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社會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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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社會學(Sociology of Knowl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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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社會學是研究知識或思想產生、發展與社會文化之間聯繫的一門社會學分支學科。又稱思想社會學。1924年,德國社會學家舍勒在《知識社會學的嘗試》一書中首先使用“知識社會學”的名稱。這裡的“知識”一詞的含義包括思想、意識形態、法學觀念、倫理觀念、哲學、藝術、科學和技術等觀念。知識社會學主要是研究思想、意識形態與社會群體、文化制度、歷史情境、時代精神、民族文化心理等社會文化之間的聯繫,或者說是研究這些社會文化因素如何影響思想和意識形態的產生和發展。
知識社會學的產生和發展,是社會學本身發展的結果,同時也是社會學轉向研究意識形態的發展與社會文化的聯繫的結果。德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失敗後,出現了社會文化、思想、意識形態的危機,一些社會學家轉而研究人類歷史的不同時期、不同種族和民族的思想、意識、精神的發展,研究各種思想、意識形態的發展與社會文化的聯繫。這種研究最初可見於社會學家韋伯論宗教與社會現象的關係、桑巴特論資本主義發展與社會現象的聯繫。
知識社會學的髮端與形成[1]
啟蒙運動將人類整個知識體系劃分為兩種形態:一類是純粹知識,即科學技術知識,它具有不受社會因素影響,不受歷史條件制約的普遍一致性特點;另一類是非純粹知識,是受社會因素影響和歷史條件制約的知識。隨著世界科學中心向德國轉移,以培根和笛卡兒為代表的科學主義價值觀以前所未有的勢態迅速移向德國,自然科學知識的優越性亦與日俱增。
“知識社會學”一詞源於德文,為哲學及社會學大師舍勒(M Scheler)所首創。“知識社會學“的先驅是生活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幾位大師。首先應該追溯的是馬克思。他認為:“不是人們的意識決定人們的社會存在,相反,是人們的社會存在決定人們的意識。”(《馬克思恩格斯選集》,中文2版,第2捲,82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意識的存在方式,以及對意識說來某個東西的存在方式,這就是知識。知識是意識的唯一行動。.......知識是意識的唯一的、對象性的關係。”(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2捲,170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顯然,馬克思的這一表述是“知識社會決定論”的由來。著名知識社會學家赫克曼(S J Hekeman)對此作了恰如其分的評價:馬克思為知識社會學給出一條基本原理,即所有知識都是由社會決定的。馬克思甚至認為,即使是自然科學知識也是由社會目標決定的。不過,此時的馬克思意在強調社會需求因素對自然科學知識的影響。恩格斯認為,在特定條件下,自然科學知識也要藉助於社會及歷史因素來解釋。
這一思想進一步豐富了知識社會學理論,以至於著名科學社會學家默頓(R K Merton)給出了這樣的評價:馬克思主義是知識社會學的風暴中心。在知識社會學理論發展中,狄爾泰強調知識的社會決定作用與環境制約性,韋伯在沿襲馬克思“社會決定論”的基礎上又補充了精神因素的歷史作用,認為社會存在是各種因素整合的產物,當訴諸社會因素對有關知識不能作出合理解釋時,應積極訴諸精神因素。
不論是實證主義者還是人文主義者,都對啟蒙運動以來形成的“知識二分法”思想加以預設。二者爭論的焦點是要不要、該不該將自然科學研究方法照搬到社會科學中來。由於這場爭論關係到兩種知識形態的孰優孰劣,兩種文化的直接衝突,甚至一種文化歧視另一種文化,或用一種文化規範另一種文化的重大問題,故而爭論此起彼伏,自知識社會學髮端以來就一直存在著。
20世紀初,知識社會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已具雛形,並形成三大學派,它們分別是:“德意志社會學“哲學學派”、“法蘭西迪爾凱姆學派”和“美國芝加哥學派”。從進化論視角看,最有意義的是德國學派,它是知識社會學的源頭,對知識社會學有著特殊的貢獻。繼馬克思之後,韋伯廣泛研究了知識與社會文化因素的互動關係,認為社會、文化等因素決定知識的內容,反過來,知識的內容也影響社會和文化。狄爾泰則從認識論視角,用解釋學理論解釋產生知識的“客觀因素”。對知識社會學的形成與發展作出長期努力的是該學派的舍勒。舍勒受馬克思主義的影響,超越了實證主義的傳統思維方式,在社會存在與意識的互動關係基礎上,認為科學的世界觀並不能唯一逼真地描述“絕對客體”。但和單向的社會決定論不同的是,他認為絕對客體的實在範疇基於信念而非物質因素。舍勒試圖用絕對主義因素解決相對主義問題,同時又保留“知識二分法”及“知識的社會決定論”,這顯然是矛盾的。不過,舍勒的最大功績在於:他能夠洞察出科學家對絕對真理的尋求在本質上只不過是一種表象而已。從當代科學哲學和科學社會學觀點來看,他的突出貢獻在於:他對自然科學知識的至尊地位提出了挑戰,對兩種文化之間的歧視現象表示出強烈不滿。這為日後科學知識社會學的興起奠定了思想基礎。“法蘭西迪爾凱姆學派”深受狄德羅思想的影響,在堅持“知識二分法”原則的基礎上,積極嘗試用自然科學的實證方法去研究知識的社會決定,他們的著眼點放在知識的起源和概念的演化上,他們的知識社會學又叫“知識發生學”。“美國芝加哥學派”因語言和地理上的障礙而循著自身的路徑發展,該學派在遵循實證主義原則的同時,註重考察社會心理對知識形成的重大影響,故被稱為“社會心理學學派”。
知識社會學的成熟及缺陷[1]
舍勒雖然為知識社會學的理論發展作出了不懈努力,但他的著作很晚才被譯成英文。語言的障礙阻止了他的思想傳播及影響範圍的擴大。今天我們談論的知識社會學,就其成熟形態而言,是曼海姆的而不是舍勒的知識社會學。
曼海姆的著作於30年代就被陸續譯成英文,其影響波及歐美,知識社會學中心亦隨之轉向英美。曼海姆的知識社會學也源於馬克思的“社會決定論”。他強調了知識與社會之間的互動關係,試圖用因果鏈將知識與外部世界聯結起來,認為知識就其發生學意義而言,不僅取決於人們的社會地位、身份及階級利益,而且根植於特定的文化類型之中。曼海姆的理論在一定程度上接近韋伯和狄爾泰,主張社會科學應具有屬於自己的研究視角和研究方法,認為解釋學是研究社會科學的有效工具,而不必強求使用自然科學方法。
曼海姆知識社會學理論有兩個優點:其一是他的提法接近於“反身性原則”,即在知識的社會學考察中,無論是觀察者還是被觀察者都必須服從社會學家的考察;其二是他表明瞭構成知識信念的是社會而非個人,主張知識社會學的研究重心應該放在社會環境中而不是限於個人的思想,個人是不可能從他自身的經歷中形成世界觀的,知識是群體互動和社會協商的產物。曼海姆曾試圖突破傳統的知識劃界,打破實證主義與人文主義長期對峙的局面而代之以相對主義的面孔。用當代科學社會學家馬爾凱(M Mulkey)的話說,曼海姆的相對主義研究綱領接近於科學哲學的後庫恩研究,他能剋制自己對自然科學知識普遍一致性的盲從。此點在實證主義思潮占據統治地位時期是極其難能可貴的。曼海姆因其相對主義態度而受到實證主義和人文主義的兩面夾擊,他也承認社會看起來不僅決定人們的觀念而且決定人們的思想內容,包括數學思想內容以及至少有那麼一部分自然科學思想內容。總之,曼海姆知識社會學有向自然科學領地進行邊際擴展的傾向,但其思想仍囿於“知識二分法”傳統之中。
30年代後期知識社會學又分化為若幹分支,其中最重要的兩個分支,一是集中探討日常知識的社會根源,它導源於現象學傳統;二是考察知識與外部社會因素之間的因果關係,它沿襲解釋學研究傳統。至於啟蒙運動以來形成的實證主義研究傳統在這兩個分支中均有程度不同的體現,其中,現象學傳統的代表人物舒爾茨受胡塞爾現象學思想影響,他的目標是要為知識社會學研究註入新的研究方法,即社會現象學方法,旨在解釋知識的意義構成及充當知識生產之實在的社會建構。此後,知識社會學的發展圍繞著這兩個分支又形成了實證主義和唯物主義兩大陣營,前者傾向於將自然科學知識從社會決定論中分離出來;後者通常被稱為“新馬克思主義”,它進一步揭示了社會對知識的決定作用,並將這些知識同其賴以產生的物質存在方式加以對照。這兩個陣營分別在美國和英國找到了各自的歸宿,美國是實證主義陣地,英國是“新馬克思主義”陣地,前者強調個人因素和歷史方法論,後者強調社會因素和環境制約作用。
總之,曼海姆知識社會學的確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留下的問題也不少,首先是兩類知識的劃界是否合理?劃界的標準是否成立?科學知識該不該享有特權?其次是兩種文化之間存在的歧視現象該不該消除?科學知識該不該免予社會學研究?所有這些問題均留待人們進一步思考。
1.舍勒
在《社會學與世界觀》(1923~1924)、《知識社會學的嘗試》、《知識方式與社會》(1926)等著作中,論述了知識或思想與社會生活的關係。他把知識劃分為解脫的、教養的、事業的 3種類型,認為知識或思想都是社會生活的產物,要研究它的產生和發展,就應分析它與社會群體之間的聯繫,說明何種社會群體產生何種思想、某種思想為什麼得以發展。
2.曼海姆
曼海姆是繼舍勒之後對知識社會學的研究貢獻最大的人物之一。他著有《意識形態與烏托邦──知識社會學導論》(1929)、《重建時代的人與社會》(1940)、《知識社會學論文集》(1952)等。他強調要研究思想史上各種變動著的觀念、知識對於思想發展的影響和作用。他分析了19世紀末、20世紀初西方的官僚保守主義、歷史保守主義、自由民主思想、社會主義、法西斯主義五種政治思潮,認為這些都是在不同社會群體生活實踐中產生的思想或知識,是社會群體歷史經驗的集合。社會群體的生活形式不同,對世界的認識和解釋也不同,但作為知識或思想都有共同的假定。曼海姆認為,知識社會學的任務就是對思想的形成、發展、變化及各種觀念的相互依賴關係進行有控制的經驗研究,找出意識形態與社會群體的聯繫,然後由經驗研究上升到認識論高度,探討思想意識反映社會存在的真實程度,確定思想意識與社會存在的關係及其結構,建立起檢驗知識或思想的正確標準。他所說的社會存在,主要指知識或思想以外的其他社會文化因素,包括階級、社會地位、職業群體、代際關係、生產方式、權力結構、歷史情境、競爭、衝突、流動,以及價值觀、世界觀、社會思潮、時代精神、民族精神、文化心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