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含價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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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含價值(Embedded Va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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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含價值法,又稱精算師法,是一種主要應用於保險公司價值評估的方法。在國內一般將其翻譯為內含價值,其他的名稱還包括內涵價值、內嵌價值、隱含價值。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保險公司上市招股說明書的特別規定中則稱其為內在價值。在我國保險業及精算界的習慣稱謂,稱其為內含價值。
內含價值(Embedded Value)是保險公司引用“經濟價值”的概念,利用精算方法進行改進,形成的能夠反映保險經營特征的一種評估價值。
中國保監會在《人身保險內含價值報告編製指引》(征求意見稿)中對於內含價值的定義,即內含價值是以下三項之和:分配給適用業務的自由盈餘、要求資本扣除持有要求資本的成本之後的餘額、有效業務的現值。其中,自由盈餘是指適用業務對應的所有資產的市場價值扣除相應負債,超過該適用業務要求資本的數額。不分配於適用業務的自由盈餘不應包含在內含價值中;要求資本是指適用業務對應的所有資產的市場價值扣除相應負債,在評估日限制不能分配給股東的金額。要求資本不能低於法定最低償付能力額度,保險公司可以使用比法定要求更嚴格的要求資本;有效業務的現值是指支持有效業務負債的資產所產生的未來可分配的股東現金流的現值。
由於內含價值的概念既適用於單個險種,又適用用於整個公司,將其分兩個層面界定。
在公司層面上,內含價值指公司有效業務價值(VIFB, Value of In-force Business)和調整後凈資產(ANAV, Adjusted Net Asset Value)之和。有效業務價值等於評估時點有效業務未來法定稅後利潤用一定貼現率貼現後的現值(PVFP, Present Value of Future Profits);調整後凈資產為凈資產扣除償付能力額度(SM, Solvency Margin)後的餘額,也稱為自由盈餘(FS, Free Surplus)。用公式表達如下:
EV = VIFB + ANAV
= PVFP + (NAV —SM)
= PVFP + FS
其中:EV = 內含價值
VIFB = 有效業務價值
ANAV = 調整後凈資產
PVFP = 現有業務未來利潤現值
NAV = 凈資產
SM = 償付能力額度
FS = 自由盈餘
=市場價值
在業務和產品層面上,內含價值指該類產品所產生的未來法定稅後利潤流在評估時點的現值。用公式表達為:
其中:Profit t =該產品在 t 時刻所產生的法定稅後利潤 r =風險貼現率
從以上定義可以看出,內含價值的概念是對投資分析理論中凈現值分析(Net Present Value Analysis)的推廣和應用。
隨著內含價值法在國外及國內的逐漸採用實踐的過程中,人們逐步認識到了它所具有的各項優勢和局限性。
主要優勢:
1、對於不同種類的保險產品,給出了統一的財務規定,使不同產品間的比較成為現實。
3、通過不同時期內含價值間的方差分析,可以比較實際業務和預期之間的差別,並證實定價和業務計劃中一些假設的合理性。
4、更加強調了資金運用的效率,以滿足公司最大限度的增加公司價值的目標。
5、提出的假設更加嚴謹,更好地反映了公司的現實的經營狀況。
主要局限性:
1、計算過於深奧、複雜,故對人員要求過高,,前期投入較大。
2、較難進行假設,容易被管理決策層操縱。
3、使用的假設大多數是靜態假設,對於風險狀況的考慮較少,難以保證風險貼現率假設的準確性。
4、對於精算假設的變化過於敏感,尤其在經濟波動的時期。
5、內含價值很難與公司的股票市值保持一致。
一種價值評估方法的普及程度首先要看分析人員對它的接受程度,其次還取決於投資者對它的理解程度。目前,我國投資者對保險業的瞭解程度遠遠低於歐美等發達國家,對內含價值的理解和研究更是甚少,因此內含價值評估法要在我國普及還要一定的時間。
內含價值評估法實務中的評估過程大體可分為五個步驟:保單分組、建立精算假設、計算未來利潤現金流、敏感性分析、凈資產調整。
1.保單分組
壽險公司經過長期經營,積累了大量的有效保單,若在評估內含價值時對這些保單逐單來進行處理,勢必將耗費大量的時間,這在實務處理上帶來極大的局限性。因此,在客觀上要求在評估前對將同質保單進行合,進而對數據進行整理及分組,通過這種方式能保證評估結果的準確性。
2.建立精算假設
建立精算假設的目的在於對公司的未來利潤情況進行模擬並貼現,以確定壽險公司現有業務的價值。需要建立包括的精算假設和經濟假設在內的大量假設,精算假設包括死亡率、費用率、續保率、保單維持費用、佣金率、稅率及分保比例等方面的假設。經濟假設包括投資回報、投資費用、風險貼現率、通貨膨脹率、利率、匯率等方面的假設。對這些假設的預測事實上是對未來經營的最佳估計,併在將來根據各種條件的變化而對各種假設進行調整。其中許多假設都可以基於公司對過去經驗數據的分析,並結合其發展趨勢來進行估計。
3.對未來利潤進行預測並貼現
完成保單分組和假設建立後,便可開始編寫有關的計算程式,對未來的現金流進行模擬,據此預測出未來各年度的利潤情況,並計算其貼現值,從而便可得到內含價值的主要部分--現有業務的未來利潤貼現值,再加上股東的資本金和未分配盈餘,我們便可得到壽險公司的內含價值。
從精算的角度上來看,對於未來利潤可以按以下方式進行模擬:首先,我們選擇一個產品,模擬其未來各年度利潤。
未來某年度凈利潤= 當年保費收入+ 當年投資收入- 當年保險給付
- 當年退保- 當年佣金及費用支出
- 當年責任準備金的增加- 利得稅
內含價值= 凈利潤- 最低償付能力額度的增加
對於以上各項指標,我們將分別採用以下方法進行預測:由於我們計算的是內含價值,這樣,對於當年保費收入,我們只考慮由現有業務所產生的續期保費收入,續期保費收入主要受續保率的影響;對於準備金的轉回及提存部分,可運用當前的法定標準進行估算,以使得未來每年的利潤核算基礎保持一致;對於利得投資收入,可根據責任準備金和保費規模以及預計的投資收益率來確定;對於保險給付、退保及費用支出等項目,則根據公司的經驗發生率來確定,並將根據公司的實際經營狀況不斷進行調整。在模擬出該產品未來各年度的利潤後,運用合理的貼現因數將未來各年利潤貼現至評估日,即可得到該產品的未來利潤貼現值。
然後,我們對所有壽險產品進行上述測算,並予以彙總,便可得到全部壽險業務的未來利潤貼現值。最後,將彙總後的未來利潤貼現值加上股東資本金和未分配盈餘,便可計算出壽險公司的內含價值。
4.敏感性分析
在上述的主要計算過程後,在所用的假設因素(利率、死亡率、費用率、繼續率、責任準備金評估基礎等)的變化對壽險公司內含價值的影響進行敏感性分析測試,從而有助於壽險公司在決策時朝著增加公司價值的方向發展,另一方面,也有助於檢測風險,使得公司能及時採取相應的對策進行防範,有助於壽險公司的穩健經營。
5.凈資產調整
由財務部門或其他部門調整評估基準日的凈資產。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B.法定負債的核算,包括法定責任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等。
C.法定報表中不包括的資產認定,即賬外資產或折舊已提足、已攤銷完畢的資產價值的調整和認定。
最後將有效業務價值加上調整凈資產,便可得到壽險公司的內含價值。
內含價值是壽險公司核心價值的點測度,隨著有效保單的存續發展、新保單的不斷售出、資產的持續投資等公司各項活動的進展,公司的內含價值也在不斷發生變動。內含價值的變動綜合反映了公司經營活動的發展,其變動可以用下圖表示。
內含價值變動
由於壽險業經營的特殊性,基於SAP和GAAP對壽險公司價值進行評估的結果都不能真正反映公司價值,內含價值評估包含了公司現有業務創造價值的能力,即未來能戴給公司股東的現金收益的現值,因此它體現了公司現有業務的經濟價值。內含價值加上未來新業務的價值就得到公司的評價價值,評估價值考慮了公司為股東創造現金流的全部能力,構成了公司的大部分價值。因而,外部和內部使用者都可以利用公司的內含價值報告這個有效工具來估計公司價值。
率先採納內含價值概念的是英國保險公司,這個概念如今已成為英國壽險公司的主要財務彙報基準。目前,澳大利亞及南非的保險公司普遍已採用內含價值的彙報方式,而北美、歐洲大陸及亞洲的保險業對它也日漸熟悉。
在我國,對壽險公司的內含價值評估逐漸受到重視,並得到廣泛的採用。壽險公司內含價值報告可以用來評估壽險公司的價值,如兼併、收購、上市時的估值以及股票價值分析等,還可以用來評估公司的管理績效,為公司內部決策提供參考。另外,通過對行業內各公司的內含價值報告的綜合分析,可以用來評估整個壽險行業的發展狀況。中國保險管理監督委員會從2001年開始對國內保險公司進行償付能力監管,到《人身保險內含價值報告編製指引》的出台,就是很好的印證了監管層對其的重視。至今,國內已有多家壽險公司進行了內含價值評估,如中國人壽、平安人壽、太平洋人壽等
內含價值是壽險公司價值評估的有效工具。可以應用到以下幾個方面:
1、內含價值在壽險公司業務績效評估體系中的應用
2、內含價值在壽險公司經營成果評估方面的應用
3、內含價值在壽險公司管理層薪酬規劃方面的應用
4、內含價值在壽險公司戰略決策評估方面的應用
-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人身保險內含價值報告編製指引》(征求意見稿),2004
- 魏迎寧,《壽險公司內含價值的理論和實踐》,經濟管理出版社,2005
- David B. Atkinson, Life Insurance Products and Finance, SOA, 2000
- 陳兵,論壽險公司內涵價值的評估,保險研究,2001,(3)
- 張俊嶺,內含價值評估法及其應用
很好