除它。這種系統偏差的存在,阻礙了我們對“真相”的把握。
相對主義的代表人物有:中國戰國時期的莊子、古希臘的 克拉底魯、19世紀奧地利的馬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