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裙帶資本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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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Crony capitalism)

裙帶資本主義(Crony capitalism)

目錄

什麼是裙帶資本主義

  漢語中的“裙帶現象”,最初指某人因自己妻子或其他女性親屬的關係而獲得官職。後泛指因血親、姻親和密友關係而獲得政治、經濟上的利益,以及政治領導人對效忠者、追隨者給予特別的庇護、提拔和獎賞。

  “裙帶”在英文中有一個意思大致相當的詞:Crony.據《朗文當代英語詞典》,Crony 是指一個集團中的成員,這個集團中的成員之間交往密切、互相支持,併為彼此利益不惜採取不誠實的行動。

  東亞金融危機爆發後,Crony capitalism(裙帶資本主義)一詞在學術界和媒體中迅速流行起來,它又被稱為關係資本主義、朋黨資本主義、權貴資本主義、密友資本主義

  關於裙帶資本主義,保羅.克魯格曼將它定義為“商界和政府通過合作使國民福利最大化”。他認為在經濟發展的某個階段這種合作固然可以把整個國家的力量引到最有利於經濟發展的途徑上,但隨著日積月累,它會造成監管不力和貪污盜竊的“道德風險”。

  按吳敬璉錢穎一等人的理解,裙帶資本主義或權貴資本主義是指一種畸形的或壞的市場經濟,其中一些人通過權勢和關係網尋租致富,在成為既得利益者後,對種種合理的市場化改革以各種方式大加阻撓。

  按保羅.薩繆爾森的說法,裙帶資本主義在全世界是一個普遍現象,美國也有,在南韓、印度尼西亞、泰國和馬來西亞等地流行的是一種亞洲式的裙帶資本主義。

亞洲式的裙帶資本主義

  亞洲式裙帶資本主義除了“商界和政界不道德的結合”的共性之外,還具有以下特性:

  一、前現代性。以保護人─被保護人、恩主─扈從關係這種前現代的政治文化作為支撐。無權勢者缺乏獨立人格,依附心態非常嚴重。

  二、體制性。如政治上的威權主義統治,經濟生活中過多的政府干預,法制不健全等等,為亞洲裙帶資本主義提供了深厚的體制和政策土壤。這也導致了亞洲裙帶資本主義的形式更為豐富多樣,如政策性的行業壟斷、侵吞、回扣,在企業和基金會兼任職務,利用大型公共工程牟利,非法占有國家土地等等。

  三、家族性。政治利益和經濟利益沿著血親、姻親、部族關係畸形地集中起來,無論是政治領導人的家族還是政治領導人的密友們的家族,均能在這種裙帶資本主義體制中成為超級富豪家族,家族、密友利益超然於法律和市場經濟的應有秩序,貪污金額普遍巨大。

  四、全社會性。上行下效,各種層次的朋黨關係、密友關係從低到高形成了全社會性的金字塔式的網路結構公務員乃至全社會的道德水平下降。特別是精英和權貴階層的大面積腐敗,使市場經濟秩序極度混亂,社會發展陷入惡性迴圈。

裙帶資本主義的根源

  根源之一:

  根深蒂固的前現代政治文化傳統

  卡爾.馬克思在分析“亞細亞社會”時指出,在這種社會類型中個人對社會不是獨立的。東南亞從殖民者到來之前直至今日(今日的新加坡例外),有一個引人註目的政治文化現象,即“保護人─被保護人(Patron-client )”之間的“庇護制”或“信托制”。一個有一定財富和權力的人(即所謂“恩主”),允諾利用其財富和權力去幫助和保護某些人,後者則成為其附從,以忠誠、感恩的態度對恩主提供支持來作為回報。整個國家就是由這樣大大小小的金字塔結構所編織成的一個巨型金字塔。

  在這種嚴密、穩定而又畸形的結構中,普通民眾喪失了個人的獨立性,成為政客的私人擁躉,他們僅服從於這樣的大大小小的“恩從關係”,對政治家族、官員的效忠程度遠遠超過對國家和政府機構的效忠,政治立場私人化,政治活動非制度化,現代公民社會難以形成。所以,儘管家族腐敗、官員腐敗現象嚴重,只要最低限度的溫飽能夠解決,下層民眾就已經感恩戴德,預設現實。而社會中層以上,由於已經躋身於既得利益者之中,並且需要來自上一層的庇護和恩賞,自然願意維持現狀。

  印度尼西亞是亞洲裙帶資本主義的一個典型個案。用新加坡資政李光耀的話說,統治印度尼西亞達32年的前總統蘇哈托更像是一位君主。蘇哈托在印度尼西亞建立起龐大的盤根錯節的家族統治,並通過巧取豪奪聚斂了巨額家族財富。他的子女、心腹、密友或壟斷行業獲取暴利,或在政界、軍界掌管要害部門。當時的副總統哈比比即使不是如民間傳說中他的私生子,但二人關係也同父子關係差不多。在蘇哈托時期,印度尼西亞的政治秩序和經濟秩序都家族化、私人化了。

  馬科斯執政時期的菲律賓是亞洲裙帶資本主義的另一個典型個案。馬科斯是總統,他的夫人伊梅爾達被宣佈為繼承總統職位序列的第一人,而伊梅爾達又想把當省長的兒子培養成為總統,總統夫婦兩大家族的成員不是顯宦,便是富豪,而三軍和保全部隊中90% 的將軍都是總統的同鄉伊洛戈省人。馬科斯還常常利用手中的專斷權力將種種經濟特權授予他的密友和支持者,後者最突出的“優點”則是對馬科斯非常忠誠,並且極盡歌功頌德、文過飾非之能事。這些密友本身也有大量的扈從,據守著大大小小的地盤,當政治競選開始時,負責為上一級的恩主提供選票和賄選資金,馬科斯則是這個私人政治系統中最大的恩主。

  這表明儘管引進了自由選舉制度(菲律賓在政治框架上是最為“美國化”的東南亞國家),但菲律賓的政治文化仍具有濃厚前現代色彩的私人性和依附性,而現代社會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遭到了藐視。

  與馬科斯相比,同樣是不體面地下臺的埃斯特拉達(他也曾經是馬科斯的密友和小兄弟)有點小巫見大巫。馬科斯的裙帶資本主義是鐵腕式的,埃斯特拉達的裙帶資本主義則是江湖式的(靠在一起吃喝玩樂和共同貪污來培養密友之間的“義氣”和“信用”),所以當菲律賓的社會中上層(他們擁護具有美國背景的阿羅約夫人)起來反對埃斯特拉達的時候,埃既不敢動用軍隊逮捕彈劾他的國會議員,也沒有機靈地仿效馬科斯坐直升機逃跑(這倒符合埃的草莽性格)。埃斯特拉達垮臺事件的發生,可以看作是菲律賓社會的一個進步。但在埃下臺和入獄後,仍有數量眾多的菲律賓窮人表示了對埃的支持並與政府對抗,這說明他們仍然擺脫不了對埃的盲目崇拜和政治經濟方面的人身依附──不少人是由於拿了埃的密友們的津貼而參與支持埃的示威行動,他們從來不效忠於國家,而只效忠於私人。

  沒有獨立的現代公民意識、公民個人和公民社會,自然會有腐敗借前現代的關係網路橫行、泛濫。

  根源之二:

  威權主義體制下政府對市場干預過度

  二戰後東亞普遍流行以發展為導向的“威權主義體制”(Authoritarianism Regime),一些相近的說法包括“有領導的民主”、“有選擇的獨裁”、“開明專制”、“賢王政治”等等。東南亞國家的一些“威權領袖”還創造出一套“亞洲價值觀”學說,為這一體制提供理論上的辯護。

  這種體制最大的特點是組織一個“好人政府”,對社會事務實行較多控制,以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實際成效作為政府的合法性基礎,有自由投票體制但不鼓勵政治競爭和意識形態多元化。與西方國家的政府的合法性來自其成立過程的合法性有所不同,威權主義體制的合法性主要來自政治領袖的個人威望和政府的施政績效。威權主義體制下的政府在不同程度上壓減公民的政治權利,而以收入和福利水平的不斷提高作為補償。為了求得經濟高速增長和把蛋糕做大,威權政府的第一個直覺就是強化巨集觀經濟調控和積極干預市場。

  隨著亞洲一些發展中國家的政府管理經濟與社會事務的範圍不斷擴大,市場中的政策因素和權力因素加重,從而引發了眾多的行賄動機。從政成為一種有利可圖的職業,這又鼓勵官員們和行政部門擴大對市場的干預以獲得更多、更持久的利益,此即所謂“造租運動”——把更多的權錢交易的可能性製造出來。於是,各種配額、優惠、補貼、減免稅、政策性貸款、大型工程以及各種收費、證照等紛紛介入市場,於是體制性的腐敗大面積發生,官員和企業家互為密友,互為依靠,貪贓枉法,官員違反職業操守庇護企業家密友,企業家則紛紛積極“認養”官員。

  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在馬來西亞,新興的馬來統治集團為了達到其“重組社會”(即提高占全國人口多數的馬來人的經濟實力、經商能力和收入水平,改變華人經濟一支獨秀的局面)的目標,積極干預市場,這就使政治權力與經濟利益難解難分,出現了執政黨巫統大辦公司,政府大搞巨型工程和政府加強對市場的“指導”等現象,其中主要的受益者是新興的馬來政治精英和與他們有聯繫的華族商人、馬來商人乃至西方商人。這就是為輿論所詬病的“朋黨體制”。

  馬來西亞華人政治家翁詩傑批評說:馬來人政治已從最初的“甘榜(鄉村)政治”轉型到新的階段──“商業化政治”。據報道,馬哈蒂爾這位“威權領袖”對“下屬們的貪污行為”感到震怒,下令對“金錢政治”開戰。巫統已要求關閉該黨名下的1.6 萬家公司,它們都涉嫌利用巫統的權力進行不公平競爭。馬哈蒂爾多次含淚呼籲巫統黨員幹部們“拋棄搞金錢政治的人”。

  安瓦爾派系的一員大將、巫統青年團總團長查希在與馬哈蒂爾對抗失敗後,他的經濟問題隨之被揭露出來。據調查,查希在95家公司擔任董事及在24 家公司共持有數千萬馬元股權。一個年輕人怎能擔任近百家公司的董事?這隻能是與他的政治地位有關。查希本來和他的許多上下級同僚一樣,是不會有事的,然而他在政治上上錯了船,於是人們才“猛然”發覺查希原來收取了大量的權力租金。

  菲律賓媒體在埃斯特拉達垮臺後也揭發說,政府卷入從合法賭博到股票交易等許多商業活動。因此,總統的密友和密友的密友們均能從政府合同中得到好處,或使政府的有關政策條款對自己有利。在印尼蘇哈托執政時期,不僅政府積極介入市場,連軍隊也大辦公司(這樣的公司在市場上自然誰都讓三分)。印尼軍隊自獨立後長期擁有“雙重職能”(保土安民、平衡政治),實際上他們還擁有“積极參与經濟建設”的“第三職能”。

  政府的過度干預和大量“特殊公司”進入市場,不僅加重了企業的經營成本,而且也妨礙了企業創新和企業家精神的生長,從而最終不利於經濟的持續增長。

  根源之三:

  自由的選舉制度與薄弱的法治基礎

  亞洲威權主義體制畢竟與極權統治有所不同,它並不排斥公開的多黨競爭、議席競爭,甚至執政黨內也有競爭,譬如馬來西亞巫統黨內除黨主席職位長期不受挑戰之外,其它職位都可以是差額競選。

  從經驗上看,亞洲國家一輪輪金錢政治高潮與定期的自由投票選舉有密切的關聯。法治基礎薄弱和失序的自由選舉體制構成了亞洲裙帶資本主義的另一個制度根源。李光耀在他新出版的回憶錄中就提出了這樣的疑問:一個國家從極權走向民主,應該會越來越清廉;但事實上剛好相反,越民主,貪污越嚴重。為什麼?李光耀解釋說,民主政治是選舉的政治,而選舉都是要花錢的。

  美國的種種選舉也是要花錢的,而且其金額堪稱世界第一,但由於對政治家的經濟狀況有著嚴格的監督,對競選資金的獲得和運作有嚴格的法規管制,並沒有因選舉而釀出驚人的或大面積的腐敗。亞洲一些發展中國家也套用競選模式,如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南韓等等,但由於國民整體的法治意識和國家整體的法治基礎薄弱,引發了“惡的自由選舉”(套用錢穎一先生的定義)。

  在菲律賓這樣的“民主櫥窗”,選民以歷史最高票數把埃斯特拉選為總統,除了選民們被埃的“羅賓漢”銀幕形象所迷惑的因素,埃在全國各地的密友、哥們、職業支持者大灑金銀,用金錢造勢,同樣是“功不可沒”。

  在泰國,某個政客競選內閣總理職位,一般需要用商界密友們提供的政治獻金向三類人行賄:一、對立政治陣營中的人;二、一般選民;三、國會議員。政客為了贏得選戰需要巨額資金,這就導致他們利用權力索賄或貪污,或者與商界密友簽訂信用合同(當然不用寫在紙面上):商界密友先墊付競選資金,政客則保證當選後把有利可圖的工程等各種經濟特權回饋商界密友。

  為了自身利益和報答商界密友,政府官員還可以無視經濟規律,無視管理漏洞,製造經濟泡沫。對於東亞金融危機的發生,“裙帶資本主義”體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儘管不是全部責任)。

  市場不透明、失序,法治基礎薄弱、落後的政治文化流行,威權主義體制內某些積極因素在某個時期曾經創造出的經濟增長奇跡,又被同樣來自它自身內部的消極因素所吞噬和破壞,繼而發生政治地震,乃至全社會地震,這就是亞洲裙帶資本主義國家在20世紀大同小異的“成長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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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共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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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45.78.* 在 2011年12月17日 09:46 發表

非常滿意!建議就是在論證時多多利用事例來解釋也許會更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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