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清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風險清單是指保險經紀人在對潛在風險進行分析時,最經常和普遍使用的方法,其作用類似於備忘錄。清單上逐一列出客戶所面臨的風險,並將這些風險與客戶的經營活動聯繫起來進行考察,包括可保的和不可保的。
風險清單的內容[1]
風險清單的具體格式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1)客戶所有的(包括使用的和負責的)資產。不僅包括有形資產,如房屋、機器、存貨、倉庫、車輛、船舶、礦產資源、管道、土地等;而且包括無形資產(如專利、版稅、特許權、設計和信息系統)和人員。
(2)客戶經營所需的其他設施(如公共事業的供給、公路和鐵路條件、河流湖泊等水源條件);客戶活動所處的物質、自然、社會、經濟、法律和政治環境。
(3)發生致損事故的危險源。不能僅考慮可保風險,因為某些對客戶的重大威脅可能來自沒有保險的事故。
(4)影響損失程度的因素。例如,在考慮產品責任風險時,要檢查生產過程的性質(批量生產或連續生產),控制質量的檢驗標準和檢驗次數,使用產品的國家對產品缺陷的法律責任及對因產品缺陷造成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賠償限額的有關規定。
案例一[1]
根據風險清單法,洪水風險項下要考慮:客戶主體部分所處的地理位置,發生海水倒灌、暴雨成災、排水系統阻塞以及河堤決口等意外事件時,客戶經營區有無被淹沒的可能性。同樣,在分析火災或爆炸風險時,對每一建築物和場所均要考慮以下兩個方面:
第一,房屋或場地內外有無引起火災或爆炸的危險源,如:電氣風險、化學風險、發熱的風險和生產過程中的風險;屋內的防止故意縱火的安全裝置;相連或毗鄰的房屋和場所的占用。
第二,影響災害蔓延和加劇的特殊因素,主要指:建築物的類型(包括建築材料、樓房屋數、防火間隔等)是否安裝自噴淋或噴水裝置,其他滅火及警報設備;屋記憶體放物品的性質與最鄰近的公共消防警隊的距離。
從風險清單中,保險經紀人可以找到許多問題的答案,但還有許多問題只有通過現場觀察才能解決,如設備保養、房屋管理的標準。這些標準對由於火災、爆炸、生產事故和產品缺陷引起的損失有重要作用。應引起註意的是保險經紀人不能把註意力集中到列入清單的各項風險上,而忽視其他潛在的損失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